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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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财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
正式变更为东吴裕盈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合同生效的公告

2021-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尊敬的投资者:

东吴财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09年11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259号核准设立,并于2010年2月11日成立,管理人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等规定对原集合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13日签发《关于准予东吴财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1]1427号),准予原集合计划进行变更。

2021年8月5日管理人于官网发布《关于东吴财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变更为东吴裕盈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法律文件变更的公告》及变更后的资产管理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变更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运作方式、申购赎回、投资、估值、费用、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并履行了相应法律文件变更程序。本次合同变更自2021年8月27日起生效。

自2021年8月27日起,“东吴财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正式更名为“东吴裕盈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吴裕盈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吴裕盈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东吴裕盈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东吴财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资产管理合同》、《东吴财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托管协议》、《东吴财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说明书》和《东吴财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东吴裕盈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自2021年8月27日起,原投资者持有的东吴财富1号份额将自动转变为东吴裕盈一年持有期B类份额。管理人自该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东吴裕盈一年持有A类份额、C类份额的申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B类份额不设最短持有期,不开放申购业务,赎回业务自该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重要提示:

1、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东吴裕盈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吴裕盈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东吴裕盈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2、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330,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