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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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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26 公司简称:我乐家居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NINA YANTI MIAO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51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33%办理相关解锁事宜。本次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3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38,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董事王涛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合计不超过16,700万元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具体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2,600万元的保证担保;

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销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1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公司授权总经理汪春俊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55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磊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83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帮助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的标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截至目前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56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七号一一家具制造》的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单位:家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内部统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50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791.37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影响2021年半年度损益的金额为 2,791.37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52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3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38,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33%办理解锁,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本次解锁事宜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7月17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8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首次授予194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6、2019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预留授予的29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8、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10、2020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同比例增加,于2020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完成。

11、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0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873,180股于2020年9月10日上市流通。

13、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1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06,260股于2021年1月18日上市流通。

16、2021年6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2021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135,35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18、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注:上表中的授予价格、授予股票数量、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完成时的数据;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为该批次扣减已回购注销股份,剩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剩余数量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批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1、公司于2020年9月5日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873,180股于2020年9月10日上市流通。

2、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06,260股于2021年1月18日上市流通。

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3%。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8月8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1年8月6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在相关解锁期均满足全额解锁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共计83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838,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单位:股

注: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同比例增加。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同意提请董事会办理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83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的838,53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予以回购注销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外,其余首次授予的83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有利于强化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83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1、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解除限售手续。

2、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53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6,700万元

● 本次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且不存在反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乐家居”)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乐制造”)、南京我乐家居销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乐销售”)和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我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16,700万元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

公司授权总经理汪春俊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南京我乐家居销售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我乐制造、我乐销售、宁波我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具体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期限执行;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按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顺利融资而提供本次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截至目前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帮助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的标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截至目前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5,2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0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54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2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1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 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218号公司三楼

(七) 登记时间: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联系人:李盛春

联系电话:025-52718000

传真:025-52781102

邮箱:olozq@olo-home.com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