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21 公司简称:金开新能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未有经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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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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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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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069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三)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全体董事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董事康睿反对此项议案,并提出提高权益融资比例,适度降低公司负债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公司《2020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070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白瓅琨监事长召集并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四)在本次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审议并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全体监事审议并同意《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同意《2020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监事同意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071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27号”文《关于核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发行189,078,638股购买其持有的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新能源”)经资产置换后的差额部分股权,向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日节能环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杭州长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天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青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菁英科创(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青域践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发行491,270,683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国开新能源剩余64.60%的股权,上述股份的发行价格为3.57元/股,发行股份总额为680,349,321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总额2,428,847,075.97元。
2、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4,880,46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89,531,430.64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金额463,968,779.21元于2020年9月17日存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的12001560006943230000银行账户。
3、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60号”文《关于核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4,858,49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34,999,997.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金额1,310,974,997.64元于2021年6月3日存入发行人在天津农商银行东丽中心支行的9010801018010000002518银行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国开新能源股权已于2020年8月11日办理过户登记。
2、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531,430.64元,扣除承销费用25,562,651.43元后的金额为463,968,779.21元,自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支付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税筹费用等4,407,234.97元,补充流动资金459,277,261.82元,支付登记费518,034.93元,支付手续费1,264.74元,收到存款利息236,157.28元。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40.03元。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999,997.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金额1,310,974,997.64元,自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沙坡头区200MW光伏复合项目支出605,393,645.37元(含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置换已预先投入资金59,310.2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6,349.87元。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05,495,002.4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2020年10月16日,本公司及国开新能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6月11日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国开新能源、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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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75,634.6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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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东乡区詹圩镇5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资金实际置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2020年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3:2020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2020年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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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补充流动资金比承诺投资总额差异23.38万元,系银行利息及手续费净额影响所致。
附件3:
2020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999,997.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金额1,310,974,997.64元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等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律师费、证券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264,858.00(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09,710,139.64元。
注2:东乡区詹圩镇5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资金实际置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072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依照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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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通过后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07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半年度并表范围内新能源电站的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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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2、上网电价加权均价(含补贴)为上网结算电价与新能源发电相关国补、省补、竞价补贴的综合平均结算电价。
3、装机容量为报告期内并表范围内核准装机容量。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074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新能源”)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一、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方案
(一)发行品种:一种或若干种债券,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债权融资计划、永续类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及债权融资计划等;一种或若干种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REITs和类REITs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
(二)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包含公司已审议通过、待发行的金额),且实际发行金额应控制在监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
(三)发行方式:根据发行品种的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发行品种的市场情况确定,一次或分次发行;
(四)期限:单一或多种期限品种组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利率:遵循有关规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其他用途;
(七)决议有效期:本次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如公司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品种的发行,且公司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品种的发行或部分发行。
二、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更好的把握有关发行品种的发行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
(三)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等手续;
(四)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五)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七)若公司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取得发行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实施完成之日,授权事项在上述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机关注册后方可进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075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8月26日,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1,536,356,503股。公司股东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金融”)持有公司149,625,5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4%;公司股东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普罗”)持有公司93,241,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7%;以上股东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2020年8月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该部分股份于2021年8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开金融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0,727,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遵循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5,363,5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珠海普罗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0,727,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遵循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5,363,5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0,727,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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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 珠海普罗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合计不超过30,727,130股
2. 以上减持遵循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5,363,5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0,727,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本公司/单位于本次交易项下取得上市公司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以转让。
2、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3、若届时证券监管机构出台对于股份锁定新的监管意见,本公司/单位的锁定期承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国开金融和珠海普罗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