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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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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1-080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赛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8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1-081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4,200万股,发行价格为9.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65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953.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702.1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3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4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15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7日、2020年2月28日及2020年3月3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249.9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资金已完全进行划转。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新一代高分辨率影像视频处理技术的研发及相关应用处理器芯片的升级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是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对相关技术和方案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对项目研发的要求相应提高,致使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延期。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

入已投入部分,不含手续费。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预计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1-079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8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3893 公司简称:瑞芯微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未拟定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30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李剑锋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31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黄涛监事委托田志华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雁主持。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32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2020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7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9,764,680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前述批复,公司于2020年1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发行数量为387,537,630股,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5,299,842.7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497,677.0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73,802,165.69元。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2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0)00128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7,311.3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068.9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层面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存放和使用。

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余额超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部分系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约定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营运资金,以优化资本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述约定投向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所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均包括公司原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代码:601990 公司简称:南京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南网架,证券代码:002135)于2021年8月24日、8月25日、8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1年8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6,395.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1.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25.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75%;

2、2021年8月2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签订〈光伏发电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具体进展,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8、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14:30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9:15时~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机场逸唐飞行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磊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贷款追加提供抵押担保的提案》。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三分之二通过。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贷款追加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媛律师、佘卓君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1-07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