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www.hkex.com.hk;www.magang.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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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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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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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2021年中期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坏账准备变动的议案。
1、批准转销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5901.16万元;计提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3209.6万元。
2、批准冲减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382.8万元,冲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100.9万元。
二、批准公司2021年未经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
三、批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批准公司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公司附属公司马钢(合肥)工业供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6)。
五、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7)。
上述第四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丁毅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的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他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第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马钢办公楼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中期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坏账准备变动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未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认为:本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马钢(合肥)工业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四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钢铁(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1年半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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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马钢股份”)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的控股子公司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宝武水务”)转让公司附属公司马钢(合肥)工业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合肥供水公司”)100%股权。
● 关联人回避情况: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丁毅先生已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8月25日,合肥供水公司的控股股东马钢(合肥)板材有限责任公司(“合肥板材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与宝武水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宝武水务转让其持有的合肥供水公司100%股权。由于宝武水务为中国宝武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关联董事丁毅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四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508号1幢
2、法定代表人:严华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NQ4X5A
4、注册资本:91,978.71万人民币,实收资本61,948.71万人民币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从事水处理设备和环境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水务软件系统开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处理、环境工程和给排水的规划、设计和咨询;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环境保护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和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处理及环境工程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水质污染物检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限分支机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159,857.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73,774.89万元;营业收入136,640.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100.64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
2、法定代表人:汪洋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577064973T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主要经营范围:工业水生产、经营及相关服务;工业用水材料、能源动力销售;供水工程施工;供水劳务及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处理;电器设备维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10,824.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7,662.29万元;营业收入4,160.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10.82万元。
8、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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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协议方:合肥板材公司、宝武水务
2、协议达成日期:2021年8月25日。
3、协议生效条件:自各方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并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4、协议主要内容情况:
(1)合肥板材公司向宝武水务转让所持有的合肥供水公司100%股权。
(2)合肥供水公司股权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403.6万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443.01万元(以经有权机构备案后的评估价值为准(如有)),较账面净资产增值2,039.41万元,增值率为24.27%。本次转让以评估价值人民币10,443.01万元作为转让价格。
(3)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宝武水务向合肥板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50%,剩余款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合肥板材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股权交割日为工商变更时间的当月。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损益归合肥板材公司享有和承担。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战略定位,公司做强做精钢铁主业,有序退出非主业资产和业务,壮大主导产业,将资源配置到主业项目投资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转让合肥供水公司股权,有益于公司聚集资源,聚焦主业。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张春霞女士、朱少芳女士、王先柱先生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协议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该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非关联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联交易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
3、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障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 投保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赔偿限额:人民币1亿元
4. 保费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及管理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0808 公司简称:马钢股份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