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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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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43 公司简称:广州酒家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41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1年半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314.1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0.67%。具体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 2021年半年度月饼系列收入同比增加99.91%,主要是相关产品季节性特性明显,今年中秋节较去年提前。

2.2021年半年度其他产品收入同比增长42.39%,主要是春节年货产品需求恢复,带动公司饼酥等年货产品销售增长;同时公司加大市场拓展,端午粽销售同比大幅增长。

3.2021年半年度餐饮业收入同比增长78.47%,主要是公司去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冲击,餐饮业务收入去年同期数据基数较低,报告期内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公司餐饮业务得到较大恢复增长。

4.2021年半年度直接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6.58%,主要是公司餐饮业较去年同期出现较大恢复增长。

5.2021年半年度境内广东省外收入同比增长77.24%,主要系公司电商渠道建设效果逐步显现,省外销售业务进一步增长。

6.2021年半年度境外收入同比增长46.83%,主要系今年中秋节较去年提前,境外月饼系列销售业务同比增长。

二、2021年半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38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伟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谢康董事、沈肇章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 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制定〈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投资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基地二期速冻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 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42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1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3号文)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8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900.00万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125.47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01.53万元后,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73.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6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7年6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21年1-6月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1,595.2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2,422.6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877.7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544.92万元)。

2、2021年1-6月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6,431.92万元,其中利用募集资金本金投入4,895.48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投入1,536.44万元。

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61,473.00万元,以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57.96万元,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8,027.18万元,累计支付银行账户管理费、手续费1.25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2,600.17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044.7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6,044.74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6月3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28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执行公司制定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的要求,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注: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18年2月3日出具关于广州越秀支行撤并的通知,原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已获广东银监局批准同意终止经营,该支行所有业务由广州东风支行承接。因此本公司原在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相关业务均转移至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062.49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00万元。

三、2021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31.9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其创造的价值主要通过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完善产品的品质和增进品牌知名度,增加销售和提高市场份额,从而为公司创造新的价值,同时也为行业技术水平提升创造价值。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累计投资6,557.96万元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7号)。本次置换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事项已于2017年12月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梅州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要求,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本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3,493.67万元,实际投资13,493.67万元,实际使用金额占原计划投资额的100%。本项目结余募集资金0.00万元,剩余利息收入6.11万元,共计结余资金6.11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半年度,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43

关于投资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基地二期

速冻食品生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基地二期速冻食品生产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3亿元

● 风险提示:

1.该项目需报环保等部门进行审批,并报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立项,因此项目可能发生不获批准的风险;

2.公司虽已对本次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科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分析,相关结论均是基于当前的公司发展战略、市场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综合考虑。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施工延期、产品产能过剩或价格下跌、产品销售情况不及预期等问题,从而影响投资的实际经济效益,使项目最终实现的效益与预计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投资概述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扩充产能的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通过全资孙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口福湘潭公司”)投资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基地二期速冻食品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湘潭基地二期速冻项目”、“项目”)。

湘潭基地二期速冻项目系公司原湘潭生产基地用地范围内规划建设内容,本次项目投资是继续推进落实湘潭生产基地二期用地的建设,本次投资总额约为3亿元(人民币,下同),主要用于建设速冻食品生产车间厂房及生产线等配套设施、设备。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合同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基地二期速冻食品生产项目

项目用地: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天易示范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建筑面积约20,000㎡。

项目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3亿元。

资金来源:利口福湘潭公司自筹。

建设内容:速冻食品生产车间厂房及生产线等配套设施、设备。

项目预计产能:项目达产后,年产量约3.85万吨。

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三、本次投资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口福湘潭公司投资建设湘潭基地二期速冻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有利于提高公司速冻食品产能,应对市场需求;助力区域扩张,提升公司速冻产品市场份额,推动公司食品制造业务的综合竞争实力提升,带动业绩的增长,是公司进一步落实跨区域战略布局的体现。

四、风险提示

1.该项目需报环保等部门进行审批,并报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立项,因此项目可能发生不获批准的风险;

2.公司虽已对本次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科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分析,相关结论均是基于当前的公司发展战略、市场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综合考虑。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施工延期、产品产能过剩或价格下跌、产品销售情况不及预期等问题,从而影响投资的实际经济效益,使项目最终实现的效益与预计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3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

●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审议方式形成书面决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峻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