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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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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70 公司简称:恒生电子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4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4日

至2021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议案1-3,相关公告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范径武、官晓岚、张晓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10日(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4: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朱女士、顾先生

电 话:0571-28829702

邮 箱:investor@hundsun.com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2021-039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被担保人:浙江鲸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云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担保方式:为上述2家控股子公司业务合同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 担保额度总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4 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生电子”)为了增强控股子公司对外业务合作的信用,更好的扩展市场份额,加快业务发展,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鲸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鲸腾网络”)及杭州云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毅网络”)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因上述控股子公司的股东宁波高新区云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汉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且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具体担保信息如下: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鲸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3楼323室

法人代表:张国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处理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承接:楼宇智能化工程(凭资质经营);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页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销售: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云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 2 幢 6 楼

法定代表人:张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互联网技术;承接:楼宇智能化工程(凭资质经营);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页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目前两家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情况如下(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宁波高新区云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宁波市

管理合伙人: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关联关系:云汉投资为恒生电子控股子公司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目前,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董事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职工代表监事谢丽娟及 12 位高级管理人员均直接或间接持有云汉投资的份额,因而构成恒生电子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除公司外,鲸腾网络及云毅网络的其他股东均不进行同比例担保。云汉投资系由恒生电子全资子公司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恒生电子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员工共同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主要功能是对创新业务子公司进行投资。员工持股平台的资金能力无法覆盖担保责任,无实际对外担保能力。另外考虑云汉投资的员工持股平台性质,对外担保可能引发的风险不符合员工持股平台主要定位的激励作用,故不同比例提供担保。宁波高新区山鲸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高新区山鹿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高新区山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员工持股平台,与云汉投资类似,也没有对外担保能力。其他股东在鲸腾网络、云毅网络中占比各自不足5%,且不参与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故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本次云汉投资未依其在创新业务子公司的股权占比为创新业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审议后认为:

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的控股股东,满足客户要求的履约担保方条件,体现了公司对创新业务子公司的支持,同时也符合《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入股“创新业务子公司”投资与管理办法》的原则精神。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云汉投资属于员工持股平台,不具有提供担保的能力,对外担保可能引发的风险也不符合员工持股平台主要定位的激励作用。公司掌握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风险处于可控之中,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

公司的4名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阅了公司递交的本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以更好满足客户需求,属于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有助于增强控股子公司对外业务合作的信用,更好的扩展市场份额。云汉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专门从事对创新业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无实际对外担保能力。公司掌握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风险处于可控之中,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对创新业务子公司的支持,同时也符合《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入股“创新业务子公司”投资与管理办法》的原则精神。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云汉投资不具有提供担保的能力。公司掌握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风险处于可控之中,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事项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4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1-040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

恒云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为加强恒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云控股”)资金实力和竞争力,改善恒云控股资产负债结构,加速在境外市场的业务发展和布局,公司拟与宁波高新区云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汉投资”)按照本次增资前各自对恒云控股的持股比例,同比例共同投资恒云控股。其中公司的投资金额不超过美元2507.70万元(或等值港元,下同;约为1.62亿元人民币),云汉投资的投资金额不超过美元92.30万元(或等值港元,下同;约为597.8万元人民币)。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 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直接或间接持有云汉投资的份额,云汉投资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由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云汉投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5,962.08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股东大会的决策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各方(包括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尚未实际出资,如后续因各投资人未按照《恒云控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约定进行认缴出资的缴付,可能会导致总投资金额发生变化及投资失败的风险。本次投资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需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登记(ODI登记)并完成相应外汇换汇手续,如因境外投资备案登记未能如期完成等原因,可能会导致投资事项不能如期完成及投资失败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恒生电子为加强恒云控股资金实力和竞争力,加速在境外市场的业务发展和布局,公司拟与云汉投资按照本次增资前各自对恒云控股的持股比例,同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投资恒云控股。其中公司的投资金额不超过美元2507.70万元,云汉投资的投资金额不超过美元92.30万元。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前,恒云控股股权结构如下:

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直接或间接持有云汉投资的份额,云汉投资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美元2507.70万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云汉投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5,962.08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股东大会的决策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宁波高新区云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宁波市

管理合伙人: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关联关系:云汉投资为恒生电子控股子公司杭州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目前,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董事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职工代表监事谢丽娟及 12 位高级管理人员均直接或间接持有云汉投资的份额,因而构成恒生电子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公司名称:恒云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港元1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恒云控股96.45%股权,云汉投资持有恒云控股3.55%股权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1日

注册地:中国香港

主要业务:旗下主要经营实体为恒云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系为香港持有合格金融牌照的券商、期货公司和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提供一系列金融软件和服务。

截至2021年6月30日,恒云控股的财务数据情况为:

备注:恒云控股于2020年10月21日注册成立,2020年度数据为2020年11-12月数据。

恒云控股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详见编号为天健审【2021】9285号的审计报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与定价依据

1、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协议尚未签署,拟签署协议的基本内容如下:

根据《恒云控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恒生电子、云汉投资按照持股比例对恒云控股进行增资,其中恒生电子的投资金额不超过美元2507.70万元或等值港元,云汉投资的投资金额不超过美元92.30万元或等值港元。

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登记(ODI登记);双方应在完成ODI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的时间内,完成相应外汇换汇手续,并将相应的增资款汇入恒云控股账户。如因境外投资备案登记及外汇审核等原因,导致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前无法完成增资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上述原因消失之日起3个月内将相应的增资款汇入恒云控股账户。

本协议自交易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双方各自内部权力决策机构审议批准并签署本协议后生效。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中所订立之具体义务或承诺,所做出的声明、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本协议被终止、撤销或者解除外,不免除其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如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形,违约方应对守约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导致的任何合理索赔、损失、费用或其它责任作出全面和足额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使守约方支付的针对违约方的诉讼费用以及与第三人的诉讼和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非因本协议双方的过错导致本次交易不能生效或不能完成的,双方均无须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具体内容以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版本为准。

2、定价依据:

经双方友好协商,约定双方以货币(现金)方式等比例对恒云控股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恒云控股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东持股比例为恒生电子占比96.45%,云汉投资占比3.55%,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进一步增强恒云控股的资金实力,加速香港市场的业务拓展,改善恒云控股的资产负债结构,同时可以优化公司境外市场的整体业务布局,更好地服务于恒云控股所在地金融机构和中资金融机构,符合恒生电子国际化的趋势,实现优势产品和市场的拓展。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未来随着投资项目的推进,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收益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各方(包括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尚未实际出资,如后续因各投资人未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进行认缴出资的缴付,可能会导致总投资金额发生变化及投资失败的风险。本次投资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需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登记(ODI登记)并完成相应外汇换汇手续,如因境外投资备案登记未能如期完成等原因,可能会导致投资事项不能如期完成及投资失败的风险。

六、最近一年历史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云汉投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5,962.08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恒云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的4名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阅了公司递交的本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恒云控股的资金实力和竞争力,加速香港市场的业务拓展,优化公司境外市场的整体业务布局,更好地服务于恒云控股所在地金融机构和中资金融机构,同时也符合恒生电子国际化的趋势,实现优势产品和市场的拓展。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以相同价格同比例投资,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恒云控股的资金实力和竞争力,加速香港市场的业务拓展,优化公司境外市场的整体业务布局,更好地服务于恒云控股所在地金融机构和中资金融机构,同时也符合恒生电子国际化的趋势,实现优势产品和市场的拓展。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以相同价格同比例投资,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1-041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已经连续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有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第七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郭田勇先生在公司不担任任何职务。由于郭田勇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郭田勇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前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丁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丁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递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丁玮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丁玮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况。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且已获得无异议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丁玮先生为金融专业人士,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丁玮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况。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且已获得审议无异议通过。同意提名丁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玮先生,61岁,金融学学士,曾先后担任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学家、部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中国区总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995;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票代码:3908)投资银行管委会主席兼中金投资银行部负责人,淡马锡全球高级管委会成员、全球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中国区总裁,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部亚洲副主席,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现任厦门博润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执行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211;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票代码:2611)独立董事。丁玮先生曾于2014年8月至2021年7月担任神州租车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票代码:0699.HK)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4年10月至2020年2月担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570)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1-038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21年8月24日举行。本次会议为通讯表决,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监事长黄辰立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监事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根据《证券法》的要求,作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1-037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恒生电子”或“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董事长彭政纲先生主持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回避表决。同意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1-039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恒云控股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回避表决。同意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1-040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恒生金融云基地二期项目新增建设预算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主要内容: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人员不断增长的需要,恒生金融云基地二期项目(即新大楼二期)的投资规划预算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新增预算的原因及主要用途为装修方案调整、配套办公家具购置、建设方案调整及相关材料涨价。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1-041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2021-042号公告。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1-04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委托理财的汇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平安信托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或相关主体。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近12个月单日最高余额为228,75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于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等。

● 委托理财期限:最短期限随时可赎回,最长期限24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公司日常经营稳健,现金流较为充裕。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将部分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本次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2021年第二季度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与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建立了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可有效保障和规范理财产品购买行为,确保理财资金安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上市金融机构或其子公司,相关财务指标按要求披露于相应的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2022三年投资理财总体规划的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