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靖安县中安晶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安晶盛”)持有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8,31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安晶盛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5,31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12月1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7,65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12月1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7,65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中安晶盛自公司股票上市以来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具体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17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中安晶盛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中安晶盛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中安晶盛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安晶盛承诺将依据最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中安晶盛根据自身资金及持股规划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中安晶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减持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