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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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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1-087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贯彻“产品领先、效率驱动、全球营销”的发展战略,深耕主业,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实现了大幅增长。

1、激光器业务方面,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努力提升产品质量,积极开发适用于新产品新应用的激光器,相继推出了多款专用激光器,其中带智能换点功能的25W紫外固体激光器,可广泛应用于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切割。另外推出了专用于透明材料切割的大脉冲能量红外皮秒激光器,能明显提升玻璃和蓝宝石的切割质量和效率。在传统业务领域,3D打印、激光打标的出货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同时积极开拓太阳能光伏等新兴市场。激光器产品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增长39.58%;

2、激光方案业务方面,公司强化了非标准化产品的研发能力、技术服务能力,缩短了交货周期,能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模组品类和更优质的技术服务。公司与大客户的合作进一步深化:在声学领域,协助客户声学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工艺的设备升级,如25W高功率紫外模切模组获得批量订单;在光学领域,持续研发迭代出新的特殊镜头切割技术,开发并且交付了光学模组分切、标记模组;定制开发了卷对卷精密切割模组,以同轴精密切割技术为基础为客户开发了高端硬盘制造方案。激光模组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增长99.73%;

3、生物医疗业务:公司激光产品目前主要用于工业领域,正积极拓展生物医学医疗领域,公司计划将生物医学医疗领域作为公司激光技术未来重点发展的方向之一。其中:(1)植介入式医疗器械方面,依靠公司在精密钻孔、激光微焊接及定制模组等领域的技术积淀,公司提升了在医疗器械技术服务的能力,拓展了多品类器械的加工服务,满足客户多维度的定制化需求,得到多个知名医疗器械厂商的认可,涉及神经、外周、电生理、结构性心脏病、肿瘤等器械领域;(2)光声成像业务方面,公司研制开发的第二代光声成像设备已推向市场,该设备同时搭载公司研发的三种激光器,实现多波长光声成像,该种光声成像设备用于血氧浓度测量、活体检测、免疫细胞追踪、毛细血管成像等多项生物医学研究中。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Xiaojie Zhao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1-015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81.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14.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3.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697.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9%。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受益于集成电路以及锂电池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芯片类产品和负极材料销售订单增加。公司芯片类产品以及负极材料业务收入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芯片类产品业务收入共计14,039.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03%;负极材料及加工业务收入共计12,460.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04%。报告期内技术服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2,048.91万元,同比下降84.94%。

报告期内发生期间费用15,397.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21%。其中:销售费用1,593.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9%,基本持平;管理费用4,505.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28%,主要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公司节约了管理费用支出,本期人工成本及咨询服务费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化支出7,186.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17%,主要系报告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研发人才,人工成本及研发项目委外开发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2,112.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10%,主要系本期融资结构变化和融资规模增长、利息费用增加及根据租赁准则确认了租赁利息支出所致。

报告期内确认投资收益6,948.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5.25%,主要是本期确认华夏芯股权转让收益,而去年同期按照权益法核算承担了999.42万元亏损;报告期所得税费用961.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9.57%,主要系报告期国民投资和内蒙古斯诺的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1-08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执行年度经营计划,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核心业务领域竞争力持续加强,整体经营情况稳中有进。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438.37万元,同比增长29.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66.20万元,同比增长49.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53.15万元,同比增长20.68%,其中,2021年4-6月实现营业收入67,968.10万元,占报告期营业收入的66.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33.70万元,占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7.17%。2021年1-6月,公司医疗卫生信息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7.50%,上年同期为97.53%)同比增长15.86%,其中公司核心产品软件销售及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9.01%,上年同期为76.51%)同比增长16.47%(上年同期为25.02%);硬件销售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8.49%,上年同期为21.02%)同比增长13.61%(上年同期为10.90%)。互联网医疗健康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2.43%,上年同期为2.28%)同比增长605.18%。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及回顾如下:

1、持续推进医疗健康数字化转型,创新成果市场转化率逐步显著

WiNEX产品持续打造高水平智慧医院标杆,帮助医院实现医疗数字化转型取得预期成绩,截至本报告期末,WiNEX产品已在约70家医疗机构推进建设,另有300余家医疗机构建设意向待落地,示范效应和推广幅度进一步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在智慧医院、公共卫生、区域医疗、医共体/医联体等领域新增中标约20个千万元级项目,如:蒙自市紧密型医共体平台项目、栾川县县域医疗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天津市海河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及平台建设项目、祥云县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服务项目等。

2、持续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板块,促进产业协同发展,业务增长量稳步提升

“云医”主要通过纳里健康平台布局单体医院、医联体、医院联盟、医共体,以及身边医生平台布局基层卫生服务领域,帮助实体医院打造拥有自身特色、线下线上、院内院外深度结合的互联网医院模式,产品线包括就医服务、健康管理服务、互联网诊疗服务、远程医疗协同、家庭医生服务、人工智能、第三方协作等,构建以患者为中心的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的闭环管理,同时促进医疗机构的协作。

报告期内,纳里健康平台提供互联网医疗应用服务的医疗机构累计达6,800余家,其中与实体医疗机构已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含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互联网医院累计310余家。纳里健康在继续做好实体医疗机构“数字新基建”的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医院从建设到运营的转变,实现严肃医疗到健康管理服务的业态延伸,报告期内,纳里健康平台完成收费在线问诊订单60余万次,同时完成第三方在线检验检查与健康管理服务订单40余万次(报告期新增服务项目),另有因政策落地时间差异等尚未收费服务订单超过2,100余万次,同比均实现高速增长;医生注册量累计超过30万人,患者注册量累计超过3,700万人。

“云险”以医疗支付为主线,构建统一支付平台以及保险理赔体系为核心,解决医疗场景中遇到的自费、商保、医保支付问题,为客户打造统一多渠道的支付服务、商保快速理赔服务以及企业年金的保险升级服务。

报告期内,卫宁互联网新增覆盖医疗机构200余家,新增交易笔数8,300多万笔,新增交易金额230多亿元,同比增长超过60%,累计交易金额超过860亿元。

此外,主要定位为商保公司及医保部门提供保险智能风控和数据+AI服务的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着重围绕省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项目开展工作,报告期内,新增中标10个省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项目,累计直接中标15个省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项目,分别为青海、海南、广西、山西、重庆、甘肃、天津、四川、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北、上海、江苏、云南、辽宁等。未来随着卫宁科技在各省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项目的中标建设验收以及创新业务的逐步落地,其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云药”持续打造一个融“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商业保险药品直供中心+健康福利/保险权益”的专业服务网络,构建起面向保险公司、医疗机构、零售药房、制药企业及患者的全新一体化服务生态。

截至报告期末,RiNGNEX平台已与人保、太保、泰康、众安等50余家商保机构开展合作,接入约30家医疗机构以及3个区域中心药房,并在全国范围内连接了8万多家药房。在药品服务板块,通过自有医药公司与国药、益丰等大型医药公司及顺丰、蜂鸟等第三方渠道合作,目前B2C药房已实现大部分地区药品配送次日达或三日达,O2O配送网络支持核心城市3公里45分钟送达。同时探索智慧药房区域试点,赋能单体和中小连锁零售终端药房多种服务场景,提升患者用药可及性,实现多方共赢。

公司创新业务板块主要公司经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1)卫宁持股比例指卫宁健康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2)卫宁互联网(单体)上年同期卫宁持股比例为70%;(3)卫宁科技上年同期卫宁持股比例为42.86%。

3、持续研发创新,推动公司技术进步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巩固和加强技术创新,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卫宁健康产品家族三年发展规划行动纲要(2021-2023)》。纲要明确提出未来三年的产品发展目标、规划及行动路径,并提出五大主要任务:夯实基础、协同发展,打造数字中台1.0;知识驱动、技术创新,赋能智慧医院3.0;深化应用、融汇数据,重构智慧卫生4.0;整合资源、聚焦业态,形成互联网+医疗健康3.0;开放共建、营造环境,构建卫宁生态云1.0。报告期内,持续开发WiNEX产品家族、智慧医院、智慧卫生及互联网+医疗健康等产品,研发投入共24,015.5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3.44%。

4、可转债顺利发行上市,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可转债“卫宁转债”的发行和上市工作,共发行可转债970.2650万张,募集资金净额96,120.96万元,用于新一代智慧医疗产品开发及云服务项目、互联网医疗及创新运营服务项目及营销网络扩充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详见本节 “六 投资状况分析”之“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全面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保障服务能力的提升

报告期内,通过“双核驱动、数字融通”工程对公司产品、服务、过程、结果等进行数字化管控,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售前咨询、产品研发、实施服务、创新合作以及市场推广为外核,以采购、信息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为内核,依托资源管理数字化平台,实现对各类生产资源的内部动态管理;依托运营服务数字化平台,实现对外部服务的全程闭环管理;依托协同共享数字化平台,实现内外部业务交互与协同。全面提升企业数字化管理能力,实现内外联动、知识赋能和数据反哺,做到对业务的精准化描述、标准化执行和定量化评估,达到对内外部业务把控的快、准、稳,通过企业数字化转型实现提质增效、产业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具体经营情况请参阅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 炜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75 公司简称:东方电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1-030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十届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成都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烈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重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1-03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出席董事6人,其中董事徐鹏委托董事长俞培根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决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东方锅炉核销参股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核销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华电宜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股权。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实施公司高管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高管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并依照方案实施。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龚丹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龚丹先生代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本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本授权于公司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日失效。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志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1-032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财务负责人

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7日,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龚丹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此前,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总会计师白勇生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白勇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总会计师职务,同时相应辞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白勇生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正常管理秩序,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龚丹先生代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本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本授权于公司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日失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在公司正式聘任财务负责人之前,由董事会秘书龚丹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龚丹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1-033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7日,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志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朱玉辉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朱玉辉女士在任职期间所作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刘志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刘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刘志先生的简历和联系方式:刘志,男,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刘志先生于199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东方汽轮机船机分厂、企业管理办公室、战略发展办公室工作,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投资者关系管理室副主任、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工作处副处长。现任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办/公司办董事会与证券事务室主任。

联系电话:028-87893550

传真号码:028-87583333

电子邮箱:dsb@dongfang.com

办公地址: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