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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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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1-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talkIndex.do)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gsp.cn。公司将会在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1年8月24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管理层将与参会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同时广泛听取各位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talkIndex.do)。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人员为公司董事长周家儒先生、总经理Richard Zhou(周隆盛)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正荣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talkIndex.do),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升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gsp.cn。公司将在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占斌

电话:0577-86291860

传真:0577-86291809

电子邮箱:ir@gsp.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

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Dong Min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以上下降

至3.68%,持股比例低于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Dong Min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1、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截至2021年8月23日收盘,Dong Min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8%。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冠盛股份

股票代码:605088

信息披露义务人:Dong Min

住所:Heer Baladerikstraat ***, **XE, Zaitbommel, HOLLAND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8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冠盛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安排,按股份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Dong Min于2021年8月18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9,42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68%,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减持计划截至2021年8月23日实际减持股份数为3,318,700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计划尚未实施完毕。Dong Min未来12个月计划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权益变动前,Dong Min持有冠盛股份9,420,000股股份, 持股比例为5.68%。本次权益变动后,Dong Min持有冠盛股份6,101,300股股份,占冠盛股份目前总股本的3.68%,为冠盛股份5%以下股东。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2021年8月23日Dong Min 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冠盛股份 3,318,700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1、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Dong Min持有冠盛股份6,101,300 股股份,占冠盛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3.68%,无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2、信息披露义务人Dong Min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DONG MIN

2021年8月24日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电话:0577-86291860

传真:0577-86291809

电子邮箱:ir@gsp.cn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DONG MIN

签署日期: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