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9版)
经自查,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6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7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上午10:30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路荣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经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核查、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关联监事陈拓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陈拓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为2票。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水务”)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
除福州水务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市场询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福州水务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福州水务仍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如计算所得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按照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135,050,195股(含135,050,195股)。其中,福州水务拟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且不高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5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限售期
福州水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0.00万元(含5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关联监事陈拓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联监事陈拓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制订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关联监事陈拓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与其签署《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关联监事陈拓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9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宏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林志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该议案实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该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帆、祝亚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0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瑞力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力投资”)持有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披露之日,瑞力投资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021年8月23日,公司收到股东瑞力投资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因二级市场价格的原因,瑞力投资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