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玉祥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048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9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9日
至2021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43)《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临2021-044)。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异地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21年9月6日、9月7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表决权
特别注明: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联系方式
电话:0311-85992829、0311-85992039
传真:0311-86060942
邮政编码:050015
联系人:赵 艳、王贵军
(三)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参加现场会议时,需遵守石家庄市新冠疫情管理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1-04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9月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12 公司简称:华北制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1-035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长郭俊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2021年8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贵研催化剂(东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研催化剂(东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公告》(临2021-037号)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贵研催化剂(东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薪酬/人事委员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就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召开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贵研催化剂(东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一项议案,认为: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贵金属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实现柴油机国六机动车催化剂产能规模和生产能力的提升。增强公司在机动车催化剂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为贵金属产业长足发展提供支撑。会议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薪酬/人事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一项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议决定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1-036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举行。公司监事会主席庄滇湘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21-037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研催化剂(东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1200万升/年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技术产业化项目;
● 投 资 金 额:项目总投资约30003.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含增值税)24120.8万元,建设期利息750.0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132.65万元。
一、项目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的控股子公司贵研催化剂(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东营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山东东营正式注册成立,通过与相关企业及各科研院所的合作,面向市场进行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产品的开发、产品制造及销售,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服务贵金属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贵金属产业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贵研东营公司投资建设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3.5万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研催化剂(东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研催化剂(东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池州路以西、洋河路以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 ;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国六产品技术升级为依托,以满足柴油机国六催化剂生产为主要产业化内容,建成二条600万升/年柴油机(含CNG)催化剂生产线,满足国六柴油车SCR、DOC、CDPF、ASC、及燃气机CNG产品生产需求,进一步提升柴油机国六机动车催化剂产能规模和生产能力
1、项目名称:1200万升/年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技术产业化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稀土催化产业园工业坊内贵研东营公司界区。
3、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1)、一期投资约15100万元建成600万升/年柴油机(含CNG)催化剂生产线1条,并完成1200万升/年催化剂生产线的公辅配套建设。
(2)、二期投资约6075万元建成600万升/年柴油机(含CNG)催化剂生产线1条,实现贵研东营公司1200万升/年柴油机(含CNG)催化剂产能。
(3)、建设用地、厂房、办公、输变电等由东营稀土催化产业园工业坊提供。建成使用5年后,贵研东营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实际,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按市场评估价)等方式购买该土地厂房,预算约8700万元。
4、项目建设期:2.5年。
5、项目投资及收益分析:项目总投资约30003.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含增值税)24120.8万元,建设期利息750.0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132.65万元。预计项目建成后年均可实现产值约(含税)45亿元。
四、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投资资金来源:项目申请银行贷款的建设投资20003.5万元,企业自筹10000万元。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十四五”贵金属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实现柴油机国六机动车催化剂产能规模和生产能力的提升。增强公司在机动车催化剂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为贵金属产业长足发展提供支撑。
五、投资项目风险分析
本项目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公司将采取适宜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不断强化风险防控能力,降低项目风险,确保项目建设高效、安全、廉洁。项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强化人才团队建设,技术研发、产品工艺提升,力争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
若我国汽车产销量出现大幅下滑、主要客户及配套项目的整车产销出现大幅下滑、原材料价格继续大幅上涨等情况,本项目将存在不达预期的可能性。
六、备查文件
1、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1200万升/年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资备案证
3、1200万升/年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议书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59 公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1年8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8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二、2021年8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
● 拟回购资金总额: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
●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9.20元/股(含9.20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2021年6月19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碧华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华创投”)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7月10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MEGCIF Investments 6 Limited(以下简称“MEGCIF”)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 回购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团队个人利益,使各方紧密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股权分布情况及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并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进行。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00万元、上限2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9.2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869,566股至21,739,13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2,765,501,922股的0.3930%至0.7861%。回购用途如下:
■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具体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最终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20元/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公司以本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上限人民币20,000.00万元,并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9.20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869,566股、不超过21,739,130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2,972,198.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86,289.24万元,货币资金为268,229.12万元。假设按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20,0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2021年3月31日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0.67%、1.84%、7.46%。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团队个人利益,使各方紧密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团队个人利益,使各方紧密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
3、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可行。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亦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6月19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碧华创投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7月10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MEGCIF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碧华创投、MEGCIF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计划,如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四)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若所回购股份未能或未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未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可能面临以下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回购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274498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