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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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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4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扣除回购库存股份后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

经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5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6月1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5月28日获甘肃省国资委批复同意,11月2日获证监会批复同意文件,公司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12月16日募集资金划入公司账户,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债券登记。经深交所批复同意,靖远煤电可转债于2021年1月22日上市交易,证券简称“靖远转债”,证券代码“127027”,上市数量2,800万张。2021年6月16日起,靖远转债进入转股期。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已完成并取得公司批复;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已完成并出具报告;项目非EPC单元详细工程设计和净化合成单元详细工程设计完成评标,已进入设计阶段;铁路专用线建设正在进行;EPC单元和制造周期长设备招标工作正在进行;110kv 总降压站及供电线路勘察设计正在挂网招标;土地征用工作按计划正常推进。

2、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2020年11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3元/股,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0年12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6,733,78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4%,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29,931,246.59元(不含交易费用)。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50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上午十点在白银平川公司21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先春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十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满,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先春、苟小弟、陈虎、高宏杰、张锋刚、张得君、邵嗣华、林胜、赵昆仑、韩振江等10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3人,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十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满,公司董事会提名魏彦珩、田松峰、周一虹、陈建忠、袁济祥等5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人选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候选人袁济祥先生暂无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作出承诺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3、关于明确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为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28亿元,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本次发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方式进行明确,10亿元用于向募投项目公司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余募集资金用于向刘化化工发放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准确定。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使用方式进行明确不会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4、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司章程〉修订表》。

6、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林胜先生提名,聘任李作泉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简历附后)

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8、关于控股子公司景泰煤业工程施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规定8名关联董事杨先春、苟小弟、陈虎、高宏杰、张锋刚、张得君、邵嗣华、王文建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子公司景泰煤业工程施工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9、关于全资子公司刘化化工工程施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规定8名关联董事杨先春、苟小弟、陈虎、高宏杰、张锋刚、张得君、邵嗣华、王文建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刘化化工工程施工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10、关于下属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项目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规定8名关联董事杨先春、苟小弟、陈虎、高宏杰、张锋刚、张得君、邵嗣华、王文建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下属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项目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11、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3、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1、2、4、5、7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先春,男,1963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在靖远矿务局王家山矿、靖远矿务局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工作,曾任靖远矿务局宝积山矿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靖远矿务局人事处副处长,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部长,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先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杨先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苟小弟,男,196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兰州石油化工机器厂技术员,省石化工业厅科员,省精细化工实业公司副经理,省石油化学工业局副主任科员、副处长,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副处长,省安监局危化处副处长,省安监局危化处处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苟小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苟小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陈 虎,男,1965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0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靖远矿务局魏家地煤矿综采队党支部书记兼副队长,靖远矿务局大水头煤矿综采队队长,靖煤公司红会一矿副矿长,靖煤公司王家山矿矿长,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陈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高宏杰,男,1967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在靖远矿务局魏家地矿任技术员,综采队技术副队长,生产科科长,综放队队长,副矿长,靖煤集团公司煤炭运销公司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宏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高宏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张锋刚,男,1971年5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在甘肃煤炭第一工程公司建井一处工作,后担任甘肃煤炭第一工程公司建井一处副主任、矿建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经理兼总工程师、董事、副经理兼总工程师,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副部长,靖远煤业伊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党总支委员、执行董事、经理,甘肃煤炭第一工程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锋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锋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张得君,男,1972年10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甘肃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检修组长、班长,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副主任、安全生产部主任,设备技术部主任、副总经理,靖煤集团规划发展部副部长,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得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425股,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得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邵嗣华,男,1973年10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在甘肃煤炭工业学校学习,后担任本公司大水头矿综采一队技术员、轻放队副队长、综采一队队长、副矿长,本公司宝积山矿党委委员、矿长,本公司魏家地矿党委委员、矿长,靖煤集团公司纪委委员、本公司大水头煤矿党委委员、副矿长、矿长。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邵嗣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邵嗣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林胜,男,1966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通灭工程师、高级政工师。曾在靖远矿务局王家山矿二采区、通灭科工作,曾任靖远煤业公司王家山矿通灭科副科长、第四综合采区区长,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公司王家山矿党委委员、副书记,靖远煤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书记,公司红会第四煤矿党委委员、书记,公司红会第一煤矿党委委员、矿长,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林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赵昆仑,男,1967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团委、监察科、宣传科干事、经营公司第一副经理、劳动人事科科长,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科员,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科员,本公司纪委监察处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纪委案件检查室主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昆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韩振江,男,1968年8月出生,会计师。曾担任靖远矿务局红会一矿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靖煤公司红会一矿计划财务部部长、党支部书记,靖煤集团红会一矿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部长,公司资产财务部会计管理中心驻红会一矿财务部门负责人(正科级),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资产财务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韩振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魏彦珩,男,1969年9月出生,1993年兰州大学本科毕业,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2004年获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至2012年担任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多家省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的法律顾问,致力于公司法律制度和公司治理的研究和实务工作,出版专著《公司治理法律关系的均衡机制》。现任西北师范大学副教授,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经纪人、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本公司独立董事、方大炭素独立董事、敦煌种业独立董事。

2、田松峰,男,1966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1990年华北电力学院动力工程系毕业,留校任教至今,期间曾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教研室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等职务,并先后完成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习。现任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3、周一虹,男,1964年5月出生,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甘肃省领军人才(二次层)。1981年毕业于兰州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留校任教至今,从事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任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甘肃省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甘肃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甘肃省会计与珠算学会理事,国家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风险控制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兰州黄河独立董事、敦煌种业独立董事。

4、陈建忠,男,1973年8月出生,财会专业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高级审计师,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曾在国营华兴电子机器厂财务科从事财务工作,曾任兰州市第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长、甘肃弘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业务部部长。现任甘肃广合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副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5、袁济祥,男,1964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副教授。1985年毕业于甘肃煤炭工业学校地下采煤专业,1985年至2016年在甘肃煤炭工业学校从事采矿专业、矿山测量专业的相关教学工作,先后获得教员任职资格、讲师资格、高级讲师资格,2016年至今,现任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副教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五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新聘高管人员简历

李作泉,男,1981年10月出生,通灭高级工程师。曾担任靖远矿务局大水头矿通灭队技术员,生产部技术员,靖煤公司大水头矿通灭队副队长、生产技术部副部长、通风灭火部部长,靖煤集团公司宝积山煤矿副矿长、兼总工程师,公司驻大水头矿安全监督检查处副处长、处长,驻魏家地矿安全监督检查处处长,公司安全监察局直属党支部书记。现任公司通风灭火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作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51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上午十一点半在白银平川公司2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小明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满,公司监事会提名高小明、续彦生、刘震河等三人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按程序确定。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3、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议案1、2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1、高小明,男,1963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靖远矿务局魏家地矿筹建处技术员,靖远矿务局煤一公司技术员,靖远矿务局魏家地矿助理工程师,靖远矿务局设计院工程师,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水头生产部副部长、副矿长兼总工程师,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红会四矿矿长,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小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监事会主席。

高小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续彦生,男,196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甘肃煤炭第二工程处机修厂劳资科干事、团委副书记,甘肃煤炭第二工程公司审计科长、监察科长、纪委副书记,甘肃煤炭第二工程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经理兼党委书记,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董事长、经理,靖煤集团公司煤炭运销公司副经理,经理,本公司煤炭运销公司经理、甘肃晶虹储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规划发展部部长,本公司董事。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续彦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续彦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刘震河,男,1966年3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在靖远矿务局宝积山煤矿计财科工作,任宝积山矿计财科副科长、科长,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宝积山煤矿副矿长兼总会计师,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关闭破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兼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主任,会计管理中心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风险预控与审计部部长(兼)。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震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风险预控与审计部部长(兼)。

刘震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52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暂以2021年8月20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2,237,098,648股(公司总股本2,286,971,050股扣除截止2021年8月20日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49,872,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3,709,864.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用于日常经营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含回购等其他方式)占比为100%。

根据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二、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是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审议程序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说明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本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53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参照甘肃省地区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人民币3.5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税前)。因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以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月起执行。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54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景泰煤业工程施工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泰煤业”)白岩子矿井项目目前处于建设阶段,根据矿井建设需要,经景泰煤业公开招标,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公司”)中标负责主、副斜井井筒、井巷相关工程及工业场地35/10kv变电所等相关工程施工,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一公司”)中标负责回风立井临时改绞、回风石门工程、车间和设备中转库工程及矸石周转场地等相关工程施工。工程总价5501.34万元,其中华能公司签约合同价2231.03万元,煤一公司签约合同价3270.31万元。

2、景泰煤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交易对方华能公司和煤一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煤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工程施工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景泰煤业工程施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先春、苟小弟、陈虎、高宏杰、张锋刚、张得君、邵嗣华、王文建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华能公司为靖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公司关联法人。华能公司是建设部核准的国家矿山工程施工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机电安装二级施工企业,下设四个矿建工程分公司,四个建筑工程分公司、一个机电安装工程分公司,并设有机修、预制构件生产和多种经营公司以及国家二级资质材料实验室,各类施工设备1560台(套),年工作量3亿元以上。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华能公司资产总额459,809,874.46元,净资产47,807,346.03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84,112,511.52元,净利润-154,944.92元(经审计)。截止2021年6月30日,华能公司资产总额438,610,670.27元,净资产49,296,994.36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9,966,964.32元,净利润1,129,201.41元(未经审计)。

华能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煤一公司为靖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公司关联法人。煤一公司始建于1953年9月,前身为煤炭部第八十三工程处,是建设部核准的矿山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2000年通过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7年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标一体”认证,具备较强的矿井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和后续维护能力。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煤一公司资产总额543,288,059.42元,净资产75,380,603.95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01,201,798.21元,净利润-892,871.74元(经审计)。截止2021年6月30日,煤一公司资产总额585,984,380.03元,净资产79,667,606.07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71,883,193.89元,净利润1,093,445.69元(未经审计)。

煤一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景泰煤业白岩子煤矿主、副斜井井筒、井巷及35/10kv变电所工程,回风立井临时改绞、回风石门工程、车间及设备中转库工程及矸石周转场地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如下:

1、主、副斜井井筒、一水平1区段辅助运输石门、1号和2号煤仓及装载硐室井巷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期260天。

2、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35/10KV变电所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工期80天。

3、回风立井临时改绞、一水平回风石门、一水平1号回风石门、3号回风石门、一水平1区段上部回风石门井巷以及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工期282天。

4、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机修车间及综采设备中转库以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工期310天。

5、矸石周转场地工程施工以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工期65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定价依据煤矿煤炭建设工程预算、煤炭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相关规定,参考同类型施工市场价格。景泰煤业根据矿井建设需要,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就上述工程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由华能公司负责主、副斜井井筒、井巷及工业场地35/10kv变电所等相关工程施工,工程总价2231.03万元;由煤一公司负责回风立井临时改绞、回风石门工程、车间和设备中转库工程及矸石周转场地等相关工程施工,工程总价3270.31万元。双方依据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结果商签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景泰煤业与华能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JTMY-JSH(2021)-13,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主、副斜井井筒、一水平1区段辅助运输石门、1号和2号煤仓及装载硐室井巷工程。

工程地点:白银市景泰县条山农场境内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甘发改能源﹝2019﹞590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内容:主、副斜井井筒、一水平1区段辅助运输石门、1号和2号煤仓及装载硐室井巷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2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合格标准。若有新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实施时,以新颁发的为准。

(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1,773.82万元

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

2、景泰煤业与华能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JTMY-JSH(2021)-12,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35/10KV变电所。

工程地点:白银市景泰县条山农场境内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甘发改能源﹝2019﹞590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承包范围:景泰煤业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35/10KV变电所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457.21万元

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

3、景泰煤业与煤一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JTMY-JSH(2021)-05,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回风立井临时改绞、一水平回风石门、一水平1号回风石门、3号回风石门、一水平1区段上部回风石门井巷工程。

工程地点:白银市景泰县条山农场境内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甘发改能源﹝2019﹞590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内容:回风立井临时改绞、一水平回风石门、一水平1号回风石门、3号回风石门、一水平1区段上部回风石门井巷以及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282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合格标准;若有新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实施时,已新发布的现行要求为准。

(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2,477.83万元;

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

4、景泰煤业与煤一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JTMY-JSH(2021)-10,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机修车间及综采设备中转库

工程地点:白银市景泰县条山农场境内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甘发改能源﹝2019﹞590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承包范围:景泰煤业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浴室灯房联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31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638.49万元

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

5、景泰煤业与煤一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JTMY-JSH(2021)-25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矸石周转场地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白银市景泰县条山农场境内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甘发改能源﹝2019﹞590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承包范围:景泰煤业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矸石周转场地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片石挡矸墙、取土、沟槽开挖及回填工程、排矸场地的排水防洪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6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154万元

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推进白岩子矿井项目建设进程,促进项目早日建成投产,释放产能,提升公司煤炭产量。本次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在工程施工经验、技术、区位和人员等方面的条件和优势,保证景泰煤业白岩子矿井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该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煤一公司、华能公司具备工程施工有关资质、良好的施工技术管理队伍,拥有优秀的业绩经验和便利的服务条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七、与靖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6月30日,公司与靖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11,342.02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控股子公司景泰煤业工程施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九、备查文件

1、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55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刘化化工工程施工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刘化化工”)负责建设的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经刘化化工公开招标,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一公司”)中标负责气化气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围墙工程施工,工程总价586万元。

2、刘化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煤一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煤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工程施工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刘化化工工程施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先春、苟小弟、陈虎、高宏杰、张锋刚、张得君、邵嗣华、王文建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煤一公司为靖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公司关联法人。煤一公司始建于1953年9月,前身为煤炭部第八十三工程处,是建设部核准的矿山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2000年通过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7年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标一体”认证,具备较强的矿井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和后续维护能力。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煤一公司资产总额543,288,059.42元,净资产75,380,603.95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01,201,798.21元,净利润-892,871.74元(经审计)。截止2021年6月30日,煤一公司资产总额585,984,380.03元,净资产79,667,606.07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71,883,193.89元,净利润1,093,445.69元(未经审计)。

煤一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刘化化工建设的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围墙工程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定价依据《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9地区基价)、《甘肃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甘肃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DBJD25-60-2018)、《甘肃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地区基价》(DBJD25-61-2018)等相关规定。刘化化工根据气化气项目建设需要,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就上述工程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由煤一公司负责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围墙工程施工,双方依据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结果拟签署相关合同。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刘化化工与煤一公司签订了《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围墙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围墙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内容: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围墙工程施工。

(2)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技术规范、验收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

(4)合同价款

合同总金额: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860,000元(含税);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推进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建设进程,该项目建成后可提高公司煤炭资源利用效率和附加值,进一步延长公司下游产业链,提升公司收益水平。本次交易将充分利用关联方在工程施工、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条件和优势,保证气化气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该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煤一公司具备工程施工有关资质、良好的施工技术管理队伍,拥有优秀的业绩经验和区位优势等便利条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七、与靖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6月30日,公司与靖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11,342.02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九、备查文件

1、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围墙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56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

项目关联交易事项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下属王家山煤矿设计建设年代久远,受开采深度增加、地质条件变化等因素影响,影响了煤炭销售价格和矿井产能发挥。为提升王家山矿效能,优化调整矿井采掘接续,公司近年持续对王家山煤矿进行更新改造,根据王家山煤矿新主井地面生产系统改造需要,经公开招标,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一公司”)中标负责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改造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四号井新主井改造项目”),工程总价4183万元。

2、王家山煤矿为公司下属生产矿,交易对方煤一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煤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工程施工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项目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先春、苟小弟、陈虎、高宏杰、张锋刚、张得君、邵嗣华、王文建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煤一公司为靖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公司关联法人。煤一公司始建于1953年9月,前身为煤炭部第八十三工程处,是建设部核准的矿山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2000年通过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7年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标一体”认证,具备较强的矿井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和后续维护能力。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煤一公司资产总额543,288,059.42元,净资产75,380,603.95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01,201,798.21元,净利润-892,871.74元(经审计)。截止2021年6月30日,煤一公司资产总额585,984,380.03元,净资产79,667,606.07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71,883,193.89元,净利润1,093,445.69元(未经审计)。

煤一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改造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包括新主井驱动机房缓冲仓口溜槽开始至原煤缓冲仓(含原煤缓冲仓)为止的生产系统、东山煤场受煤及转运系统、供配电和控制系统、室外给排水及供热、厂区设施等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定价依据《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9地区基价)等相关规定。王家山煤矿根据四号井新主井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对该工程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由煤一公司负责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改造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双方依据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结果拟签署相关合同。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王家山煤矿与煤一公司拟签订《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改造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书》,合同书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改造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项目。

工程地点: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21)煤电便(规)第52号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工程内容:EPC范围:原煤自新主井驱动机房(不含驱动机房)至原煤缓冲仓(含原煤缓冲仓)的地面生产系统;东山煤场受煤及转运系统的全部土建(含地基处理及拆旧扫障、场区内管路铺设、更新、改路等)、机械设备、电气配电、照明、除杂、采暖、通风、除尘、消防、环保、节能、安全、卫生、防雷、起重、检修、控制保护、工业电视系统、通讯、有线电视等的设计、施工、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地面生产系统所有工作;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设计范围:原煤自新主井驱动机房(不含驱动机房)至原煤缓冲仓(含原煤缓冲仓)的地面生产系统;东山煤场受煤及转运系统

(2)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

(3)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成果完整,内容深度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同时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4)合同价款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41,830,000元(含税)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工程款支付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王家山煤矿四号井新主井改造地面生产系统项目与王家山矿选煤厂项目衔接配套,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升王家山煤矿煤质,提高矿井生产能力,能够充分发挥煤炭资源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煤一公司具备工程施工有关资质、良好的施工技术管理队伍,拥有优秀的业绩经验和区位优势等便利条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本次交易充分利用关联方在工程施工、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条件和优势,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七、与靖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6月30日,公司与靖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11,342.02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九、备查文件

1、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57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71 号文《关于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 公司于2020年12月通过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2,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100元/张,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0,688,301.89元(不含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9,311,698.11元。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9,499,600.00元 (含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2,770,500,4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5-000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金额115,437.52元,支付有关中介服务等发行费用1,550,0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88.05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769,065,749.47元,

(三)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余额

本报告期,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实际使用158,650,060.00元,支付有关中介服务等发行费用1,280,0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账户维护管理等费用489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200,000,000.00元,累计利息收入10,994,873.79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2,420,130,074.2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川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兰州天水路支行分别设立了2704056729200160038、8113301012755667788、621060111013000306708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募投项目新设立的项目公司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铜城支行设立了2704055129200143789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项目公司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项目公司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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