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自查,发现存在实际控制人张坚力控制的企业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生山城”)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 2021年8月10日,实际控制人张坚力已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69,000,000.00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的余额总计为1,109,050,013.55元(不含资金占用费)(详见公告:临2021-062)。公司已督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制定偿还方案并执行,积极推动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董事长:彭胜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5日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1-06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公司五楼会议室,会议时间:上午9:30)。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名,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名)。会议由董事长彭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的公告》(临2021-066)。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1-06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的议案》,鉴于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参与的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房地产”)的“鸿贵园”房地产开发项目于2020年度计提的合作利润分配款至本报告期末仍未收回,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公司”)参与的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兴贸易”)的“经典名城”房地产开发项目于2020年度计提的合作利润分配款至本报告期末仍未收回,且以上项目现金偿付能力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存在未能回收风险。为了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针对上述事项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41,617,841.30元及对与鸿源房地产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广东鸿源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盛世建筑”)产生的应收账款10,661,502.17元,将上述款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二、本次单项全额计提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1、截止2021年6月30日,共同合作投资项目及利润分配款的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鸿源房地产自2020年10月始、富兴贸易自2020年11月始出现利润分配款逾期未能支付的情况后,至今仍未偿付。
2、截止2021年6月30日,鸿源盛世建筑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鸿源盛世建筑和鸿源房地产是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偿付能力均出现了问题,所以对鸿源盛世建筑的应收款项也一并考虑全额计提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全额计提减值损失后,预计将导致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净利润减少39,209,507.60元,导致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37,982,852.39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信用减值 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1-06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小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ST广珠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6,67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7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8月16日公司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桑树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和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切实反应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 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内容将同时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4,351,323,734.0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783,848,366.91元。
为进一步回报公司股东,与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1 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50,005,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进行结转。
董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中红医疗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李铖琳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李铖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1 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 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市场费用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李铖琳,女,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投资分析硕士,特许金融师(CFA)一级。2011年3月-2017年8月历任中国石油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顾问、经理等职务;2017年9月-2019年4月任京都儿童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总经理; 2019年6月-2020年8月任德生堂集团有限公司内审总监。
李铖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8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8月16日公司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忠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内容将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4,351,323,734.0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783,848,366.91元。
为进一步回报公司股东,与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1 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50,005,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进行结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3)。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1 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 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市场费用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9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将于2021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0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1年8月26日,公司收到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信安”)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新疆信安于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8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36,952股,占公司总股本623,700,000股的1.00%。本次变动前,新疆信安持有公司股份24,9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本次变动后,新疆信安持有公司股份18,695,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
■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济堂 公告编号:2021-056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1-039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将被司法处置的股份为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控股”)持有的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35,300,09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40%。
● 本次司法处置事项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同济堂控股正与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密切协商,争取达成司法调解。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 若本次司法处置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在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发现,上海金融法院刊登了(2021)沪74执153号《司法处置股票公告》,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135,300,095股股票将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处置股票公告的主要内容
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现公告如下:
1、处置标的物:
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35,300,095股股票,证券简称:*ST济堂,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600090,占公司总股本的9.40%,本次处置可能会导致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的变更。
本次股票的处置起始单价为2021年8月2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股票收盘平均价的90%,未超过处置起始单价的竞买出价无效。
2、竞买人应符合本次处置股票对应的合格投资者条件,且成交后应遵守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交易所会员、自有或者租用交易单元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配置的账户登录司法执行平台或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报盘通道提交竞买申报。具有新股网下申购资格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配置的账户登录司法执行平台(网址:https://sf.uap.sse.com.cn/)进行竞买申报。其他竞买人可以委托证券交易所会员代为提交竞买申报。
3、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票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数额的30%。如因参与本次竞买导致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超过30%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4、本次处置予以分拆处置,每笔最小竞买申报数量为13,000,000股,最小竞买申报数量对应的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金额应当与其拟竞买的最大申报数量相匹配。保证金应于2021年8月16日起至2021年8月24日15:30前支付,保证金支付采用汇款方式,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实际竞买人的相关信息(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账户名称、拟竞买的申报数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由本院确认竞买资格及竞买申报数量。未支付保证金或未足额支付保证金的竞买出价无效。
竞买结果公布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方式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买受人应于收到本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差额(扣除保证金)付至本院上述指定账户(户名:上海金融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号:6228400037190386663)。逾期未支付,本院以重新处置,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5、竞买人竞买出价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9:30至11:30、13:00至15:30。经分拆后剩余的5,300,095股股票,按照最终匹配结果中竞买价格的高低,依次征询竞买人意见,如无人竞买,由本院通过其他方式处置。
竞价由司法执行平台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匹配,经本院核实后,在司法执行平台公布竞买结果。
6、竞买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余款后,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本院按竞买人出价高低依次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协助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大宗股票司法强制执行的具体事宜按照《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操作规范》执行。
二、本次司法处置股票的原因
同济堂控股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根据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处置同济堂控股持有的公司135,300,095股股票。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同济堂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57,138,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0%;本次将被司法处置的股份为135,300,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0%。本次司法处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司法处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3、本次司法处置事项尚在拍卖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同济堂控股正与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密切协商,争取达成司法调解。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