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17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2021年6月7日,李永前先生因工作安排辞去总裁职务。
2021年6月7日,董事会聘任汪剑平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
2、公司债发行事项
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2021年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相关议案,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
2021年8月24至25日,我司“21中交债”按票面利率3.52%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发行规模11亿元。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李永前
2021年8月25 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18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拟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本项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案概况
1、计划管理人/销售推广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为计划管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推广机构。
2、原始权益人/差额支付承诺人/资产服务机构: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基础资产:系指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循环购买日转让给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应收款转让协议》及购房合同自基准日(含该日)对购房人享有的要求其支付购房款所对应的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因逾期偿付应收款而发生的违约金、对应收款债权的追索权等其他相关权利)以及附属担保权益。为避免歧义,基础资产应包括初始基础资产及新增基础资产。
4、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20亿元),可分期发行募集。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需,将会增加中间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需,将会增加中间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5、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含36个月)。不同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具体期限根据基础资产特定期间及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情况最终确定。
6、发行对象: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如有需要增加的中间级资产支持证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全额购买。
7、预期收益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如有需要增加的中间级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簿记确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预期收益率。
8、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9、交易结构:证券公司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向公司购买基础资产。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由专项计划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如果出现专项计划账户内可供分配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情形,则由公司补足相应差额。
10、挂牌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1、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储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额度下最后一期专项计划完成清算之日;
12、授权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和市场发行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具体项目参与机构、发行规模、发行期限、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分层、各档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占比、产品期限、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等发行方案涉及的具体要素以及签署、修改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专项计划结束之日。
我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获得我司国资管理部门批准,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以及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司可以提前收回本应在未来收回的购房尾款,加快资金回笼,有效缓解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
三、风险分析及解决方案
风险分析:我司作为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若截至任何一个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兑付日、预期到期日或在专项计划终止日之后的清算过程中,专项计划账户内可供分配的资金不足以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如有需要增加的中间级资产支持证券届时尚未获得支付的所有预期收益和本金,公司需按约定在差额支付承诺人划款日予以补足。
解决方案:公司一是督促下属子公司按时收回购房尾款用于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如有需要增加的中间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二是谨慎选择基础资产,提高基础资产质量,严格审核交易文件,防范风险;三是在出现需我司履行偿付义务的情形时,协调子公司其它股东方共同承担风险。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20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交西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置业”)拟通过增资获取成都睿迩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睿迩”)34.98%股权,从而间接获取成都金牛区幸福汇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幸福汇”)23.0868%股权,并根据事项进展向成都幸福汇间接股东方成都招商北湖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北湖”)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9,072万元;向成都幸福汇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47,991.636万元。西北置业能否获取上述股权以成都睿迩最终增资结果为准。本次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1、向招商北湖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9,072万元。招商局蛇口
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蛇口”)全资子公司招商北湖已于2021年7月以公开挂牌方式竞得成都睿迩100%股权,经协商,西北置业拟向招商北湖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9,072万元(注:按拟获取成都睿迩股权比例承担的股东借款),年利率8%,借款期限自资金到账日起至西北置业获取成都睿迩34.98%股权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完成日止,借款期间由招商蛇口为上述借款以不低于上述财务资助金额的银行保函提供担保。
如西北置业最终获取成都睿迩股权,在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上述借款即转为西北置业对成都幸福汇的股东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不超过8%,成都幸福汇其它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股东借款;如西北置业最终未获取成都睿迩股权,招商北湖需偿还上述财务资助本金,并按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及资金占用天数向西北置业支付资金占用费。
2、向成都幸福汇新增提供股东借款不超过47,991.636万元。在西北置业获取成都睿迩34.98%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根据成都幸福汇经营需要,西北置业对成都幸福汇新增提供股东借款不超过47,991.636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不超过8%,成都幸福汇其它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股东借款。
我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1、成都招商北湖置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刘洪彬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西路109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服务、汽车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招商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情况:招商北湖已于2021年7月以公开挂牌方式竞得成都睿迩100%股权,并通过成都睿迩持有成都幸福汇66%股权。
招商北湖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招商北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外,我司对招商北湖无其它财务资助。
2、成都金牛区幸福汇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09日
法定代表人:王国锋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龙大道1333号7栋1单元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成都睿迩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66%股权,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4%股权。
经营情况:成都幸福汇正在对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街道JN15(251/21):2020-060地块进行开发,该地块于2020年12月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成交价格303546.75万元,地块土地面积19.16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41.85万平方米,容积率2.18。项目开发情况正常。
成都幸福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
成都幸福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外,我司对成都幸福汇无其他财务资助。
三、被资助对象股东的基本情况
1、招商北湖股东方情况
名称: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90409.272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2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许永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主要股东:招商蛇口为A股上市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8.14%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成都幸福汇股东方情况
(1)成都睿迩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增资后变更为307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158号2层附1号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04日
法定代表人:尹波
股东(增资后):成都招商北湖置地有限公司持有其65%股权,西北置业持有34.98%股权,我司跟投企业持有0.02%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睿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2)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7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158号
成立时间:2004年10月21日
法定代表人:胡庆汉
主要股东: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82.08955%股权。
经营范围:地铁、有轨电车、轻轨等城市(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等。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为招商北湖提供的财务资助由招商北湖股东方招商蛇口提供担保,招商蛇口经营正常,信用良好,具备担保履约能力;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积极跟踪财务资助对象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招商北湖和成都幸福汇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获取优质项目,拓展主营业务;招商蛇口实力雄厚,担保措施能够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成都幸福汇开发的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项目公司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将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为招商北湖和成都幸福汇提供上述财务资助。
七、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全资子公司西北置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获取优质项目,拓展主营业务;招商蛇口实力雄厚,担保措施能够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成都幸福汇开发的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项目公司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将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九、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1年7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37,117.04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398,416.47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338,700.57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23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子公司中交雄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雄安”)正在进行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中交雄安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过公开招标、评标等工作,中标结果如下:确定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四标段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142,788.753345万元;确定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五标段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117,362.810607万元;确定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六标段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107,222.460931万元。
中交雄安于2021年8月24日向上述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是我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与我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开招标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20号院4号楼2层201
法定代表人: 孙昕
注册资本: 10,08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1日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绿化管理;城市园林绿化;销售金属材料、陶瓷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股东: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我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技术能力及质量水准满足双方合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子监街28号
法定代表人:邢佩旭
注册资本:81805.43455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02月02日
经营范围:对外派派遣劳务人员;承担国内外各种类型沿海与内河港口、航道、通航建筑物、船厂、各类工厂、物流设施、民用建筑、公路和、铁路、桥梁隧道、水利、海洋及其他工程的规划、设计、总承包;设备材料的销售;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设书编制、咨询、造价咨询、环境评价、节能评估、项目后评估;招投标代理;项目管理、勘察、测量、监理、岩土工程;进出口业务;承担各类智能化系统包括建筑、消防、电子、通信工程的规划、咨询、设计、研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包;自有房屋租赁;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技术能力及质量水准满足双方合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
法定代表人:都业洲
注册资本:673181.69447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7年01月07日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隧道、市政、房建、交通工程、铁路、机场、站场、车场和船坞的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技术研发;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限分支机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87.24904%股权。
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技术能力及质量水准满足双方合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路金银湖路11号
法定代表人:由凯瑞
注册资本:439721.3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0年05月03日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水利、水电、能源、环保、机电安装、特种专业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城市改造和开发工程项目施工;各类桥梁预制构件;公路、水运工程及工民建筑设计和质量检测;水、土结构材料科研及测试;船舶修造、船舶租赁及工程质量检测;承包境外港口、码头、航道、机场、铁路、公路、隧道、土木、水利、市政、桥梁、工业与民用建筑、环保建设工程项目及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采购与出口和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际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出口与供应;工程机械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和租赁;钢结构制作、安装;物流、仓储和运输服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电力工程施工;电子工程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86.64%股权。
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我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技术能力及质量水准满足双方合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四、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标段:
1、工程承包范围:E1-11-01#、E1-12-03#、E1-14-02#、E1-15-02#、E1-16-06#等地块,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公寓、商业等。
2、合同工期:总工期678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合同总价款:142,788.753345万元。
4、计价和支付: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工程款随工程进度分批次支付进度款。
五标段:
1、工程承包范围:E1-07-07#、E1-10-05#、E1-16-5#等地块,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公寓、商业等。
2、合同工期:E1-07-07、E1-10-05总工期668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E1-16-05总工期67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合同总价款:117,362.810607万元。
4、计价和支付: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工程款随工程进度分批次支付进度款。
六标段:
1、工程承包范围:E1-03-03#、E1-04-01#、E1-03-05#等地块,建设内容包括商务办公、商业、住宅、公服配套等。
2、合同工期:总工期852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合同总价款:107,222.460931万元。
4、计价和支付: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工程款随工程进度分批次支付进度款。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符合项目建设需要,中交雄安组织实施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我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1,164,778.32万元;向关联方借款额度1,000,000万元;为我司融资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合计480,0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出资额合计480,82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729万元。
七、备查文件
项目招标及开标文件。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21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支持项目公司开展购房屋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18、119、120 号。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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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10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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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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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2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所属部分项目公司由于经营需要进行融资,由我司为相关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1.我司与中信银行开展业务合作,部分控股项目公司向上游供应商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由我司为下属子公司所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我司近期提供担保金额合计8552.7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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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武汉锦秀嘉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嘉合”)51%股权,武汉嘉合由于经营需要,申请银团贷款不超过14亿元,其中,就光谷135号地块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申请银团贷款不超过62,000万元, 就光谷140号地块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银团贷款不超过78,000万元。我司按持股比例51%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超过31,620万元及39,780万元,武汉嘉合另一股东越秀(武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49%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我司曾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我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79,952.70万元,未超过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情况及担保额度使用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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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月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龚华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90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构成:我司持有其70%股权,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
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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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粤东中交地产(惠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剑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11号铂金府华贸大厦3号楼1单元37层0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机动车停放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建筑劳务分包;自有物业租赁;建筑材料、机械电气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有其99.5%股权,惠州市交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5%股权。
粤东中交地产(惠州)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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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4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姚能民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马池路8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写字楼、商铺、厂房租赁;房地产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构成:我司持有其100%股权。
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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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庆中交云栖美庐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4月8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龚华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民盛路39号15幢附14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有其99.5%股权, 重庆和美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5%股权。
重庆中交云栖美庐置业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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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西安沣河映象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9月1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宇航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西段西部云谷园区14号楼5层505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我司持有其100%股权。
西安沣河映象置业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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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交地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8年7月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航程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215号百门前工业区服务楼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工业区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管理;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股东构成:我司持有其100%股权。
中交地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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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苏州中交雅郡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7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龙杰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三元街迎燕东路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控股子公司中交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持有其99.8%股权,苏州华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0.2%股权。
苏州中交雅郡地产有限公司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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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武汉锦秀嘉合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49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姚能民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8号武汉软件新城二期(二组团)C9栋2层C9-201-21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不含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越秀(武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武汉嘉合是我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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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为下属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担保
此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所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提供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度和流通性所做的增信措施,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背书通过中国人民银行ECDS系统电子化操作完成,无纸质担保协议。
(二)《光谷135号地块项目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债务人:武汉锦秀嘉合置业有限公司
1.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31,62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等。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光谷140号地块项目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债务人:武汉锦秀嘉合置业有限公司
1.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39,78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等。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所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义务提供担保是为了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求;我司此次提供担保的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均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我司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和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我司为武汉嘉合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武汉嘉合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我司整体利益;武汉嘉合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我司对武汉嘉合合并财务报表,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武汉嘉合另一股东越秀(武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亦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1年7月31日我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1,309,627.37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427.78%。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216,459.54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 70.71%。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16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8月24日,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及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梁运斌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周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我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我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17。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梁运斌、周济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2021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18。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项目公司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19。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20。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121。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 119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持项目公司
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厦门润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昀公司”)51%股权,润昀公司由于经营需要发起“华润-中交-公元九里第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项目名称以交易所批复为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为支持润昀公司经营发展,我司拟按照所持润昀公司的股权比例为专项计划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本项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案概况
1、计划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销售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差额支付承诺人:厦门润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差额补足承诺人:系指为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差额补足义务的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
5、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差额补足承诺人:系指为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差额补足义务的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6、基础资产:系指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循环购买日转让给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购房合同自基准日(含该日)起对购房人享有的要求其支付购房款(不含首付款)所对应的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因逾期偿付应收款而发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对应收款债权的追索权等其他相关权利)。为避免歧义,基础资产应包括初始基础资产及新增基础资产;
7、发行规模:专项计划采取申请储架额度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每期规模以各期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公告为准;
8、发行期限:各期专项计划应当自本项目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每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12个月;
9、产品分层: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支持证券包括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和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和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与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和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原始权益人的持股比例一致,具体比例为49%∶51%(根据评级结果可能略有尾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由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方全部认购。
10、证券挂牌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1、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储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额度下最后一期专项计划完成清算之日;
12、增信措施:公司向计划管理人承诺在差额补足启动事件发生后,对于差额支付核算日专项计划账户内可供分配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全部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及税费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13、授权事项:同意公司为“华润-中交-公元九里第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下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差额补足承诺。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总发行规模内根据项目具体方案签署、修改必要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专项计划结束之日。
我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项目公司开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获得我司国资管理部门批准,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以及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润昀公司发行的“华润-中交-公元九里第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下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有利于支持润昀公司开展融资,缓解销售回款压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风险分析及解决方案
风险分析:公司作为专项计划项下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差额补足承诺人,若专项计划账户内可供分配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全部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及税费,公司需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支付差额补足资金。
解决方案:公司一是督促润昀公司要求购房人及时支付款项;二是督促润昀公司按时履行专项计划合同项下的义务;三是谨慎选择基础资产,做好基础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基础资产质量,严格审核交易文件,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