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4.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1月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以交易价款3.43亿元现金收购广东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49%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阿特斯100%股权,阿特斯成为公司100%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1-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3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资本金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内审部门定期对理财产品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行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控制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
(一)已到期的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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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尚未到期的产品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2,5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合同及说明书;
2、相关现金管理银行回单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0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2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本公司一楼104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十次董事会、十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十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33),在审议第1项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持股凭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翠萍、赵磊
联系电话:0635-8322765
联系传真:0635-8328905
2、会议费用:参与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十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7”,投票简称为“中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意:授权委托书还应当注明如下信息:
1、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公告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1-037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变化。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福林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3号)文件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成功完成A股配股发行工作,向A股原股东配售1,083,382,346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41,192,596.1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增值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53,713,638.76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6日到账)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KMAA306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2021年8月2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正义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及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具体如下: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不包含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含增值税)。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发展FICC业务、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加大信息技术系统建设投入、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多元化布局、增加投行业务资金投入及其他运营资金安排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如将专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另行存放,公司须在定期存款(存单)到期后及时将本息全额转入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款(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东吴证券。转存的定期存款(存单)不得进行质押。
3、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东吴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东吴证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东吴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配合东吴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东吴证券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公司授权东吴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章龙平、赵昕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东吴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开户银行按月(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东吴证券。
7、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东吴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东吴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东吴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协议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9、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东吴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东吴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东吴证券发现公司、开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东吴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星源转2”(债券代码:123094)赎回价格:100.25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当期利率为0.4%),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1年9月6日
3、赎回日:2021年9月7日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9月7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1年9月10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9月14日
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9月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星源转2”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星源转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星源转2”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星源转2”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不能在2021年9月6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星源转2”的议案》,因触发《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星源转2”提前赎回权。现将“星源转2”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期限6年。2021年3月31日,“星源转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挂牌上市,并于2021年7月26日起进入转股期。“星源转2”初始转股价格为31.54元/股,后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星源转2”的转股价格调整为31.53元/股,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为2021年5月11日;此外,公司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星源转2”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9.64元/股,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
二、赎回情况概述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赎回情形
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13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9.64元/股)的130%(25.53元/股),已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星源转2”。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
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星源转2”赎回价格为100.25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年1月20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9月7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30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0.4%×230/365=0.25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25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9月6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星源转2”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星源转2”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星源转2”自2021年9月7日起停止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星源转2”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星源转2”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发布的“星源转2”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1年9月7日为“星源转2”赎回日。自2021年9月7日起,“星源转2”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星源转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1年9月10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1年9月14日为赎回款到达“星源转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星源转2”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星源转2”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星源转2”的情况
在本次“星源转2”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2月13日至2021年8月13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峰先生、陈良先生已于2021年4月1日累计卖出其持有的“星源转2”2,035,501张;董事王永国先生已于2021年4月2日累计卖出其持有的“星源转2”2,395张;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沈熙文女士已于2021年3月31日累计卖出其持有的“星源转2”1,500张。除上述人员以外,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星源转2”的情况。
五、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一)“星源转2”自赎回日(即2021年9月7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星源转2”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星源转2”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星源转2”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星源转2”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二)“星源转2”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三)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星源转2”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四)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2138390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之法律意见书;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星源转2”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源转2”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09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源转2”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2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