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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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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玉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10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开发运营协议及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的稳步推进及投入使用后的正常有效运营,公司及深圳市福科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合资公司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深圳(福田)智能制造中心开发运营协议》、《租赁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开发运营协议及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6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6元,共计募集资金80,1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56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44.44万元,加上坐扣承销费2,600.00万元中包含的进项税147.1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86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6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额系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7月21日,本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智慧支行(2018年12月27日该账户注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21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禾望)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已更名为广州东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5月29日该账户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2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禾望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05月29日该账户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3月29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禾望于2018年3月2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2020年05月28日该账户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自新签订的监管协议生效之日,原公司、苏州禾望及华泰联合证券有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签订的原监管协议终止;

2019年8月30日,本公司、东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禾望)、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已经签署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0万元,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新一代海上风电大功率变流器及低压工程型变频器系列化产品研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品质,满足市场对智能电气成套设备的更高要求。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旨在实现公司在产品生成工艺和生成效率上的提升,增强产品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收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深圳市南山区采用购置场所的方式建设研发中心,但考虑到公司研发人员增加后开展研发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 2014 年该项目可行性论证至今,深圳房产和土地价格已经出现较为明显的上涨,公司拟采用其他方式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威新软件科技园变更为位于东莞松山湖西部研发区研发中一路东侧地块。公司通过实缴注册资本的形式提供给东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禾望),东莞禾望于2019年3月28日取得东莞松山湖西部研发区研发中一路东侧地块,建设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拟投资26,811.5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3,827.77万元,使用企业自有资金2,983.81万元。本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较原项目投资金额22,966.00万元增加861.77万元系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存款利息。上述情况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3日对此次变更进行了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完工,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和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填写不适用。新一代海上风电大功率变流器及低压工程型变频器系列化产品研发项目、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详见三(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开发运营协议及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禾天诺”或“关联人”)签署《深圳(福田)智能制造中心开发运营协议》及《租赁合同》。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为关联担保,担保期限15年,担保原因是便于万禾天诺开发建设福田区梅林智能制造项目(B405-0266)申请银行贷款6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

一、交易进展及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深圳智能制造中心土地使用权并拟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2019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联合竞拍土地及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关于拟联合竞拍土地及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8)。

2、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签署了联合竞拍地块的《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联合竞拍土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7)。

3、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深圳市福科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科产业”)、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迪科”)、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投资”)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联合竞拍土地及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4、2020年5月,公司与福科产业、天源迪科、诺德投资共同设立了合资公司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5、近日,公司与福科产业、天源迪科、诺德投资就《合作开发协议》内容达成进一步共识,各方拟与合资公司万禾天诺签署《深圳(福田)智能制造中心开发运营协议》及《租赁合同》。因公司副总经理梁龙伟先生担任万禾天诺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万禾天诺的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6、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开发运营协议及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因万禾天诺的董事梁龙伟先生同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相关规定,故万禾天诺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深圳(福田)智能制造中心开发运营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1:深圳市福科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2: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3: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权益划分

甲方通过与乙方签署本协议,将本项目在开发运营期内的开发运营权授予乙方。在开发运营期内,乙方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开发、建设,并在本项目物业建成后对其进行占有、使用、运营、收益,为保障乙方上述权益,在签订本协议的当日,甲方与乙方签订两份针对项目用地的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约定乙方向甲方承租项目用地,两份租赁合同合计的租赁期限内的含税租金共217,538,552.00元。其中一份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0 年,另一份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自前一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项目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日止。

3、成本承担

甲方应承担项目用地取得成本。乙方应承担本项目的权益租金、开发建设成本及运营成本。因本项目产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由甲方各自支付。

4、开发运营期

本项目开发运营期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项目用地使用年期届满之日止。

5、权益对价租金

为取得本项目在开发运营期内的开发运营权,乙方向甲方各方分别支付权益租金,具体金额为甲方各方为获取本项目而支付的项目用地取得成本。甲方中的一方应收的权益租金=项目用地取得成本×该方项目权益比例。

6、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运营本项目,由此导致的损失、责任及纠纷由该方负责解决与承担。导致另一方损失的,由该方负责赔偿。任一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应在对方的限期内进行整改,并承担因此导致对方的损失。

7、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签字章,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1:深圳市福科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2: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3: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租金

项目用地在租赁期限内的总含税租金为人民币155,384,680.00元,分20年支付,每年支付含税租金人民币7,769,234.00元,甲方应于每自然年1月30日前向乙方开具与其实收权益租金等额的、合法的有效发票,乙方在收到对应金额的发票后,应不晚于14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租金。各方租金约定如下:

3、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21年8月30日起至2041年8月30日止。

(三)《租赁合同》(租赁期限8年)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1:深圳市福科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2: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3: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租金

项目用地在租赁期限内的总含税租金为人民币62,153,872.00元,分8年支付,每年支付含税租金人民币7,769,234.00元,甲方应于每自然年1月30日前向乙方开具对应权益比例的租金发票,乙方在收到对应金额的发票后,应不晚于14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租金。各方租金约定如下:

3、租赁期限自2041年8月31日起至2049年12月24日止。

四、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项目用地取得成本为基础,参照各方权益,经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优化办公环境,提高公司整体形象,有利于项目的稳步推进及投入使用后的正常有效运营,符合公司长远稳定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本次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相关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条款签署,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开发运营协议及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项目的稳步推进及投入使用后的正常有效运营,同意公司及深圳市福科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资公司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深圳(福田)智能制造中心开发运营协议》、《租赁合同》。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所有相关会议资料,并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开发运营协议及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事项有利于提升项目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远稳定发展规划,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此次交易事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 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已审议关联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担保期限15年,担保原因是便于万禾天诺开发建设福田区梅林智能制造项目(B405-0266)申请银行贷款6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开发运营协议及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圳(福田)智能制造中心开发运营协议》、《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夏泉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47,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5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夏泉波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25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即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9%。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深圳市平启科技有限公司、盛小军先生、夏泉波先生及柳国英女士计划在减持公司股票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在合计持股比例在5%以上(含5%)时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要求: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述1%、2%额度由深圳市平启科技有限公司、盛小军先生、夏泉波先生及柳国英女士共享,即深圳市平启科技有限公司、盛小军先生、夏泉波先生及柳国英女士的减持数量、比例合并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暨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夏泉波先生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直接、间接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③上述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公司股份数量的1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④上述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后,在任职期间,每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夏泉波先生承诺:

自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股份的,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自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公司股份数量的15%。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提前披露相关信息之规定,提前5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按相关规定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夏泉波先生承诺,自其签署《解除协议》之日起12个月内:

①深圳市平启科技有限公司、盛小军先生、夏泉波先生及柳国英女士计划在减持公司股票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在合计持股比例在5%以上(含5%)时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要求: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述1%、2%额度由深圳市平启科技有限公司、盛小军先生、夏泉波先生及柳国英女士共享,即深圳市平启科技有限公司、盛小军先生、夏泉波先生及柳国英女士的减持数量、比例合并计算。

②在前述情形下,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则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合并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③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夏泉波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夏泉波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夏泉波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5、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陆轲钊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开发运营协议及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项目的稳步推进及投入使用后的正常有效运营,符合公司长远稳定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本次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105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新能源业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一一光伏》的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1年8月27日,因募投项目进展需要,公司将上述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已经及时将上述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其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000万元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3063 公司简称:禾望电气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41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4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8%,期限2年,由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截至2020.06.30为其累计担保余额9187.5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85505.3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10%。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8月26日,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等担保类文件,约定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FEHTJ21DG1ZHF3-L-01)提供担保,担保措施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等方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注册资本:2.5亿元

3、法定代表人:王刚

4、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基板(超白玻璃)、Low一E镀膜玻璃的生产、销售等;

5、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88926.60万元,净资产41533.13万元,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98.72万元,净利润6250.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因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作为租赁物件,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94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四、董事会意见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为支持其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85505.3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10%。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85505.3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1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金晶科技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1.06.30财务报表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编号:临2021-039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高管以及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见本公司“临2021-040号”《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二、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见本公司“临2021-041号”《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为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40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子公司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作为租赁物件,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额为人民币94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80%)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作为租赁物件,与远东宏信 (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额为人民币9400万元,租赁期限为 24 个月,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3、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5、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西昌道200号铭海中心2号楼-5、6-612。

6、注册资本:陆拾伍亿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部分生产设备

2、权属: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

3、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4、资产价值:100,762,542.00元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租赁物:部分生产设备

2、融资金额:人民币94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赁

4、租赁期限:24个月

5、支付方式:现金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售后回租的方式,拓宽了融资渠道,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本次回租租赁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本次交易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金晶科技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融资租赁合同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