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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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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56 公司简称:泰禾智能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83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通过通讯加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仁耀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1年半年度报告》、《泰禾智能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资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84)。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84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1.9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55.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751.2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810.3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350.53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0,901.55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投资收益4,234.66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266.13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9,7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201.5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3月16日,本公司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以下简称“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以下简称“黄山西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肥西桃花支行及黄山西路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肥西桃花支行账号:1027301021000015903;黄山西路支行账号:34050148880800000368)。2021年6月2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合肥望江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1262053406)。《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350.5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166.98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021年1-6月,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截止2021年6月末,上述1、2、3、4项产品已到期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后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分别将原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账户中存放的5,187.02万元、原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账户中存放的4,793.50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见“本节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1)为了有利于公司集中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距离公司总部更近的地块。由于该地块于2018年7月20日竞得,土地平整、规划等工作需要时间,对建设进度造成一定影响,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3月。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将剩余金额9,980.52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设面积为13,200 m2的研发中心,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研发设备和软件,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和研发水平。截止目前,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22.69万元,主要是购买研发设备及材料等支出,尚未开始研发中心的建设,其主要原因为:一方面,综合办公楼及厂房占用了绝大部分建设用地,剩余建设用地空间受限,不再适合建设研发楼;另一方面,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及降低研发成本等原因,慎重推进研发楼的建设,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对原有办公楼及车间进行改造等方式解决研发人员办公场所紧缺的问题。现公司于2020年竞得464.19亩新建设用地,根据公司未来业务规划,该建设用地主要用于研发、制造高端智能装备产品,故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从“安徽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玉兰大道”变更至新建设用地地址“安徽省肥西县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口东南侧”,同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3月。

(3)“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在国内建设9个营销、服务及展示中心,以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1年3月。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放缓了对营销网络布局、市场推广的进程,从而导致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因此,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2年3月。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及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1)“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结项,其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实际应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合计,系因转入“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金额中含有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所致。

(3)“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均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2021年1-6月实现效益未达预计,主要原因系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智能检测分选装备产品市场拓展未达预期,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导致项目收益低于承诺效益。

(3)“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2021年1-6月实现效益未达预计,主要原因系该项目的预计效益是基于当时机器人市场发展前景所作的测算和分析,由于近几年工业机器人市场景气度有所下降,公司产品市场拓展未达预期,导致项目收益低于承诺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82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7日以通讯加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张圣亮先生、陈结淼先生、蒋本跃先生因为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许大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报出《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1年半年度报告》、《泰禾智能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资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报出《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84)。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5118 公司简称:力鼎光电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9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金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8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富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2年10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71.65万元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76.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4日出具的华兴所(2020)验字D-00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阳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延期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本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公司在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景路与海景北路交叉口西北侧H2018G01G地块(以下简称“海沧南区”)的在建全新生产基地。本募投项目通过对该新生产基地的厂房进行装修,同步引进高度智能化、自动化设备及研发新技术,搭建先进的光学镜头生产线,提升公司生产效率,增强产能供应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力。

(二)延期的原因及期限

公司于2018年10月取得海沧南区地块,并于2019年3月起由公司委托的建设单位正式开始建设施工,由于在建期间,为满足地方政府部门的优化整改要求,以及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海沧南区的新生产基地建设进度不达预期,直至2021年3月底才完成建筑主体结构工程封顶,目前仍在加紧进行封顶后的内外墙砖砌体、抹灰、涂料、屋面防水、水电安装、消防设施安装及室外工程施工等,尚未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导致本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厂房装修及设备安装等环节。

公司原计划于2021年8月初完成本募投项目建设,根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拟将本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2年10月。

(三)延期后保障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加强对海沧南区生产基地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能够按新的计划进度实施,具体保障措施如下:

1、公司工程部负责人与建设单位积极沟通协调,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统筹安排,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公司也将设立专门项目组,与工程部共同与建设单位协调沟通,监督好海沧南区建设进展情况,保质保量加快剩余工程进度,避免出现关键节点再次延后的情形。

2、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方的协调,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前提,积极协调好人力物力资源配置,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揭示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对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方式或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2年10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对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方式或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0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71.65万元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76.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4日出具的华兴所(2020)验字D-00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860.21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7,340.0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9,132.48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专户余额为2,630.69万元,持有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款金额为26,500万元,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为1.79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阳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一部分“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实际投资进度详见附表1。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海景路与海景北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以下简称“海沧南区”)的在建全新生产基地,由于在建期间,为满足地方政府部门的优化整改要求,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海沧南区的新生产基地建设进度不达预期,导致“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厂房装修及设备安装等环节。根据该等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2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外,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原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并由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2021年上半年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具体购买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1年1-6月,公司收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收益487.85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余额26,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