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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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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1-095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监事会声明: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3-00297号),截止本日,公司保留意见事项尚未全部解决,公司尚未重述上述事项的前期报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是基于以上情况进行编制,后续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处理,存在会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调整的可能性,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对自身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优化资产结构,集中精力聚焦国内核心肥料及种植服务业务,积极协调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款事宜,不断整改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加速回归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全体金正大人聚力拼搏,克服各种困难,稳步推进公司生产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43,548,539.4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942,463.2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45.76%。

1、优化资产结构 出售园艺业务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对自身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为使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更加清晰,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对部分业务进行了重整。2021年6月1日,控股子公司Compo Investco GmbH与 mertus 738. GmbH签署《关于Compo Consumer Business(康朴园艺业务)的股权转让协议》,康朴投资以1.52亿欧元的股权价格出售海外23家从事园艺业务公司100%的股权以及上海康朴园艺有限公司49%的股权。2021年7月30日,Compo Investco GmbH已完成了上述目标公司股份的交割事项。

2、积极协调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款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协调诺贝丰还款事宜,截止2021年6月30日,诺贝丰已偿还公司欠款201,543.55万元,尚有49,724.11万元未归还。公司将继续协调各方,争取早日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事宜。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万连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1-09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27日9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董事长万连步、董事张晓义、高义武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陈国福、葛夫连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连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3-00297号),截止本日,公司保留意见事项尚未全部解决,公司尚未重述上述事项的前期报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是基于以上情况进行编制,后续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处理,存在会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调整的可能性,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1-09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27日11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3-00297号),截止本日,公司保留意见事项尚未全部解决,公司尚未重述上述事项的前期报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是基于以上情况进行编制,后续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处理,存在会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调整的可能性,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1-09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鉴于上述租赁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简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所做出的,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即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会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