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73 公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 2021-034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吴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申请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光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1.9亿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及归还金融机构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 2021-035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金建山、俞秋静、张顼三位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建山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详见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在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详见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 2021-037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或“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01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4,994,33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82元,股款合计人民币1,014,249,999.42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共计人民币17,5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6,749,999.42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4,356,470.09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12月8日止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62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项目结项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6,777.16万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万元,累计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万元。

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于2021年4月12日至4月14日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446.27万元(其中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为2,658.49万元,理财收益及银行结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净额1,787.7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并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注销后实际到账金额为4,448.66万元(含注销时银行结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净额2.39万元)。鉴于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低于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截至 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海梅林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于 2021 年4月12日至4月14日将募集资金专户内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上海梅林原募投项目“上海市种猪场崇明分场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18,272.00万元,系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8月11日根据上海梅林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将原定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上海市种猪场崇明分场建设项目”变更为“与上海农场合资设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向上海农场、川东农场收购种猪及商品猪养殖业务资产”。新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36,000.00万元,上海梅林以现金出资18,360.00万元,占比51.00%。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8,272.00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上海梅林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原定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上海市种猪场崇明分场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729,244.00元,同时由于项目变更,2015年12月30日对方企业已归还前期项目投入资金729,244.00元。

(二)上海梅林原募投项目“‘爱森优选’直销连锁门店拓展项目”原计划投资19,809.00万元,系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3月15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1,930.74万元,尚余募投项目资金17,878.26万元。

上海梅林原募投项目“96858仓储物流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投资1,801.00万元,系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3月15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247.48万元,尚余募投项目资金1,553.52万元。

根据2018年3月15日上海梅林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将前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爱森优选’直销连锁门店拓展项目”、“96858仓储物流技术改造项目”尚余募投资金投向变更为用于“光明生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生猪”)41%股权收购项目”。光明生猪股权收购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2,386.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9,431.78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上海梅林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梅林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如下:

1、2014年12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2015年1月13日上海梅林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6年1月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15年6月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5年6月24日上海梅林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人民币2.00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6年6月24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2017年10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2.00亿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计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获得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已于2017年10月30日提交上海梅林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上海梅林于2017年11月17日将上述2.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上海梅林日常流动资金,用于上海梅林日常经营所需,已于2018年7月3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海梅林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已归还。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8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以一、二级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投入为依据确定。

注3: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不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787.78万元。

注5: 海丰畜牧场建设项目因受猪周期及非洲猪瘟对生猪养殖行业的影响,本期实现效益-62.69万元,项目累计收益达到预期

注6: 光明生猪41%股权收购项目因受猪周期及非洲猪瘟对生猪养殖行业的影响,本期实现效益-7,472.35万元,项目累计收益达到预期。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 光明生猪41%股权收购项目因受猪周期及非洲猪瘟对生猪养殖行业的影响,本期实现效益-7,472.35万元,项目累计收益达到预期。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 2021-038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一一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2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1-021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2019年3月公司发布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2019年6月19日,向58名激励对象授予2,965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2021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2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82.50万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27.5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6月21日。至此,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成。

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并发行

2021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64号),批复内容“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021年8月19日,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78%。公司已于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3日面向专业投资者完成《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红日01”、债券代码“149604”)网下发行,发行债券总额6亿元。

以上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冻结的公告》及其进展公告,于2020年5月30日、2021年7月2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部分子公司股权被继续冻结的公告》,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2020-020号、2020-021号、2020-024号、2021-019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仍处于冻结状态,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被继续冻结,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梁社增作为原告于2020年10月9日向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本公司,请求依法撤销2020年9月2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的“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总裁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的决议并由本公司承担诉讼费用。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关于股东向法院起诉撤销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公告》(2020-031号公告)。

本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该案件的开庭传票,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收到股东起诉撤销公司董事会决议一案开庭传票的公告》(2021-018号公告)。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30日对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收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该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梁社增的诉讼请求。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收到股东起诉撤销公司董事会决议一案民事判决书的公告》(2021-020号公告)。该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尚处于上诉期内,该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绪鹏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1-05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86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就有关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2021年8月19日,公司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最终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会后事项

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1-033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会后事项

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已于2020年11月2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贵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审核,并于2020年11月23日领取贵会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20]3157号)。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一一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公司自2021年5月7日后(最后一次会后事项报送日)至承诺出具日止,是否发生重大事项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说明,相关中介机构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说明及承诺函》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93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6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临2021-061、2021-078号公告。

2021年8月27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43966332L

名称: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茂山路588号

法定代表人:袁仲雪

注册资本:叁拾亿陆仟叁佰肆拾捌万肆仟柒佰柒拾贰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8日

营业期限:2002年11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轮胎、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生产技术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相关服务;废旧轮胎收购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装备、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轮胎循环利用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1-054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共获得政府补助13,557.7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0.43%。具体政府补助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际获得政府补助金额,不包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对相关政府补助的摊销金额。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