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内容已充分了解。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姚晨航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6.70%)推荐的刘生明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控股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借款额度,可一次或分次提款,额度有效期不超过半年,额度内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利率3.90%/年(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企业流动资金、企业周转资金及业务发展需要资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良、赵晓建、高建柏、徐腊平回避表决,由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姚晨航先生的《辞职报告》;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12836 债券简称:18赛格01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姚晨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姚晨航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职务后姚晨航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姚晨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由于姚晨航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故姚晨航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姚晨航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姚晨航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姚晨航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6.70%)推荐的刘生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生明先生简历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生明先生简历
刘生明,男,汉族,1954年出生,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300572)独立董事。历任国家商检局科技处助理工程师,中央讲师团赴江西教学教师,中国商检研究所副所长、副所长(主持工作)、所长(副厅级),中国检验有限公司(香港)总经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正局级),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刘生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刘生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1-041
债券代码:112836 债券简称:18赛格01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目前融资状况及近期的资金需求,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借款额度,可一次或分次提款,额度有效期不超过半年,额度内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利率3.90%/年(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赛格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赛格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关联董事张良、赵晓建、高建柏、徐腊平回避表决,由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上述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上述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80930F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2号赛格广场61-62楼
5.法定代表人:王宝
6.注册资本:153,135.539065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玩具,电子电信设备及器材、仪器仪表、汽摩配件、电脑及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用品、电子化工项目的生产研究(生产场地另办执照);承接各种电子系统工程项目;开办电子通信类专业市场;人才培训;房地产开发(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从事开发);房地产经纪;货运代理;物流仓储;深圳市赛格广场高层观光及配套餐饮、商场、展览业务;网络和信息工程的技术开发及维护;经营进出口业务;赛格注册商标有偿使用许可;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代理记账;企业登记代理。
8.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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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格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末总资产为1,032,422万元,净资产为448,228万元,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为427,285万元,净利润为-10,418万元。
10.经查询,赛格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借款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可一次或分次提款;
2.借款用途:补充公司及下属企业流动资金、企业周转资金及业务发展需要资金;
3.借款期限:额度有效期不超过半年,额度内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
4.借款利率:3.90%(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5.抵押及担保措施:公司拟在偿还“18赛格01”公司债后,用自有物业赛格广场第2、4、5层作为担保;
6.授权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本次借款、抵押相关手续及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借款事项还款完毕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基数参考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赛格集团支付借款利息。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借款是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赛格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002.78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9月9日(星期四)下午14:45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9日(星期四)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9日(星期四)
其中,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9日9:15至2021年9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1。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
B股股东应在2021年8月2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8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3进行表决时,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于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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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星期四)9:00-14: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1楼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五)会议联系方式:曾艳、吕雅萍
联系电话:0755-8374 1808
联系传真:0755-8397 5237
电子邮箱:segcl@segcl.com.cn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1楼
邮政编码:518028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A/B股)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058”,投票简称:“赛格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A/B股)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于深圳市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委托人姓名:
2.委托人股东账号:
3.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委托人持股数:
5.股东代理人姓名:
6.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7.股东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 / 否
8.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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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股东代理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 / 否
10.如果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1)对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提案投赞成票;
(2)对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提案投反对票;
(3)对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提案投弃权票。
11.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 否
委托人签名(盖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2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67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8日、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授权额度2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授权额度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9日、2021年2月6日和2021年2月1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截至公告日前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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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2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24,4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506,550.47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1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200492_B01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27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0,01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00,1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347,585.4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832,414.55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2月1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200492_B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3、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本公司已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人民币665,017,814.23元,累计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为人民币39,339,069元,尚有募集资金49,827,805.24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827,805.24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30,000,000元。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公司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5,166,339.84元,累计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为人民币4,319,705.67元,尚有募集资金489,452,868.68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9,452,868.68元(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67,088.30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420,000,000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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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彤程新材于2021年8月2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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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收益日期计算规则: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息期不调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购买的银行产品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进行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投入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是601939。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已经对现金管理受托方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存在损害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本金安全的不利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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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009,115,439.57元,本次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9.82%。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投资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授权额度2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授权额度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9日、2021年2月6日和2021年2月1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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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尾数误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备注2:总理财额度包含首发募集资金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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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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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该类基金份额余额部分必须一同赎回;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某一类基金份额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将不受此限制,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将该类基金份额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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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180日但少于365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见上文。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定投金额A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10元),定投金额C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1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7.1.2 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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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4月24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博时乐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
博时乐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24日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092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