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56 证券简称:键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刘慧民持有公司股份8,921,3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7%,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且已于2021年8月26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刘慧民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0 股。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600,000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2,400,000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刘慧民对于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人/企业对于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之键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所有股份,将自键凯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键凯科技回购本人/企业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股份。
(2)本人/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3)若本人/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2、刘慧民对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本企业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本企业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本人/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遵守以下要求:
(1)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本企业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100%。
(2)在持有股份超过5%以上的期间,在满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持股意向承诺,则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①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持股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持股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③因违反上述持股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股东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56 证券简称:键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潘庆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庆中先生因本职工作内容增加,无法保证出席会议的时间,主动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等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潘庆中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潘庆中先生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潘庆中先生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并及时披露信息。
潘庆中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潘庆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3833 公司简称:欧派家居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1-065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一一家具制造(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单位:家
■
说明:门店变动与公司经销商经营计划调整、优化招商及经销管理政策等因素相关,存在着短期波动的特点,为给投资者提供较为客观的门店变化信息,季度经营数据仅披露店面变动情况,公司仅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年末门店开设和关闭情况。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21-039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1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6号),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针对函件中涉及的永和坊资产交易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书面回复并对外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1月14日,原为公司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自身原因提出请辞。公司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等相关合规程序考核选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年3月30日,公司非独立董事史展莉女士、张廷波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文化”)向公司发函提名李毅先生、吕良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过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合规程序,股东大会选举李毅先生、吕良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1年5月10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2021年5月26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人乐”变更为“人人乐”。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1年5月1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下发的《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9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方就《问询函》中所涉及的有关事项逐一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1年7月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关闭部分门店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上半年关闭了19家因门店租约到期而无法续租、销售持续下滑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出租方不能满足我们门店开业经营条件等原因的门店。关闭这些门店将产生主要包括合同解约损失、装修等长期待摊费用摊余价值的一次性摊销、不可转移的固定资产净值损失、经营商户解约损失、存货损失、员工安置补偿支出等一次性损失。公司对关闭门店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按照公司相关流程妥善安置员工,减少公司损失,维护合法利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浩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债券基本信息
■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或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琳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1年上半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的南玻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南玻华东总部大厦的议案》。
南玻集团(以下简称“南玻”、“公司”)自上市以来,业务稳步发展,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已投资兴办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和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累计投资约30亿元。吴江位于中国长江三角洲区域,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巨大。未来,华东地区将是南玻重点战略布局区域之一。公司计划在吴江区投资建设南玻华东总部大厦,作为华东区域的研发、营销、展示、办公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中心,以满足南玻未来在华东区域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人员日益增长的需求。南玻华东总部大厦建成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快速拓展产业链和专业平台,提升公司整体形象,更好地吸引优秀人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硬件保障。
项目规划总投资20,404.56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建设周期预计24个月。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1-085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撤回仲裁申请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 涉案金额:3,367.09万元,其中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100万元,备案办证费、转让价款利息及对方律师代理费267.09万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仲裁预计对本公司损益无重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 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详见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新交运”)于2021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登载的《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021年8月25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书》【(2021)乌仲决字第0062号】,申请人厉永林、赵伟民与被申请人公司签订的《投资意向书》所引起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2月2日立案。申请人厉永林、赵伟民于2021年7月2日向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提出撤回仲裁申请。
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人要求撤回仲裁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决定如下:准许厉永林、赵伟民撤回仲裁申请。
决定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仲裁预计对本公司损益无重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书》【(2021)乌仲决字第0062号】。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1-086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大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国资公司”)持有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新交运”)公司股份1,656.4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新疆国资公司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股份,股份数量为不超过32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德新交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德新交运股份,也不由德新交运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德新交运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转让德新交运老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所持有德新交运老股总数的25%;在持有德新交运5%以上股份期间内,将于每次减持德新交运股份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德新交运该次具体减持计划,并配合德新交运完成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如未能按照上述承诺及时通知德新交运,造成德新交运未能及时公告当次的减持计划的,当次减持收益由德新交运享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内,公司股东新疆国资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