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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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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述

(1)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下游行业景气度持续回升的有利条件,深挖内部潜能,优化生产管理,提高产品供应能力。适时推出新品,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加强市场开发与维护,稳定市场份额,实现公司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双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77.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93%,利润总额2,263.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0.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5.55%。

(2)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结合自身情况,梳理公司管理流程,修订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优化公司生产管理,加大设备技改,改进产品工艺,促进降本增效。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佳隆夏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证佳隆夏津如期投入使用,优化了公司产能布局,提高了公司产品供应能力和市场服务能力。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通过低价储备主要原材料、高价小量多批订货、调整销售政策等方式,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适时推出佳隆生粉、港厨鸡汁等新品,迎合不同客户群体需求,实现产品多元化,增加公司未来发展空间。持续推动市场改革,加强市场维护与政策扶持,缓解疫情等因素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客户销售积极性。筛选开发市场优质客户,深挖客户销售资源,快速导入公司产品,抢占竞品市场销售份额。同时,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的实时跟踪,严格监控销售货款的回收,强化现金收支管理,确保公司营运资金安全。

2、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 平 涛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1年8月26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下午2: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东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没有异议。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各项专业报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执业资质:众华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2)2020年末有合伙人4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93人。

3、业务规模

(1)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6,849.1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8,993.2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738.41万元;

(2)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家、审计收费总额8,717.23万元;

(3)2020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众华所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为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众华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众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格,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伟峰,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沈蓉,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众华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5万元。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英歌山分公司3楼会议室(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英歌山工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30一17:00)。

2、登记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5343;传真号码:0663-291801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515343)

(2)联系人:许钦鸿

(3)电 话:0663-2912816 传 真:0663-291801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5。

2、投票简称:佳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本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本人意见对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