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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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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俞红华、李强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胡先宽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一一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5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9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1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48.6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211.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0,437.3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67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1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1-6月,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项目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2.70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金额为17,279.1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158.1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40.1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3,198.2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0月11日,本公司连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城建支行”)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0月15日,本公司连同国元证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北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南七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七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工商银行城建支行、广发银行合肥分行、中国银行北城支行和中信银行南七支行分别开设了账号为1302011729200078828、9550880057147900780、188754276423和811230101180054822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合计0万元,募集资金具体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 补充公路、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5,002.37万元,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11.42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投入到该项目所致,该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投入的承诺。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 27日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屈晓蕾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3815 公司简称:交建股份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投资及获得普那布林

联合开发和独家商业化权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1-116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投资及获得普那布林

联合开发和独家商业化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股权投资: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医药”或“公司”)拟以自筹资金1亿人民币认购大连万春布林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万春”)的股份,大连万春在完成本轮融资后,公司对其持股占比不低于2.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获得普那布林联合开发和独家商业化权益:公司与大连万春达成协议,大连万春授予公司针对GEF-H1激活剂普那布林在大中华地区的联合开发权益以及独家商业化权益,公司支付的首付款加里程碑款总额不超过13亿人民币。

● 风险提示: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产品的适应症能否成功获批上市存在一定风险。此外,协议中所约定的里程碑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终里程碑付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协议履行过程中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权投资

2021年8月25日,恒瑞医药与大连万春签署《增资入股协议》。恒瑞医药拟以自筹资金1亿人民币入股大连万春,交易完成后占大连万春的股权比例不低于2.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一)交易对方暨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大连万春的股份,交易完成后占大连万春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具体比例待大连万春完成本轮融资后确定)。

1.标的股权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大连万春布林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黄岚

主要股东:包括万春生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大连万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京鼎润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倚锋九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河南恒道新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

成立日期:2015年5月6日

注册地: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4街19号-6

注册资本:8487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物医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且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其他现有股东将在恒瑞医药投资之前有效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本次交易前,大连万春的股权信息如下:

大连万春在完成本轮融资后,公司对其持股占比不低于2.5%,具体比例待大连万春完成本轮融资后确定。

2.大连万春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连万春及其子公司资产合计为18,123万人民币,负债合计为4,069万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4,054万人民币。2020年大连万春的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1,069万人民币。

(二)交易协议的基本内容

投资方: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恒瑞医药”)

被投资方:大连万春布林医药有限公司(“大连万春”)

1.交易内容

恒瑞医药以1亿人民币购买对价收购大连万春股份,交易完成后恒瑞医药占大连万春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具体比例待大连万春完成本轮融资后确定)。

2.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而无须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因本协议或对本协议的违反、终止或无效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种类的任何争议、争论、权利主张或分歧应首先尝试由双方通过善意协商解决。如果争议仍未得到解决,任何一方可自行决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最终解决,并通知任何其他一方或多方。仲裁应在中国进行,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进行仲裁。

3.交易条件

在签署此增资入股协议后,被投资方向投资方发送首笔投资金额的支付通知书,投资方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的30日内向被投资方指定账户支付50%的总投资额,被投资方在收到首笔投资金额后30日内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向投资方发送剩余投资金额的支付通知书,投资方在30日内向被投资方指定账户支付总投资额剩余的50%,所有投资额到账日即股权交割日,投资方从交割日起视为被投资方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被投资方应在投资金额到达该指定账户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投资方投资金额已到账,并向投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证明其认缴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

4.违约责任

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则其应被视为违约方且应就其违约对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二、获得普那布林联合开发及独家商业化权益

恒瑞医药与大连万春签署《普那布林产品合作协议》,并获得在大中华地区的联合开发及独家商业化普那布林的权益。

(一)产品基本信息

普那布林是一个人工合成的新化学实体,作为一种“First-in-Class”免疫抗肿瘤药物,能够通过激活免疫防御蛋白鸟嘌呤核苷酸交换因子(GEF-H1),加速树突状细胞(DC细胞)的成熟及促进抗原呈递,直接激活T细胞来杀死肿瘤细胞,起到“免疫系统的点火剂”的作用。此外,普那布林还可以阻止由化疗药物诱导的骨髓中性粒细胞的损伤,达到早期保护作用,以一个不同于G-CSF(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可促进中性粒细胞的增殖和分化)的作用机制预防早期CIN(化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基于普那布林与G-CSF的机制互补性,在预防CIN的全球III期临床研究中,普那布林联用长效G-CSF药物对比长效G-CSF单药可显著降低重度CIN的发生率。2020年9月,普那布林先后获得中、美药监机构在预防CIN领域的“突破性疗法”双认定。2021年,普那布林的CIN适应症NDA申请先后获得美、中受理并被授予“优先审评”资格,同年8月,普那布林联用多西他赛在非小细胞肺癌2/3线患者(EGFR野生型)的全球III期临床研究中达到总生存期的主要终点,并计划于2022年上半年提交该项适应症的NDA申请。

(二)同类产品及市场状况

根据《柳叶刀》杂志统计,中国近年来年新发癌症患者数量已达约450万人,需要预防CIN的患者总体占比超10%。G-CSF是预防和治疗CIN的标准疗法,当前尚无与普那布林作用机制相似的药物在临床研究中用于预防CIN。IMS数据库显示,全球G-CSF类药物市场规模约50亿美元,而在中国,预计2021年G-CSF市场规模约75亿人民币,其中长效G-CSF(用于预防CIN)市场规模超50亿人民币。此外,中国年新发肺癌患者数量超80万人,其中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占比超85%,当前2/3线基因驱动阴性患者可选方案较少且疗效有限,亟待创新疗法。

(三)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大连万春布林医药有限公司(“大连万春”)

乙方: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恒瑞医药”)

1.合作内容

甲方不可撤销地授予乙方针对普那布林及其衍生物、类似物、后备分子、前药、各种盐型、剂型在大中华地区内的联合开发及独家商业化权益,以用于所有人类与动物疾病,包括但不限于CIN和癌症。

2.财务条款

(1)已经开展和已经完成的普那布林的临床开发由甲方负责,相应研发费用100%由甲方承担。双方共同同意开发的普那布林单用或联用在除以上所述以外的临床开发由双方共同负责执行,双方各承担50%的研发费用。

(2)乙方同意,首付款加里程碑款总额不超过13亿人民币,其中一次性支付甲方首付款2亿人民币,并在达到相应的研发里程碑和商业化里程碑时向甲方支付总额不超过11亿人民币的费用。

(3)双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的三十(30)日内,确定该季度内许可产品的净销售额,甲方应将净销售额数据及相关支持文件或材料书面发送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商业化费用,具体销售分配比例由双方另行约定。

3.联合委员会

甲方与乙方将设立联合研发委员会和联合战略委员会,对许可产品的临床研究和商业化进行审批和监督。联合委员会由双方同等人数的代表组成。每名代表应具有适当的技术资历、经验和专业知识,足以履行职责。

4.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协议附件一包含的及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共同产生的相关的专利权中最晚一项专利保护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如果因为甲方违约而造成的合同终止,乙方将获得许可产品在许可区域内的制剂生产权并保留独家商业化权益,乙方仍将依照双方另行约定的销售分配比例向甲方支付销售分成。

5.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6.争议解决

在协议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

7.违约赔偿

双方同意在本方被认定为过失方的前提下赔偿对方并使对方受偿人免受任何责任。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产品线丰富程度。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业绩增长,产品格局及行业地位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四、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产品联合开发能否成功获批上市存在一定风险。此外,协议中所约定的里程碑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终里程碑付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协议履行过程中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117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产品纳入拟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瑞医药”)的SHR3680片近日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纳入拟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名单,公示期7日。现将SHR6390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SHR3680片

受理号:CXHL2000409

药品类型:化药

注册分类:1类

申请日期:2021年7月30日

拟定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高瘤负荷的转移性激素敏感性前列腺癌患者。

理由及依据:经审核,本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等三个文件的公告》(2020年第82号)有关要求,同意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SHR3680是第二代AR抑制剂,相较于第一代AR抑制剂,具有更强的AR抑制作用,且无激动作用。目前全球已有比卡鲁胺、恩扎卢胺等6个AR抑制剂上市,在中国有比卡鲁胺、恩扎卢胺、阿帕他胺和达罗他胺等获批上市。经查询EvaluatePharma数据库,比卡鲁胺2020年度全球销售额约为2.16亿美元,恩扎卢胺2020年度全球销售额约为43.25亿美元,阿帕他胺2020年度全球销售额约为7.6亿美元,达罗他胺2020年度全球销售额约为0.9亿美元。

截至目前,SHR3680相关研发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28,238万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等三个文件的公告》(2020年第82号),药审中心对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物优先配置资源进行沟通交流,加强指导并促进药物研发。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研发容易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审评政策及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等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风险,上述产品存在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公示期被提出异议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118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关于SHR-1901注射液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SHR-1901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理号:CXSL2101135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6月11日受理的SHR-1901注射液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临床试验。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SHR-1901可与人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结合,阻断其与配体的结合,激活机体的抗肿瘤免疫活性。本品拟采用皮下注射方式,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方案,并且能够延长给药周期。目前,国内外尚未有皮下注射同类产品获批上市,亦无相关销售数据。

截至目前,SHR-1901相关研发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2,720万元。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三、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1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nacity.cn。本公司将在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3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9月1日上午9:00-10:00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上午9:00-10:00

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本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管理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1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nacity.cn。本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问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期间,登陆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战投证券中心

电话:0571-87003086

传真:0571-88255592

电子邮箱:IR@nacity.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互动内容。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1一47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1-038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25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097.33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政府补助合计1,097.33万元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收到的前述1,097.33万元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097.33万元确认为其他收益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3日 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 (http://sns.sseinfo.com)平台中 “上证e访谈”栏目与本公司互动。

● 投资者可以于2021年9月1日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集中解答。

一、说明会类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http://www.cmschina.com)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9月3日通过网络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疑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1. 召开时间:2021年9月3日上午10:00-11:00

2. 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http://sns.sseinfo.com)平台中“上证e访谈”栏目与本公司互动。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董事长霍达先生,董事、总裁熊剑涛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慧峰先生,分管财务工作及投资业务的副总裁赵斌先生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3日上午10:00-11:00访问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与公司出席会议人员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以于2021年9月1日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集中解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1. 联系部门:公司办公室

2. 联系电话:0755-82960432

3. 联系传真:0755-82944669

4. 联系邮箱:IR@cmschina.com.cn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自2021年9月3日上午10:00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专栏查阅本次业绩说明会在线交流的内容。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21-04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