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82 公司简称:宁波能源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5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唐军苗先生、徐能飞先生、黄静娟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军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确认公司符合现行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具体详见临时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具体详见临时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9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能源类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
● 本次关联交易可有效避免公司和开投集团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除公司已履行完决策程序事项外)以及与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告中涉及的货币单位,如无特别说明,“元”即指“人民币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能源类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委托管理其旗下能源类资产,托管期限为自2021年5月25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管理费为500万元/年。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除公司已履行完决策程序事项外)以及与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背景
2014年3月5日,开投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合理价格向宁波能源出售全部热电企业的股权,若拟出售的资产因未取得相关批准导致无法注入宁波能源,开投集团将在未获审批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将未获审批之热电企业托管给宁波能源。
2017年2月15日,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未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因此根据《承诺书》约定。2017年5月25日公司与开投集团签订了《委托管理运营服务协议》,委托管理期限自2017年5月25日至2019年5月24日,委托管理费为800万元/年。
2019年5月9日,公司发行股份收购开投集团旗下部分能源类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收购涉及标的资产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98.93%股权、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40%股权、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51.49 %股权。为履行承诺2019年5月25日,公司与开投集团签订了《委托管理运营服务协议》,委托管理期限自2019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24日,委托管理费为500万元/年。
三、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6-22楼
法定代表人:李抱
注册资本:504,000万元
公司成立时间:1992年11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7480X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
股权结构: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开投集团90.08%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开投集团9.92%股权。
关联关系:开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0.89%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开投集团经审计总资产7,763,045.69万元,净资产3,325,650.97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798,756.62万元,净利润174,499.43万元。
三、关联资产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受托管理资产,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相关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1、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6楼
法定代表人:马奕飞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公司成立时间:2014年10月0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316835928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力能源项目投资、实业项目投资,电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风能、太阳能发电,煤炭(无储存)、矿产品、化工原料、金属原料、机电设备、电气机械设备、电气器材批发、零售。
开投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开投能源经审计总资产339,958.92万元,净资产185,816.0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5,825.34万元,净利润19,406.96万元。
2、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宁东路235号
法定代表人:顾志恩
注册资本:101,000万元
公司成立时间:2000年04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00836842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电量的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派生副业,电力、热力、船舶检修运维服务,房屋租赁,热水、蒸汽生产、销售和供应服务;供冷、供热服务,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筹建);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参股子公司。
3、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虹桥镇宁东路455号
法定代表人:金晓东
注册资本:4,720万美元
公司成立时间:1994年11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102322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经营范围:电量加工与销售,配电网建设与经营,热力、蒸汽生产、销售和供应服务,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参股子公司。
4、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虹桥镇宁东路235号
法定代表人:安骏
注册资本:53,250万元
公司成立时间:2005年02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685439856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电量的生产和上网销售。 电力项目的开发建设,电力生产派生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配电网建设与经营;热水、蒸汽生产、销售和供应服务;供冷、供热服务;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参股子公司。
5、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白峰镇百中线峙北段388号
法定代表人:蒋哲峰
注册资本:106,741万元
公司成立时间:2005年03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73102834W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的建设、管理,液化天然气运输、储存、销售;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在未取得经营许可前不得开展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天然气仓储(仅用于工业原料)(凭编号为甬市L安经(2017)0010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港口经营服务;进出口经营业务(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与液化天然气(LNG)接收项目及相关设施配套设备的销售及维修;天然气相关产品的技术研发;自有房屋租赁;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港口经营服务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参股子公司。
四、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托管范围: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托管方式:开投集团委托宁波能源运营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此外,鉴于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为开投集团参股企业,协议托管没有实质意义,已于2017年5月25日出具《关于参股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派事宜的承诺》,承诺将开投集团享有的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由宁波能源行使。
3、托管时间:三年,自2021年5月25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
4、托管费用:委托管理期内管理费为500万元/年,包括宁波能源为实施受托管理所产生的所有人员薪酬、管理费用和开支。委托管理费实行月付,在次月10日内支付上月管理费至宁波能源指定银行账户。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托管是开投集团为继续履行2014年《承诺书》的承诺,可有效避免公司和开投集团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能源类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开投集团委托管理其旗下能源类资产。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能源类资产,能有效避免公司和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托管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能源类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6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绿色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锁定中长期限低成本资金利率,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绿色公司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适用指引第 2 号一一特定品种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及《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确认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三)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四)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获准发行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开发行的绿色债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债券的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由主承销商采用网下询价与簿记建档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七)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八)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拟由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提供全额担保。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主要用于偿还绿色项目贷款及其他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中,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70%将用于绿色产业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项目贷款等,其余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金融机构到期债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十一)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债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至本次债券发行完毕。
(十二)授权安排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调整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时机、是否分次申请、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担保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
(3)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7)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C、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D、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上述授权事项的基础上,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所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上述授权事项及其他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19)0006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0)0017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1)0054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最近三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有24家
1、2018年末公司合并范围较上年末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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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末公司合并范围较上年末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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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末公司合并范围较上年末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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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6月末公司合并范围较上年末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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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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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四)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合并口径会计信息较能全面反映发行人整体的财务实力和资信状况。因此,为完整反映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发行人的管理层结合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对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分别为643,595.46万元、626,294.68万元、710,197.24万元和786,680.17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00%、56.56%、66.60%和65.97%,是总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2、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01,308.70万元、243,433.16万元、312,237.34万元和389,909.67万元,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债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等。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18-2020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是286,532.61万元、363,402.20万元和475,745.98万元,占各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9.69%、106.52%和107.86%,显示了公司在实现销售收入的同时保持了较好的现金回笼。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整体呈增长趋势,显示出公司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2018-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152.64万元、38,029.32万元和36,363.12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主要来自于热电联产业务,其持续为公司贡献稳定的现金流。2018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304,349.5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23,000.05万元;同时,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82,196.9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19,510.6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增加3,489.40万元。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029.32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5,876.68万元,增幅71.67%,主要系公司2019年销售回款增加及支付的往来款减少所致。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363.1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202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37.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44%,主要系预付商品采购款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0年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331.13万元,较去年减少40,223.80万元,系发行人2020年现金收购万华热电、中海油工业气体以及国能三发所致使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现金流出主要为偿付债务支付的现金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21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108,215.90万元。
2018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508.14万元,较同期净额减少34,118.27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2019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493.63万元,较同期净额减少99,001.76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偿还银行借款较多所致。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827.2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5,320.87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为合理,虽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在近期有所降低,但公司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了稳健自律的财务制度与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公司在银行的信誉良好,融资通道畅通,融资能力强;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整个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将有望进一步提高,为公司偿债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电力、商品贸易和运输构成。其他业务主要包括融资租赁和投资业务。公司营业成本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基本一致。
6、未来业务目标
公司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契机,坚持绿色发展,聚焦未来产业的发展路径。公司未来将积极相应国家双碳目标下的能源产业政策,在热电联产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含垃圾发电)、能源环保、风力发电、综合能源服务等成长性良好的能源战略业务,择机发展智慧能源、多元化储能等新兴业务;另一方面从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及能源贸易等多个维度,围绕能源及环保行业,全面推进业务发展,实现公司从生产型传统能源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的跨越式发展。
7、盈利的可持续性
公司实现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后,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受国家对行业、税收政策和公司自身特点的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可能受影响而产生波动。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主要用于偿还绿色项目贷款及其他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中,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70%将用于绿色产业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项目贷款等,其余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金融机构到期债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9,295.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49%。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4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公司符合现行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关于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1-046))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关于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1-046)))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
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按59%股权比例为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进行融资,最高额担保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900万元,担保的实际用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止,除项目贷款外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项目贷款担保有效期以项目贷款审批有效期为准。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能源类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能源类企业进行托管.
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沈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文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九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九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7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关联交易额度增加属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顾剑波和余斌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额度增加对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2020年度完成及2021年度预计增加额度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下转13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