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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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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156 公司简称:东航物流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10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袁骏先生递交的请辞函。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袁骏先生请辞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袁骏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监事会对袁骏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袁骏先生确认与公司监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没有与辞任有关的事宜需通知公司股东。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姜疆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

姜疆先生简历

姜疆,1964年6月出生,籍贯陕西渭南,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飞行员。现任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集团”)工会主席、职工董事,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安全总监、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历任中国东航山西分公司飞行部副经理、经理,中国东航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0.07--2014.06任中国东航山西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06--2016.12任中国东方航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12--2017.02任中国东航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人;2017.02--2020.07中国东航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20.07--2020.11中国东航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安全总监;2020.11--2020.12东航集团工会主席,中国东航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工会主席;2020.12-2021.01东航集团工会主席、职工董事,中国东航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工会主席、职工董事;2021.01起任现职。

姜疆先生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东航集团担任职工董事、工会主席职务;未持有东航物流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08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特别提醒: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拟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完成现场签到、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检测体温等,并严格执行上海市防控办发布的“进一步加强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未落实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届时将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6日 上午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458号上海虹桥机场华港雅阁酒店副楼三楼金合欢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6日

至2021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及《关于监事变更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9月13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22365112

3.联系传真:021-22365736

4.电子邮箱:EAL-IR@ceair.com

(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特别提醒: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拟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完成现场签到、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检测体温等,并严格执行上海市防控办发布的“进一步加强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未落实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届时将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07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7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8,755,556股。发行价格15.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575,118.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717,41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857,7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66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34,642,079.9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05,857,7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8,784,379.99元,系尚未对外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5,864,508.35元以及累计利息收入2,919,871.6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于2019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9年第2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年6月2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三、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06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投资品种:商业银行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于2021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7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8,755,556股。发行价格为15.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575,118.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717,41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85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663号《验资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年6月2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是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商业银行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具体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1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以,我们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03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冯德华先生召集,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汪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方照亚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85,668,358.58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筹备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1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11:00-12: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在9月1日23:59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本公司将在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9月6日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业绩、经营情况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11:00-12: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李九鹏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范尔宁

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万巍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在9月1日23:59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本公司将在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11:00-12:00登陆“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直接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浩伟

电话:021-22365112

传真:021-22365736

邮箱:EAL-IR@ceai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网路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09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崔维刚先生召集和主持。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其中监事刘书萍女士委托监事申霖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参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姜疆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人选。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监事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项目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05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4,718,377.7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949,980.84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合计金额为385,668,358.58元,本次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帐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7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8,755,556股。发行价格15.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575,118.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717,41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85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663号《验资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年6月2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5178 号),截止2021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64,718,377.74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四、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5178 号),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0,949,980.84元,明细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85,668,358.5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预先投入,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下简称“本次置换”),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本次置换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以,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85,668,358.58元。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项目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5178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04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收到董事俞雅红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俞雅红女士由于工作安排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辞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俞雅红女士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无与辞任有关的事宜需通知公司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董事俞雅红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董事俞雅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对俞雅红女士任职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方照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方照亚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经历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方照亚先生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历符合《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方照亚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

方照亚先生简历

方照亚,男,1968年5月出生,河南夏邑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民用航空学院航空机械系热能动力机械及装置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在职攻读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工程硕士专业,取得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历任西北航空维修基地生产计划处时控室主任、航线部A310/300车间主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西北分公司维修基地航线部生产技术控制中心(TMCC)副主任、质量管理处副处长等职。2006年9月至2009年8月任东航工程公司维修管理部生产计划中心经理;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任东航工程公司业务发展部经理;2010年8月至2015年4月任东航工程公司飞机选型租售管理部经理;2015年4月至2015年5月任东航技术公司工程部飞机选租索赔经理临时负责人;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任东航技术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任中国东航规划发展部总经理;2019年4月起任现职。

方照亚先生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职务;其未持有东航物流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