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60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全部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华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欣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1月9日,《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2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不含预留部分)的登记工作。
2021年2月26日,镇江公司智能制造一期年产6.5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开工仪式在扬州高邮市项目现场隆重举行。
2021年3月18日公司兑付了2020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期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的利息。
2021年4月公司下属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涉及的纠纷案件已结案。
2021年5月27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
2021年6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2021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9太阳G1”2021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为稳定,“19太阳G1”绿色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维持AAA。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华斌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58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10:0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的董事4人,视频方式参会的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华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60)、《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2021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谢正武、齐连澎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首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根据2021年1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股东大会授权,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4.76元调整为每股4.636元。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首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1)。
公司董事长曹华斌、董事张会学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落实落地,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公司经将实际情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及交易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资格。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次拟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概况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规定期限内,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含权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含权条款设置与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已投入绿色产业项目的有息债务本息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进行确定。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7)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绿色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信情况良好。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暂缓新增债务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④调减或停发相关责任人的工资和奖金;
⑤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偿付相关的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为止。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规模等)、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用途、偿债保障措施、是否设置含权条款、评级安排、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券商、律师等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挂牌转让及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签署相应的监管协议;
(5)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6)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等其他相关事宜;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4-6项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公告编号:2021-62)。
7、《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定于2021年9月13日(周一)下午14:30在北京节能大厦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63)。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2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先认可意见》,对议案1、2、3、4、5、6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先认可意见》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2020 - 59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11:3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部分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党红岗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到会监事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60)、《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2021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首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1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4.63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首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1)。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及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具备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拟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概况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规定期限内,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含权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含权条款设置与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已投入绿色产业项目的有息债务本息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进行确定。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7)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绿色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信情况良好。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暂缓新增债务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④调减或停发相关责任人的工资和奖金;
⑤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偿付相关的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为止。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第4、5项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公告编号:2021-6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61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原因:实施利润分配进行调整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结果:由4.76元/股调整为4.636元/股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调整事宜。
2021年7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现拟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0年11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二)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2020年12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年1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74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四)2021年1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2021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发布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不含预留部分)的登记工作。
(七)2021年4月13日至22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并在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八)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1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十)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4.76元调整为每股4.636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21日实施完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7,098,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4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据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4.76元调整为每股4.636元。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激励对象曹华斌董事长和张会学董事回避了表决,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4.636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62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推进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落实落地,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一、关于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公司经将实际情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及交易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规定期限内,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含权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含权条款设置与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已投入绿色产业项目的有息债务本息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进行确定。
7、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绿色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9、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信情况良好。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暂缓新增债务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4)调减或停发相关责任人的工资和奖金;
(5)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偿付相关的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为止。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规模等)、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用途、偿债保障措施、是否设置含权条款、评级安排、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券商、律师等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挂牌转让及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签署相应的监管协议;
5、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6、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等其他相关事宜;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程序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63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3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节能大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2.02 债券品种及期限
2.03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2.04 发行方式
2.05 含权条款
2.06 募集资金的用途
2.07 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2.08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2.09 偿债保障措施
2.10 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58)、《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59)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9月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受新冠肺炎疫情管控的影响,未办理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登记时间:2021年9月8日(星期三):9:00-11:00,14:00-17: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2。
4.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052461
传真:(010)83052459
联系人:黄中化
5. 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若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其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现场参会时未能提供上述文件供核验的,公司工作人员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监事签字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1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议案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说明:
1、 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