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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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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799 公司简称:星宇股份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周晓萍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6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1-04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名董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3)。

该议案已经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且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考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5)。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证券代码:601799编号:临2021-04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31号)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7,811,935.00股新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最终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6,505,232.00股,发行价格为41.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82.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54,000.00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45,982.88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6)0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2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共计15,000,000.00张,债券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9,395,28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0,604,717.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1)截至2021年6月30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73,902.0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109,813.37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6年8月24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2020年10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三、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48,113.20元用以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848,113.20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0)02049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8月17日、2020年9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亿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1亿元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6年8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及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项目。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

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更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二、三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更“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1-043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3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505,23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82.88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954,0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477,045,982.88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8月9日全部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6)001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95,269.58万元,投入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和星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余额73,902.00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

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2、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即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该额度根据公司本次募资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每半年度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当期的理财合作方名称、产品类型、期限、收益情况等信息。

6、开设理财产品专用账户

公司将对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开设理财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星宇股份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星宇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对星宇股份此次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五、上网附件

(一)《星宇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星宇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星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遵循《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完善公司治理的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编制《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8月底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8月底修订)正式生效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8月底修订)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1-041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三名监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树军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兮吾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3)。

该议案已经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且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多功能会议室(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7日

至2021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0日和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1年9月16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表决,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以备查验。

3、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邮编:213022

4、会议联系人:李树军、张兮吾

5、联系电话:0519-85156063 传真:0519-85113616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