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1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巍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三、关于修订《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关于修订《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五、关于修订《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六、关于修订《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七、关于修订《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修订《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修订《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修订《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修订《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修订《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修订《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修订《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修订《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1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宏胜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关于修订《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广路21号 冠石科技3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0日
至2021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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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二)登记时间
2021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广路21号冠石科技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公司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广路21号 冠石科技
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顺利
联系电话:025-85581133
传真号码:025-85582222
联系邮箱:wsl@njkeystone.com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一)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75,000股,发行价格为27.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110.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23.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586.79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5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20480)。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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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等会议资料以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75,000股。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482.456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73,099,561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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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