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1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该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华联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并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涉及的拟置出资产、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经各方初步估算,创新金属100%股权的预估值在121.3亿元至122亿元之间,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44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置出资产的预估值为22.90亿元,双方初步商定置出资产的交易对价为22.90亿元,全部由华联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最终交易价格,应在《置出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由双方依据置出资产评估价值进行协商确定。
以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情请参看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华联综超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华联综超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1,000万元在北京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用于经营商业项目。目前,北京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签字盖章页
董事长:陈琳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要求,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特将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
■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
以上相关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概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0361 公司简称:华联综超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10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3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9人,参加表决的监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1-6月份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0190/900952 公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以上产品均为对外部市场的销售量。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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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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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997 公司简称:开滦股份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1-067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持有公司股票533,368,678股,占公司总股本957,664,592股的55.69%。其中,吉盐化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398,052,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6%;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5,315,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吉盐化集团《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因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不超过9,576,645股公司A股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2月22日期间实施,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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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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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最近12个月,吉盐化集团其一致行动人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董监高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本次减持计划是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因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吉盐化集团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在窗口期内不进行股份减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向吉盐化集团发行了398,052,972股A股股份,吉盐化集团承诺其在本次认购的本公司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吉盐化集团拟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吉盐化集团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68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月 25日、8 月 26日、8月 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月 25日、8 月 26日、8月 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金属钠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靛蓝粉和医药中间体,目前公司业务不涉及钠电池领域,无此类计划。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8 月 26日、8月 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 、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九期短期融资券(债券通)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51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九期短期融资券(债券通)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九期短期融资券(债券通)已于2021年8月27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以下网站上刊登:
1、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2、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1-051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为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刘进华先生、彭辰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近日,公司收到国泰君安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海立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刘进华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适合继续履行本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为此,国泰君安委派赵崇安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刘进华先生担任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并继续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彭辰先生、赵崇安先生。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赵崇安先生简历
赵崇安先生,保荐代表人,2016年加入国泰君安,曾参与金能科技IPO、国茂股份IPO、天正电气IPO、菲达环保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广电网络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永贵电器2016年度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国一重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飞乐音响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7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公司境内债券购回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尚在存续期的19世茂G1、19世茂G2、19世茂G3、20世茂G2开展购回,购回方式为现金购回, 本次债券购回本金部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500万元(含),分配至每个标的债券的购回金额不超过债券剩余本金的5%(含),利息部分为自标的债券上一付息日至购回资金到账日按票面利率计算所产生的利息。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