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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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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1-046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1-04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4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该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定于2021年9月10日(周五)下午14:30在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1-04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4日发出,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一致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在2021年上半年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审议通过并同意对外报出《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1-048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6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7.80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72元,共计募集资金56,867.6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20.5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447.0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19.95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627.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3-0000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作废,2019年9月30日,与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9月5日,与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理财账户和2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扩产”的实施地点由“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变更为“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并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募投项目。

本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募投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扩产”的实施主体由“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一现有生产车间技改”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75,724.73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3-00027号)。以上资金于2019年3月18日置换完毕。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公司于 2021年 2 月 9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实际余额为18,5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2,200万元。

5.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月31日改为2022年1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建设发展用地不断扩张, 基于业务布局统筹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优化调整。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优化后,其位于巴城镇毛许路路段的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取得时间晚于预期,使得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有规划相对较慢。

6.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为提升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原华夏银行昆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36740)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华夏银行昆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63785),并注销上述原华夏银行昆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59000000536740账户已注销,账号12459000000563785账户已启用,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订。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1-04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州恒铭达”)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7.80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72元,共计募集资金568,676,216.1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6,271,100.00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大信验字【2019】第3-0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994,853股新股。截至2021年8月16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412,9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3.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092,014.5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8月17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45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展情况

1.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19年4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昆山市巴城镇招商服务中心签署协议,使用不超过1,500万募集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巴城镇毛许路路段工业用地用于建设“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取得上述土地后,募投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变更为“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及昆山市巴城镇毛许路路段”。

3.2019年8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新增“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公司将“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中的“现有生产车间技改”、“建设实验及检测用房”的实施主体由苏州恒铭达增加为苏州恒铭达和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恒铭达”)。将“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一现有生产车间技改”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一建设实验及检测用房2,500万元投入到惠州恒铭达使用。实施地点由“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增加为“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与“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惠州恒铭达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子公司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2020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审慎调整,即将建设期由24个月调整为36个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1年1月31日调整为2022年1月31日。

5.2020年8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决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99,000.00万元,并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3.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092,014.52元,募集资金投向保持不变。

6.截至8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7,983.9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为37,854.94万元;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为34,6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含利息)为34,509.20万元。公司目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扣除费用后净额(含利息)总计72,364.14万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该项议案。

截至2021年8月24日,前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于2021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具体如下:

1.已到期赎回委托理财产品

单位:万元

2.未到期委托理财产品

单位: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内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增加对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六、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1-05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7日(星期二)

(八)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7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相关资料须在2021年9月9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荆京平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8.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自然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法人股东):

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

(二) 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三)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全体非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对单项非累积投票议案(提案1.00),可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3.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