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ST华昌 公告编号:2021-105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1-100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1、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2、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自2018年7月6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后,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单一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同时,公司任何股东均无法单独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以及公司重大事项。基于上述情况,依据《公司法》和证券监管相关规定,公司经审慎判断,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2019年10月30日,公司回购注销128万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后(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总股本由59,846.3412万股变为59,718.3412万股。
2021年3月15日,公司回购注销2146.7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后(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总股本由59,718.3412万股变为57,571.6412万股。
截至2021年8月20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已知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上表中曹霞为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之一李海峰妻子,李海峰因病去世,其于石河子德梅柯份额由其妻子曹霞继承,相关合伙人于2020年1月重签了合伙协议。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陈泽、胡东群、贾彬、步智林、李军、曹霞、徐学骏与石河子德梅柯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如上表所示,公司仍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30%以上的情形;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可支配的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情形;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情形;亦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的分析,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的情况不变。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债权人高新投集团向法院申请对公司重整,截至本报告日,法院尚未正式受理公司重整,但已裁定批准公司进入预重整,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和临时管理人开展各项预重整工作,全力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尽快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ST华昌 公告编号:2021一104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25日,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于2021年8月26日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0年度可转债事项
2020年6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日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可转债事项相关议案;
2020年7月1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可转债事项相关议案;
2020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491号);
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153号);
2020年9月8日,公司公告了《东方日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020年9月25日,公司公告了《东方日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公告了《东方日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公告了《东方日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1年1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东方日升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止上市公告》并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63号);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4月9日,公司公告了《东方日升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撤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注册批复的决定的公告》,本次可转债事项终止。
(二)江苏斯威克分拆上市事项
2020年5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日升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等分拆事项相关议案。
2020年6月9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分拆事项相关议案。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的议案》,本次分拆事项终止。
(三)东方日升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实现公司与员工同发展共成长,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议案。2021年2月23日,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正式启动,将向不超过39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2,750万份。
2021年7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3,290,7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7月27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58%。同日,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等议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四)转让江苏斯威克控股权事项
2021年8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
2021年8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所《关于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2021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对〈关于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问题的回复》;
2021年8月18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1-101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1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0396 公司简称:金山股份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现有市场条件,煤价仍旧持续高位运行,预测下一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将大幅减少。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9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0名,董事邬迪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表决。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邮件等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李延群、王凤峨、李西金、李瑞光、李亚光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临2021-040号《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0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公司”)拟与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郑州院”)、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青岛环保”)开展项目合作,该技术改造项目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5602万元。
2. 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大安”)、华电吉林双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双辽”)代发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热电公司”)0.6亿千瓦时左右上网电量指标;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蒙东分公司(以下简称“福新蒙东分公司”)及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内蒙公司”)代发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公司”)1.6亿千瓦时左右上网电量指标。上述两项风火替代交易合计金额预计2000万元左右。
华电郑州院、华电青岛环保、吉林大安、吉林双辽、福新蒙东分公司及华电内蒙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福新蒙东分公司及华电内蒙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与华电郑州院发生联网工程总承包、烟囱防腐、灰场增容及供热可靠性改造等4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10,141万元;与华电青岛环保发生锅炉脱硝催化剂更换等3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6318万元;与吉林大安、吉林双辽发生风火替代等2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3042.97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关联董事李延群先生、王凤峨先生、李西金先生、李瑞光先生、李亚光先生已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技术改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公司拟与华电郑州院、华电青岛环保开展项目合作,其中与华电郑州院发生供热可靠性提升改造关联交易1600万元,与华电青岛环保发生锅炉脱硝催化剂更换关联交易4002万元,合计金额预计5602万元。
(二)风火替代关联交易。为实现节能减排,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吉林大安、吉林双辽代发沈阳热电公司0.6亿千瓦时左右上网电量指标;福新蒙东分公司与华电内蒙公司代发白音华公司1.6亿千瓦时左右上网电量指标。上述两项风火替代交易合计金额预计2000万元左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福新蒙东分公司及华电内蒙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与华电郑州院发生联网工程总承包、烟囱防腐、灰场增容及供热可靠性改造等4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10,141万元;与华电青岛环保发生锅炉脱硝催化剂更换等3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6318万元;与吉林大安、吉林双辽发生风火替代等2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3042.97万元。
公司与华电郑州院、华电青岛环保、吉林大安、吉林双辽的关联交易均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没有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华电郑州院、华电青岛环保、吉林大安、吉林双辽、福新蒙东分公司及华电内蒙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电,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人符合《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
(一)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湖心环路以西、湖心一路以北湖心环路27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是:工程技术的科学研究及设计;压力容器的设计;从事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经营);机械产品、起重设备、钢结构的设计、咨询、制造、安装;工业自动控制系统与故障检测系统的开发和研制;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水电工程水工金属结构、钢结构和一般机电设备监理(监造);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耐磨件、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测、型式试验、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办公用品、文印、图文制作、编辑出版;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基本财务状况: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13,698万元,净资产39,301万元,2020年净利润791万元。
(二)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思源路11号
法定代表人:白永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脱硝催化剂的设计、生产、开发、销售、再生与废弃处理及相关技术服务;脱硫、脱硝、除尘、水处理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安装;环保设施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环保工程承包,环保设施检修、维护及其配套工程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基本财务状况: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4,488.83万元,净资产13,202.07万元,2020年净利润1,456.57万元。
(三)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安市大岗子镇大岗子村风水山牧场(大岗子镇大岗子4-1)
法定代表人:刘文辉
注册资本:21,90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生产和销售;风电场综合利用及经营;提供风力、光伏发电运营、检修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风力发电物资、设备采购;购销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设备、备品备件、润滑油;机械设备的维修;提供电力技术、节能技术咨询与服务;经销:计算机、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工业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并提供咨询服务。
基本财务状况: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89,682.84万元,净资产26,080.14万元,2020年净利润3,100.28万元。
(四)华电吉林双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双辽市辽南街张家村委
法定代表人:刘文辉
注册资本:7,56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及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
基本财务状况: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7,443.14万元,净资产11,231.45万元,2020年净利润1,162.03万元。
(五)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蒙东分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明仁大街东段126号
法定代表人:卢鹏举
经营范围:电力建设;电力技术、管理咨询,电力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及其它高新技术开发;煤炭、矿产品、钢材、电子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
基本财务状况: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57,265.92万元,净资产102,365.24万元,2020年净利润18,761.49万元。
(六)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南路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
法定代表人:巴希
注册资本:17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和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及产品销售;煤炭项目的投资与管理;与电力、煤炭、新能源开发有关的煤化工、环保、物流、科技开发、设备制造和检修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管理;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项目的投资和管理;与上述经营内容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商务服务业;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其他批发业。
基本财务状况: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36.75亿元,净资产147.06亿元,2020年净利润:6.51亿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技术改造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造价标准,同类项目造价及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二)风火替代关联交易定价
1. 沈阳热电公司交易价格原则上按照辽宁省大用户年度双边交易电价(364.9元/兆瓦时)扣除过网费(预计为50元/兆瓦时、具体以电网公司计算为准)后出让方所得不低于55%(173元/兆瓦时)获得收入,同时,福新蒙东分公司及华电内蒙公司享受国家新能源补贴(206.9元/兆瓦时~236.9元/兆瓦时)。沈阳热电公司获得价差收入单价0.173元/千瓦时(含税)。
2. 白音华公司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以在电力交易中心平台交易结果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1年8月25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议案中提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产生依赖,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非经常性关联交易是根据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而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护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
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延群先生、王凤峨先生、李西金先生、李瑞光先生及李亚光先生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
(四)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技术改造关联交易必要性
1. 华电郑州院作为华电集团内设计院公司,是电力行业知名科研设计单位,从事电力工程设计与系统总承包等业务及相关服务,制定国家标准8项、行业标准10项;取得了68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41项产品获得国家专利。华电郑州院为集团内外诸多火电企业开展了场内外供热改造、烟囱防腐等项目设计、可研及EPC 总包工作,足迹踏遍集团内外多家发电企业,在发电行业得到了一致的认可,华电郑州院的技术水准和EPC总承包专业化管理在同行业中能力突出,与华电郑州院合作,有稳定的技术支撑和规范化的组织保障,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项目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2. 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研发、设计、制造、检验、销售、技术服务和脱硝工程技术改造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引进美国Cormetech公司先进催化剂生产技术,拥有年产能10000m3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生产线,主要工艺设备和实验检测设备进口,自动化程度高,生产工艺精良,检测和质量管控标准与美国Cormetech公司保持一致。与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可提高公司先进的经营和管理理念,忠实履行社会责任,为公司环保项目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
3.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火电机组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促进公司整体生产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二)风火替代关联交易是落实中央“碳达峰、碳中和”部署的具体举措,可实现节能减排,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1-3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年8月24日、8月25日、8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年8月24日、8月25日、8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2021年6月,中国宣布正式接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2021年9月15日对中国生效。如我国出台 HFCs 削减方案,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除此之外,公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核实,截止本公告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 8月24日、8 月25日、8 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截止2021年8月26日,公司动态市盈率为196.5倍,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行业动态市盈率为37.7倍,公司市盈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二)生产经营的风险
本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属生产资料供应部门,直接受行业供给周期、下游消费周期及宏观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并且公司产品价格弹性、业绩弹性较大,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公司产品成本、费用和收入(产品价格、销量)为公司业绩主要驱动因素。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059,421.78元,同比增长644.15%,主要是去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基数较低,以及受产品价格上涨、公司保持较高产销水平影响。但行业产能总体过剩,竞争激烈,不排除因经济增长放缓或下游需求下降,导致产品价格下跌的风险。此外,随着“碳达峰、碳中和”、能源总量和强度的控制政策趋严,亦不排除上游原材料的供给阶段性受限,导致公司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成本上升或公司开工水平降低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2021年6月,中国宣布正式接受该《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2021年9月15日对中国生效。如我国出台 HFCs 削减方案,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1、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40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1,25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的原则为以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分配。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分红年度:2021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9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9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9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8月26日至登记日2021年9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蔡昀轩
咨询电话:0812-8117776
传真电话:0812-8117776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