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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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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时,扣除了优先股、永续债已宣告发放和未宣告发放的股利。

说明: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72.55%,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增长,以及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形成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达11.93亿元,以上因素共同促进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2.03%,大幅改善,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增加、回现款率提升等原因所致。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22.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05%,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主要是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形成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达11.93亿元,同比增长297.96%。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1-060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3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州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长云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九州通2021年半年度报告》。

3、《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九州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1-061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3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州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旭民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九州通2021年半年度报告》。

3、《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九州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0998 公司简称:九州通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特别提示的重要事项。具体经营情况,详见《2021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884 证券简称:狄耐克 公告编号:2021-031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8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884 证券简称:狄耐克 公告编号:2021-032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88038 公司简称:中科通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光华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年9月7日

2、“光华转债”赎回日:2021年9月8日

3、“光华转债”赎回价格:100.7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1年9月13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9月15日

6、“光华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9月8日

7、“光华转债”拟于2021年9月8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光华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光华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光华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8、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9月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光华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光华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光华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9月7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光华转债”,将按照100.73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31号”文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公开发行了249.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93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1号”文同意,公司24,9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月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光华转债”,债券代码“128051”。

根据相关规定和《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2019年6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光华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7.03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0.8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3日,光华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6月13日起由原来的17.03元/股调整为16.95元/股。

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9 年7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光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将“光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人民币12.72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19年7月26日。

自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27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光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2.72元/股)的130%。已触发“光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光华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光华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光华转债”。

2、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含)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光华转债”赎回价格为100.73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为当期应计利息;

B:指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每张面值100元);

i:指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0%;

t:指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0年12月1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9月8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68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1.0%×268÷365=0.73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73=100.73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对于持有“光华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58元;对于持有“光华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73元;对于持有“光华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73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9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光华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三次,通告“光华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1年9月8日起,“光华转债”停止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光华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光华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光华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1年9月8日为“光华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1年9月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光华转债”。自2021年9月8日起,“光华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光华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1年9月13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6)2021年9月15日为赎回款到达“光华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光华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光华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754-88211322

邮箱:stock@ghtech.com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光华转债”的情况

在本次“光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8月5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光华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光华转债”自2021年9月8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光华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光华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光华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光华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光华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光华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和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维信诺(固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8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和2021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国显光电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内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6,250万元。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由国显光电与交通银行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的授信业务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国显光电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国显光电的担保余额为25.21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国显光电的担保余额为25.84亿元,本次担保后国显光电2021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38.41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6677344A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龙腾路1号4幢

5.法定代表人:陈耀南

6.注册资本:670,715.246304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9日

8.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国显光电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92.88%的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国显光电7.12%的股权,国显光电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及国显光电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第一条主债权

1.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本合同约定的银行授信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列明的任一项、多项业务或者其他名称的业务。

1.2任一笔主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中具体约定。

1.3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在全部主合同下最后一笔主债权的发生日(“主债权确定日”)确定。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额度的,取消全部授信额度之日为主债权确定日。

主债权确定日当日及之前发生的主债权及其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属本合同保证的范围。

主债权的发生指债权人发放贷款、融资款、透支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第二条保证责任

2.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2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第三条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名;(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四条担保的主合同

4.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4.2本合同提供的担保为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1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3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国显光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92.88%的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国显光电7.12%的股权。虽然国显光电并非公司全资控股,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因此国开基金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资产优良,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1,777,249.5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6.9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124,825.53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04%,对子公司担保为652,423.96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华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28051 债券简称:光华转债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华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1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