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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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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定-002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对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39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5名,董事刘存玉、赵鹏飞和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赵兵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二○二一年一至六月风险评估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C015259 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关联董事赵兵文先生、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40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下午4: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会主席王学贵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主持了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