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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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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通知公告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58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预先发送至公司证券部邮箱(stock@lycg.com.cn),并注明“600491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本次说明会类型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阅2021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9月1日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9:00-10: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9月1日(星期三)9:00-10: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http://sns.sseinfo.com,注册登录后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在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证券部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罗星、沈丹

电话:021-65615689

邮箱:stock@lyc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0491 公司简称:龙元建设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720.94万元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增加投资,项目总投资由35,862.00万元调整为49,074.3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3、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以及2021年5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4、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2021年5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26日,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3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3、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关于公司董监高任职变动相关事项

2021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原董事张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张冰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控股孙公司多彩互动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三)关于公司规范治理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名称:*ST雅博、证券代码:002323)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2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1年4月25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2021年5月6日法院指定公司管理人。2021年5月12日管理人完成对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接管,经公司申请及管理人请示,市中区法院于2021年5月13日批复许可雅博股份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聘任公司原经营管理团队负责重整期间的经营管理事务。2021年6月19日,管理人披露了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公司破产重整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管理人将依法对公司在重整期间的经营管理事务进行监督,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重整期间公司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做好员工稳定,继续在现有基础上维持生产经营。

2、2021年8月20日,管理人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符合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1年8月31日17:00前向管理人进行报名。

3、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核查,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8、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2021年4月25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因公司部分债务出现逾期,部分债权人申请冻结了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3、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重整进展。管理人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8月27日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云图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7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雅博 公告编号:2021-06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股东宋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计划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先生增加一致行动人及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一、本计划概述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副董事长宋睿先生的告知函,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宋睿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1,700万股(含本数)给其本人为唯一所有人的私募基金产品一一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9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阿巴马元享红利10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产品”),并与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股份变动系宋睿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宋睿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本计划实施前,宋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3,282,949股,占总股本的32.01%;本计划实施后,宋睿先生及私募基金产品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323,282,949股,占总股本的32.01%。

本计划实施前,宋睿先生与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女士、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3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张明达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8,826,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3%;本计划实施后,宋睿先生与一致行动人私募基金产品、牟嘉云女士、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3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张明达先生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448,826,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3%。

二、本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家庭资产规划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转让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权益分派送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5、拟转让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转让比例及数量:不超过1,700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68%(含本数)。若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同时,宋睿先生将与其本人为唯一所有人的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宋睿先生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该承诺已于2014年1月18日履行完毕。

(2)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相关股东将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

2、2015年7月,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宋睿先生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该承诺已于2016年1月10日履行完毕。

3、宋睿先生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2,200万股公司股票,并承诺“自取得本次拟认购的新都化工非公开发行的2,200万股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上述2,200万股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5年8月24日)起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该承诺已于2018年8月23日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睿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宋睿先生将根据家庭资产规划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计划属于宋睿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宋睿先生出具的《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