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818 公司简称:曲美家居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1-033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1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表决: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罗炘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已满 6 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现提名何法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35)。
经表决: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1-03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炘先生自2016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连续任职时间已满6年,由于罗炘先生的任期到期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罗炘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罗炘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法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由其继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法涧先生尚未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更换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法涧先生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同意何法涧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法涧先生,中国国籍,党员,1970年8月16日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2012年3月至今,任北京家具行业协会会长。
何法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1-037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 e 互动(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2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所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qumei.com.cn),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1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的具体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 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瑞海先生、财务总监孙海凤女士、董事会秘书孙潇阳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星期四)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ir@qumei.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448 2500
电子邮箱:ir@qumei.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 e 互动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1-036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11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分别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户娜娜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1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1-035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公司B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0日
至2021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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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和其他相关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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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1年9月6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1年9月6日8:30-11:30、14:00-16:30
4、登记地点: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103
电话:010-84482500
传真:010-84482500
联系人:孙潇阳、刘琼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