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886 公司简称:江河集团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参考政府指导信息价及市场行情价格进行的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6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载望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同意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临2021-038号《江河集团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此次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河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江河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涉及关联交易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幕墙、装饰装修及室内设计等,此次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定位,能够为公司带来业务增量。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款及结算符合行业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况,也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载望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涉及的金额和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5%以上,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达到提交董事会的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和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参考政府指导信息价及市场行情价格进行定价,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价格参考政府指导信息价及市场行情价格进行的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新增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含公司控股子公司以总承包方身份参与关联方公开招投标而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
注2:南京江河华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河华晟”)拟在四川、山东设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目前上述两家子公司正在筹建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承达”)拟向其提供精装修服务。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江河华晟69.92%股权,其拟新设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公司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如下:
1. 2021年2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承达与北京江河佳园瑞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江河佳园”)签署了《艾迪中心停车位使用协议》,江河佳园为北京承达提供九个固定车位作为其小型车辆停放场地使用,每月停车管理服务费用为150元,租赁期限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合同总金额为1.62万元,付款方式为自协议签订当日,向江河佳园一次性缴纳一年的停车场地租赁使用费,截止本公告日,北京承达已缴纳完毕。
2.2021年5月1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承达与关联方长沙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下称“长沙华晟”)签订了《长沙华晟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355万元,服务内容为向其医学检验实验室及办公区域提供精装修服务。付款安排为长沙华晟每月按北京承达已完且经长沙华晟确认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工程全部竣工后支付至北京承达已完且经长沙华晟确认工程量的85%;经各方验收合格并交付后双方开始结算,经双方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生效条件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正在结算中。
3. 2021年6月2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梁志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梁志天设计”)与关联方江河创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创新地产”)签订了《室内设计及室内陈设服务框架协议》,服务内容主要向其提供室内设计及室内陈述涉及服务,该协议主要内容为签署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每个年度合同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具体服务费用以创新地产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另行签订服务合同为准。生效条件为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经梁志天设计决策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日,梁志天设计未与创新地产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4.2021年6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江河”)与关联方岳阳南湖天著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南湖天著”)签署了《南湖天著一期项目部分幕墙工程技术咨询合同》,合同金额为273万元,服务内容为向其一期项目部分楼宇提供幕墙工程技术咨询。付款方式为按月进度付款,从2021年6月开始,每月25日前,向北京江河支付合同额的20%作为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时停止支付,北京江河履行全部合同内容经南湖天著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生效条件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郑州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下称“郑州华晟”)
法定代表人:俞亚磊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04-02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三大街3号1#楼6层南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疗服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最近一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郑州华晟成立时间尚不足一年。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江河华晟持有郑州华晟100%股权,江河源持有江河华晟69.92%股权,刘载望先生持有江河源85%股权。
关联关系:郑州华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郑州华晟构成关联关系。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北京江河佳园瑞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莹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01-18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10号院5号楼9层906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游泳;工程勘察;物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服务;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承办体育比赛除外);酒店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装饰;家政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餐饮管理;房地产经纪;工程设计;供热服务(燃煤、燃油热力生产除外);技术咨询;销售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文化办公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室内装饰设计。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创新地产持有江河佳园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载望先生和第一大股东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江河源”)合计持有创新地产100%股权。
关联关系:江河佳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江河佳园构成关联关系。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长沙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海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11-09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36号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C3栋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临床检验服务;临床体液专业;临床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学专业;临床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一类医疗器械批发;计算机软件销售;通讯技术研发;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最近一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长沙华晟成立时间尚不足一年。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江河华晟持有长沙华晟100%股权,江河源持有江河华晟69.92%股权,刘载望先生持有江河源85%股权。
关联关系:长沙华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长沙华晟构成关联关系。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江河创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载望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4-01-21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西南路江河创新中心10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施工;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经纪;酒店管理;工程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最近一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创新地产总资产为71.86亿元,净资产为8.94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5亿元,净利润为3.25亿元。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载望先生持有创新地产30%股权,江河源持有创新地产70%股权,刘载望先生持有江河源85%股权。
关联关系:创新地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创新地产构成关联关系。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岳阳南湖天著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岩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8-01-31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岳阳市南湖新区南湖游路16号蓝湖水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最近一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湖置业总资产为27.55亿元,净资产为负0.57亿元;2020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负0.35亿元。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创新地产持有南湖置业60%股权,江河源持有创新地产70%股权,刘载望先生持有江河源85%股权。
关联关系:南湖置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南湖置业构成关联关系。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针对本次新增预计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承达将为江河华晟拟新设的两个子公司和郑州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及办公区域提供精装修服务。针对已签订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应的关联方提供建筑幕墙、精装修、室内设计等服务。
上述新增预计和已签订的关联交易金额均以市场价为依据,并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定价原则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以项目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新增和已签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定位,能够为公司带来业务增量。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况,也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0804 公司简称:鹏博士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2021-072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21年8月13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管理需求,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规则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制度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现行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2021-073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21年8月13日发出,于2021年8月25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能够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6号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1-067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截至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完成权益分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志雄先生关于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吴志雄先生将其持有的8,730,000股流通股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持有的1,370,000股流通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将其质押给浙商证券的8,310,000股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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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东股份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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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吴志雄先生本次质押及补充质押限售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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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融资款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刘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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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进先生、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经营业务回款、分红、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其资信状况良好,质押股份风险可控。
3、刘进先生、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新增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的股份是否会出现平仓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进、陈伟、吴志雄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