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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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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1-030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与空客直升机公司就8架H225型直升机停飞导致的损害、成本以及经济损失等相关事项于2018年11月28日签署《和解协议》,详见2018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空中客车直升机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本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延续至2021年度。

2.公司及控股股东共同作为合同一方,与深圳市南山区相关方于2018年11月签署了《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框架协议》,并于2020年1月签署了《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协议书》,详见分别于2018年11月19日、2020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签订〈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和《关于签署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3.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2020年初以持有的中海油各分公司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在银行间交易市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2020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ABN78号),同意接受公司资产支持票据注册金额为3.2亿元。2020年6月16日,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成。票据发行总额为 3.20 亿元,其中优先级发行总额为 3.05 亿元,次级发行总额为 0.15 亿元,发行期限为 3 年。2020年6月16日公司账户收到本期票据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4.经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11月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开展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目前项目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并于2021年1月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详见2020年9月29日、2020年11月6日、2020年12月8日及2021年1月7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系列公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3)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2021年6月1日及2021年6月10日分别在深圳和北京两地进行了项目路演。于2021年7月1日完成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21年8月16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簿记工作,2021年8月20日募集资金净额已划拨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5.经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出资成立中信海直青岛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详见2021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设立中信海直青岛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2021年3月8日该子公司领取了由青岛市市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详见2021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中信海直(青岛)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6.经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华夏九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51%股权,详见2021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和《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华夏九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2021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交易结果通知书,同日公司与江西长运、南昌高航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详见2021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华夏九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2021年4月23日,公司收购华夏九州通用航空51%股权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详见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华夏九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7.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民航中南局关于深圳市2021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下达的通知》相关规定,公司申请2021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019年7月一2020年6月)补贴。2021年7月30日,公司收到2021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7,730,000元,详见2021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获得2021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的公告》(2021-028)。

8.经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3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向中信富通融资租赁2架Ka-32型直升机事项。2014年8月20日海直通航与中信富通设立的SPV公司天津信直通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直升机融资租赁协议》。2015年9月15日海直通航、天津信直通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天津信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署《直升机租赁合同转让与修订协议》,天津信直通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原《直升机融资租赁协议》通过概括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新出租人天津信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海直通航将中信富通融资租赁外币长期借款币种变更为人民币事项。2018年9月13日天津信通(作为原出租人)、浦银肆拾捌号(天津)航空租赁有限公司(作为新出租人)、海直通航(作为承租人)三方共同签署《直升机租赁合同变更协议》。报告期共支付浦银肆拾捌号(天津)航空租赁有限公司到期租金及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258.82万元。

9.经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融资租赁3架Ka-32型直升机事项。2015年6月海直通航与天津招银津三十四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直升机融资租赁协议》。经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融资的美元长期应付款币种变更为人民币。海直通航与天津招银津三十四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直升机融资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二》,根据补偿协议,自2016年4月21日起租赁协议项下的租赁保证金和剩余美元本金按天津招银津三十四租赁有限公司实际购汇汇率6.4920全部置换为人民币,剩余本金共计折算人民币24,629.28万元,剩余融资租赁期限不变。报告期共支付天津招银津三十四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3架Ka-32型直升机到期租金人民1,616.05万元。

10.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子公司海直通航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申请2021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7月一2020年6月)补贴。2021年7月20日,海直通航收到2021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15,970,000元,详见2021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获得2021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2021-027)。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