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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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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一、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梳理、核实,对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公司2020年度共计收到傲林实业替远洋翔瑞归还欠款金额137,363,071.82元,2020年年度报告“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已正确计入“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误将2020年1-6月收到傲林实业替远洋翔瑞归还欠款金额135,363,071.82元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现更正计入“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1年0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嘉兴田中电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以人民币15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市化工轻工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轻工”),并于同日与化工轻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田中电气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收到化工轻工支付的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及田中电气归还的关联借款及利息。田中电气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取得了最新的营业执照。田中电气法定代表人由钱承林先生变更为夏菁女生;公司持有的田中电气相关股权已经变更至化工轻工名下。公司不再持有田中电气股权,田中电气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仍在进行中。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1-065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1年08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8月24日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1-06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08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八菱,证券代码:002592)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8月19日、8月20日、8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现就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除了已披露的补充更正公告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以汽车零部件制造为核心业务,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除了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了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除了已披露的补充更正公告外,不存在其他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2021年4月30日公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预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情况与前期披露的业绩预计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正式披露的为准。

3.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该告知书属于行政处罚的事先告知,并非最终的处罚决定,最终以广西证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4.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公司在2021年8月24日公告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中披露的公司存在的相关风险。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08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八菱科技”)于2021年8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97号《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就《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我部关注到,你公司股票自2021年7月以来价格出现大幅变动,共有8次达到异常波动标准(其中5次为涨幅、3次为跌幅)。你公司分别于7月1日、7月5日、7月8日、7月14日、7月22日、7月29日、8月3日、8月13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你公司均表示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的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我部对上述情况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一、你公司上述《异动公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依规函询你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收到相关回复并披露相关内容,你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请向我部报备函询证明性文件。

【回复】

(一)你公司上述《异动公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上述《异动公告》均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进行披露,披露信息均经过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真核实,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是否依规函询你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收到相关回复并披露相关内容

在披露上述《异动公告》前,公司均已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其是否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是否有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回复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已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复内容如实披露。

(三)你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

经核实,公司近期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近期,你公司在互动易上多次回复投资者,公司生产的产品可用于新能源汽车。根据《2020年年度报告》,你公司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销售收入为347.12万元。请结合你公司涉及新能源汽车业务的主要产品类型、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新能源业务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回复】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6万辆和136.7万辆,分别占当期汽车产销总量的5.42%和5.40%。2021年1-6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56.9万辆和1,289.1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1.5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均增长2倍,分别占当期汽车产销总量的9.67%和9.36%。虽然新能源汽车目前发展速度比较快,但总体市场占有率还是比较低。

近年来,公司紧随汽车行业发展趋势,研究开发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和产品,部分产品已经陆续投入市场,为部分车企生产的新能源汽车提供配套。公司目前配套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主要有高温散热器、低温散热器、电池散热器、电池板式换热器、油冷器、中冷器、保险杠等。2021年1-3月,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合计约60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约5%。公司与主机厂一般是签订框架性年度购销合同,主机厂按月下采购计划,按周下滚动采购订单,公司新能源业务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配套车型的市场销量情况。

虽然公司目前新能源业务收入还比较低,公司营业收入主要还是来源于传统汽车,但公司将继续努力跟随着汽车行业转型发展。公司在互动易上多次对投资者的问题均据实回复,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三、请说明你公司近期股价连续异常波动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如是,请说明理由;如否,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汽车行业、文化行业和健康行业,近三年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占比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如下表:

汽车行业板块:公司主营业务是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汽车行业。目前,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生产经营正常。2021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702.35万元,同比增长18.31%,其中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为12,469.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37.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62.43万元。2021年4月30日,公司在《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了公司今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预计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78亿元至2.2亿元区间内,其中包括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土地收储补偿费约1.52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情况与前期披露的业绩预计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正式披露的为准。

文化行业板块:公司全资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象恐龙”)《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以下简称“恐龙项目”)截至目前仍处于停演状态,其恢复演出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健康行业板块: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天源”)自2020年初疫情暴发以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截至目前仍未恢复正常。弘润天源及其子公司资金占用问题目前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从上述情况来看,公司基本面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股票交易价格虽然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有一定关系,但是股票交易价格本身具有市场性的特点,不受公司直接支配,宏观环境、行业状况、市场供求、国家政策、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投资者投资偏好等众多因素都会影响股票交易价格。虽然公司今年上半年主营业务实现了盈利,但是风险依然存在,公司在此再次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以下风险事项:

1、股票交易暂时无法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操控公司孙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违规对外担保,涉及担保金额4.66亿元,导致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上述违规担保实际上是王安祥通过与他人串通的方式违规使用海南弘天的资金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资助,形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担保的质押存单陆续到期后,由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导致存单内的4.66亿元存款全部被银行划扣。截至目前,上述违规担保损失资金仍未追回,公司暂不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无法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

2020年8月4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广西证监局立案调查。2021年7月9日,公司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1〕2号),广西证监局立案调查完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公司仍可能存在不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法律诉讼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存在多起法律诉讼事项。如果公司或子公司在作为被告的案件中被判赔偿金额巨大,或公司及子公司在作为原告的案件中无法向被告追回诉请款项且金额巨大的,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其中,诉讼金额较大且风险较高的是公司诉参股公司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姚麻王”)及其控股股东云南麻王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云南麻王”)增资纠纷一案。公司于近日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被告云南麻王回购公司持有的大姚麻王22%的股权并支付回购款846万元及相应利息。该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公司已投入资金能否全部收回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面临难以收回并承担损失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年8月4日,广西证监局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为由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该案已调查完毕,广西证监局于2021年7月9日出具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1〕2号),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如广西证监局最终认定公司披露信息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司可能面临大量投资者就此事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弘润天源及其子公司被占用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违规质押担保、往来款、预付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子公司资金合计约5.42亿元。虽然王安祥承诺由其本人偿还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且公司也一直反复督促王安祥,但截至目前,王安祥仍未归还上述资金占用款项,亦未支付相应利息。据了解,王安祥及其关联方债务状况持续恶化,其目前存在巨额逾期债务和众多诉讼纠纷案件,其名下已知资产基本已被法院查封冻结,已基本丧失了主动偿债能力。公司虽然已对王安祥提起了民事诉讼,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公司进行财产保全的资产均为轮候查封、冻结资产,追偿难度非常大,公司最终能否收回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弘润天源业绩承诺无法兑现的风险

公司于2019年收购弘润天源51%的股权,王安祥承诺三年内(2019年-2021年)弘润天源经营性净利润总额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若弘润天源无法达到前述承诺的业绩,则王安祥应按协议约定给予补偿。尽管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险,但弘润天源一旦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则会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2019年、2020年,弘润天源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3,991.75万元,实现累计业绩承诺6亿元的-73.32%。根据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条件,该业绩承诺期限为三年,由于目前业绩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王安祥尚未履行业绩差额补偿义务。截至目前剩余承诺期不足半年,弘润天源目前仍处于停业状态,预计其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6个亿的业绩承诺。承诺期届满后,若弘润天源仍未达到承诺业绩,且公司又不同意对弘润天源业绩承诺期进行延期的,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或其他有效措施启动业绩补偿追索程序,要求王安祥按协议约定补偿业绩差额。但据公司了解,王安祥债务状况持续恶化,其目前存在巨额逾期债务和众多诉讼纠纷案件,其名下已知资产基本已被法院查封冻结,已基本丧失了主动偿债能力。因此,很可能出现王安祥无法及时实现现金补偿的情况,届时公司可能面临业绩承诺无法兑现风险。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弘润天源承诺业绩无法兑现的风险。

6、弘润天源及其子公司无法持续经营的风险

弘润天源并购后,由于受到“920”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以及资金占用等各方面不利因素影响,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经营业绩远不及预期,特别是自2020年初疫情暴发以来,经营业务无法开展,员工陆续离职,业务全面暂停,截至目前仍处于停业状态尚未恢复正常,未来持续经营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弘润天源股权转让无法最终实施的风险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处置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由于并购后弘润天源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经营业绩远远不及预期,且未来经营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降低公司经营风险,防止亏损进一步扩大,公司拟对持有的弘润天源51%股权进行处置。该事项目前仅为初步意向,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恐龙项目未来运营效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

恐龙项目自2019年4月8日起停演并从国家体育馆迁出后,截至目前一直处于停演状态,其恢复演出的时间及未来经营效益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剧场公司正在进行新剧场建设,按照项目规划进度争取在今年年底完成,但能否按期完工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2021年股份回购方案无法继续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均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6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1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6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回购金额9,976,245元(不含交易费用)。由于公司近期股票交易价格已高于回购价格上限,若后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且公司董事会未对回购方案作出调整的,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将无法继续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及2018年回购股份可能被注销的风险

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18年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6,82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回购金额211,609,14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于2018年12月19日实施完毕,将于2021年12月18日存续期满三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公司2018年回购的股份按回购均价12.58元/股的价格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截至目前,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成立。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满,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导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或自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公司未能实施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售出,未被售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综上,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按照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

公司近期未接待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到公司调研,投资者通过电话或互动易平台咨询有关问题,公司按规范要求回复,未违反公平披露原则。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回复】

公司目前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0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相关机构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深圳市荣鹏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荣鹏”)向青岛悦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68,000万元,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78,2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荣鹏;

成立日期:2021年5月31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界处东南侧卓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2601A;

法定代表人:庄青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物业服务评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深圳荣鹏100%股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方:公司。

2、保证担保主要内容: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深圳荣鹏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78,2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

3、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支付利息、融资顾问费以及或有的赔偿金、违约金、补偿金等,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赔偿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深圳荣鹏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经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该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深圳荣鹏的不断发展,深圳荣鹏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79.33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0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汇之 (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之航运租赁”)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汇之航运租赁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汇之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因项目公司汇之航运租赁业务发展需要,汇之航运租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360万美元贷款。公司通过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融资性保函的方式,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21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3日。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最高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担保额度自公司2020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项目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汇之(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2.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

3.法定代表人:周柏青

4.经营范围:作为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5.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在境内保税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6.被担保人财务信息:截至2021年6月30日,汇之航运租赁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9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9.96万元。2021年1-6月,汇之航运租赁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0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汇之 (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2.担保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4.担保金额:人民币2,6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期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3日

7.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15%;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4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计划属于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一、计划概述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万云翔先生的告知函,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万云翔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3344.82万股)给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产品,分别是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一博时资本博创2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博时资本博创3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玄元科新26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26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26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26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26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26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上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产品由万云翔先生或一致行动人万峰先生单独或共同持有100%份额。

万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万云翔先生系万峰先生之子,万云翔先生与万峰先生系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本计划实施前,万云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万峰先生、博时资本博创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博时资本博创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玄元科新16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玄元科新16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295,608,384股,占总股本17.68%。本计划实施后,万云翔先生与万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含上述新增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产品)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295,608,384股,合计占总股本17.68%。

二、本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家庭资产规划

2、转让方式:大宗方式

3、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转让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5、拟转让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即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1月2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转让比例及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即不超过3344.82万股。

转让后,万云翔先生、万峰先生及上述新增产品就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权益事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三、其他相关事项

1、万云翔先生将根据家庭资产规划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计划属于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万云翔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68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甘化科工,证券代码:000576) 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3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 2021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盈利6,500万元至8,500万元。上述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目前的经营情况等数据初步测算得出的,具体的业绩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执行董事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21-039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执行董事辞任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王勇健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务,王勇健先生的辞任自其辞职信函于2021年8月23日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生效。同日起,王勇健先生亦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勇健先生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而需要知会本公司股东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对王勇健先生在职期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创新创业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0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创新创业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本行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创新创业金融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于2021年8月19日簿记建档,并于2021年8月23日发行完毕,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品种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3.1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本次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专项用于创新创业领域信贷投放。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客户服务电话号码变更的公告

为提升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客户服务体验,本公司取消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95531-3转接至本公司的服务功能。变更后,本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号码为4009595531。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donghaifunds.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595531咨询相关情况。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