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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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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1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庆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且相关情况已发生变化,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发”)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实际借款数额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三年,年利率为5%。公司拟以持有的自有房产作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鉴于重庆绿发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董事周志达先生因在交易对方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1年9月10日;

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3日;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审议议题:

1.《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5)。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2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2021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绍华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且相关情况已发生变化,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规划等多方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二、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体现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借款利率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邹胜勇先生在交易对方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3

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0日和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0,578,870股股票(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117,690.10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且相关情况已发生变化,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规划等多方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审议程序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且相关情况已发生变化,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规划等多方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

3. 监事会意见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且相关情况已发生变化,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规划等多方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4

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支持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的母公司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发”)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实际借款数额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三年,年利率为5%。公司拟以持有的自有房产作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双方拟签署《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2.鉴于重庆绿发为公司控股股东绿发城建的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董事周志达先生及监事邹胜勇先生因在重庆绿发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696592437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6

法定代表人:陈国庆

注册资本:138,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4日

营业期限:2009年12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授权的土地储备整治;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森林工程;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资源开发;农田灌溉;水利投资与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市场运营管理;酒店经营管理;国内广告代理、制作、发布;广告装饰工程;物业管理。

2.股权结构: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因重庆绿发为公司控股股东绿发城建的母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绿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重庆绿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的《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各方

出借方(甲方):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庆

借款方(乙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庆

(二)主要内容

1.基本条款

(1)借款用途:用于乙方主营业务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

(2)授信金额(大写):人民币2亿元整;(¥200,000,000.00元整)如实际放款金额与约定金额不一致时,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3)授信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未放款的金额自动失效。

(4)借款期限:三年。

(5)借款利率:年利率5%,若借款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则逾期罚息利率均按日利率0.3%。计算。

(6)借款本息按以下方式归还:借款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

2.权利和义务

(1)借款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方同意以其持有的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的房产以及公司持有的位于深圳新保辉大厦的11套房产作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3.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出借方、借款方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成立,并经各自有权机关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出借方、借款方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是在参照市场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一般市场规则,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接受重庆绿发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公司产业升级优化,实现降本增效。

本次公司接受重庆绿发提供的财务资助,在当前市场融资环境下,有助于实施多渠道融资支持主业发展,提升业绩和投资者回报。本次交易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有力支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以外,公司及子公司与重庆绿发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2021年5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及重庆绿发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思极星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9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2021年6月,重庆思极星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2.2021年5-6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中汇联银”)拟与中新合富(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合富”)、重庆绿发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重庆市范围内电动汽车充电场站资产建设及运营。产业基金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中新合富、喀什中汇联银作为普通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100万元、200万元,重庆绿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6,900万元、2,800万元。

3.2021年6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绿发及其控股子公司中新合富共同投资设立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核名与登记为准),其中,公司以货币1,000万元出资,出资比例为20%。

4.2021年7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补充合同(二)》,双方就进一步推进公司在高端智能制造板块的发展,促进重庆市璧山区及重庆市的充电桩产业发展,实现双方共赢互利达成合作意向,经初步测算,投资项目规模总额约为4.5亿元人民币。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本次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借款利率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体现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借款利率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相关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借款合同》;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5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议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9:15至2021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3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9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2.登记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楼

3.电话号码:023一85283966 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维 电子邮箱:liuwei@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议案设置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9月3日,我本人(单位)持有惠程科技股票 股,股票性质为 ,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惠程科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2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35期(鑫和系列)。

● 委托理财期限:100天。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等目的,于2020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城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6,226,415.0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773,584.91元。上述资金的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365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自上述委托理财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农商银行静安支行发行的《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35期(鑫和系列)》,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农商银行鑫悦结构性存款《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35期(鑫和系列)》

(1)产品名称: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35期(鑫和系列);

(2)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5)预期理财收益率:1.65%(年化)至3.25%(年化),其中1.65%为存款利息率,1.65%以上部分为产品浮动收益率。

(6)认购日:2021年8月25日;

(7)收益计算起始日:2021年8月27日;

(8)到期日:2021年12月5日,在产品认购期届满后不得续存、转让或提前支取本产品;

(9)认购金额:人民币2亿元整;

(10)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人为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为非上市金融机构,非上市金融机构的基本信息如下:

上海农商银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千元)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受托方上海农商银行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管理层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情形。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又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产生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期限短,对公司实际经营、财务状况、现金流等不会构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上述理财产品的特征,将该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表示同意并支持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③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15:00-16:30

③ 会议召开方式: 网络视频直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③ 网络直播地址:全景网(www.p5w.net)

③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8日11:3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oppeinIR@oppein.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1年8月27日发布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8月31日15:00-16:3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视频直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视频直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三) 网络直播地址:全景网(www.p5w.net)

三、 参加人员

(一)董事长、总裁:姚良松先生

(二)董事会秘书:杨耀兴先生

(三)财务负责人:王欢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请有意向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于2021年8月28日11:3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所关注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oppeinIR@oppein.com),公司将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1日15:00-16:30登陆全景网(www.p5w.net),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任先生

(二)联系电话:020-36733399

(三)电子邮箱:oppeinIR@oppei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观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 2021-064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13596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包头达茂巴润工业园区氟化工基地项目

●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该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的基础。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落实,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及相关金额仅为初步意向方案,协议中的投资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目前尚未制定具体投资计划,亦未进行详细的相关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实际投资时间尚未确定。具体产能建设规划及投资金额以公司后续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相关部门核准文件等为准。

2、本协议中项目投资是由公司主导并联合上下游企业共同投资“包头达茂巴润工业园区氟化工基地”,协议预计投资总额180亿元将通过多方合作、分期实施达成,协议中具体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及各投资主体的投资比例将视后期工作情况进行安排,目前公司尚无明确的详细资金投资安排,首期投资金额及具体投资时间亦尚未确定,也未与其他企业达成合作意向。

3、本协议是由公司牵头并通过多方合作、分期实施来逐步达成,故所涉及的投资建设规模和投资金额巨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34亿元,本协议的预计投资总额180亿元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资金水平,若未来公司针对自身投资部分的建设项目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融资成本较高,可能会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进而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44亿元,可能存在资金筹措的进度或规模不达预期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建设进度。

4、本协议系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目前公司尚未确定具体投资项目及投资占比,未与其他上下游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所涉及的投资建设项目在正式实施前尚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能否按计划进行投资建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框架协议下的投资项目在实际实施时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林草、土地、环评、安评、能评等前置审批程序,前置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履行完毕及所需要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6、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未来的中长期项目规划,具体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及市场情况分期分段实施,总体建设周期预计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充分考虑各方建议,审慎研究决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项目后续进展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8、本项目框架协议的签订及落实的效果无法直接体现在公司当期或当年业绩中,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和股份”)与包头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25日签署了《永和股份包头达茂巴润工业园区氟化工基地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主导并携手上下游相关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共同投资建设“包头达茂巴润工业园区氟化工基地”项目。

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目前公司尚未确定具体投资项目及投资占比,未与其他上下游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协议约定,后续公司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将另行签订正式的项目落地协议,故双方在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的阶段无需将该框架性协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协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在签订具体项目合同或协议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包头市人民政府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包头市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建设“包头达茂巴润工业园区氟化工基地”项目等相关事宜达成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

乙方主导并携手上下游相关企业共同投资建设“包头达茂巴润工业园区氟化工基地”项目,项目初步方案包括含氟化学品板块(280kt/a)、副产资源循环化利用板块(911kt/a)、资源配套板块(2800kt/a)等项目。

项目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期分段实施,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180亿元。

以上板块及相关项目以后续项目正式备案内容为准。目前公司尚未确定具体投资项目及投资占比,未与其他上下游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相关项目在实际实施时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林草、土地、环评、安评、能评等前期审批程序,前置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履行完毕及所需要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立以市级领导牵头的项目领导工作组,推进永和股份包头达茂项目各类手续及其它需要办理的相关事宜。

(2)甲方负责协调落实项目所需的用地指标,水、电、汽、天然气等用能指标(按相关规定给予优惠)、项目产能指标、排污指标等,并出资同步配套建设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固(危)废环保处理设施。

(3)甲方在原料、绿电供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产业政策等方面为乙方提供相关保障措施。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成立项目工作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在包头达茂注册独立法人的公司,推进项目规划、项目备案,项目分期建设,落户巴润工业园区。

(2)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依法依规办理项目节能、立项、林草、土地、环评、安评等前期审批手续,严禁未批先建。

(3)甲方根据乙方项目推进进度,为乙方配置建设用地区域,并协助乙方开展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乙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完成相关工作,甲方即行收回配置的建设用地,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违反《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将基于公平和诚信原则,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实施过程的任何未尽事宜。

(5)如乙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期限完成约定的各项工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三)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后续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另行签订具有具体内容的正式项目落地协议。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包头市人民政府签署框架协议,旨在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结合公司在氟化工领域设计、研发、生产优势和经验,并联合上下游企业共同建立集含氟聚合物、含氟制冷剂和发泡剂、氟化工原材料及能源为一体的专业氟化工生产基地。如项目顺利推进,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氟化工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该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的基础。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落实,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及相关金额仅为初步意向方案,协议中的投资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目前尚未制定具体投资计划,亦未进行详细的相关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实际投资时间尚未确定。具体产能建设规划及投资金额以公司后续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相关部门核准文件等为准。

2、本协议中项目投资是由公司主导并联合上下游企业共同投资“包头达茂巴润工业园区氟化工基地”,协议预计投资总额180亿元将通过多方合作、分期实施达成,协议中具体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及各投资主体的投资比例将视后期工作情况进行安排,目前公司尚无明确的详细资金投资安排,首期投资金额及具体投资时间亦尚未确定,也未与其他企业达成合作意向。

3、本协议是由公司牵头并通过多方合作、分期实施来逐步达成,故所涉及的投资建设规模和投资金额巨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34亿元,本协议的预计投资总额180亿元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资金水平,若未来公司针对自身投资部分的建设项目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融资成本较高,可能会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进而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44亿元,可能存在资金筹措的进度或规模不达预期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建设进度。

4、本协议系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目前公司尚未确定具体投资项目及投资占比,未与其他上下游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所涉及的投资建设项目在正式实施前尚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能否按计划进行投资建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框架协议下的投资项目在实际实施时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林草、土地、环评、安评、能评等前置审批程序,前置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履行完毕及所需要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6、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未来的中长期项目规划,具体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及市场情况分期分段实施,总体建设周期预计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充分考虑各方建议,审慎研究决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项目后续进展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8、本项目框架协议的签订及落实的效果无法直接体现在公司当期或当年业绩中,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08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万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邹文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需要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晓静、张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3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包头市人民政府签订牵头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包头市人民政府签订牵头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