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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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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5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50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51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该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52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一一租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 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 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 的相关内容。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 (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53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所以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60号)核准,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67,590,851股,发行价格7.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66,939,997.3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256,759.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34,683,238.28元。2017年9月19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0214000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下述项目:

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2018年9月18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9,500万元变更为用于“达华尚义塔式50MW太阳能热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及“玉门首航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玉门100MW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其中“达华尚义塔式50MW太阳能热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达华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4,500万元;“玉门首航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玉门100MW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75,000万元。该事项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了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客观情况,达华项目迟迟未能获得融资,导致无法推进项目开工。公司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达华项目,该事项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达华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后,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原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经上述募集资金变更后,太阳能光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为55,537.00万元。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决定将终止的达华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投资24,500.00万元仍继续用于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本次调整后,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80,037万元。因太阳能光热电站,多选址在西部光照条件较好的地区,公司将项目实施地点从天津迁移到太阳能光热电站的项目实施地甘肃省玉门市。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24,500.00万元用于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同意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到甘肃省玉门市。该事项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拟将“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首航高科天津分公司”)变更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玉门首航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光学”)。

玉门首航光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玉门首航光学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炜烽

住 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水务局6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光学仪器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鉴于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已从天津市变更到甘肃省玉门市,公司为配合玉门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甘肃省玉门市设立有全资孙公司首航光学,进一步整合优化公司内部业务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光热发电设备的制造效率,出于业务布局考虑并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本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首航高科天津分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首航光学。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首航高科天津分公司变更为首航光学。鉴于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所以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出于业务布局考虑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光热发电设备的制造效率。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07 公司简称:京华激光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伟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22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0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6,539.12万元。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账号为:377973521097)人民币19,800.00万元;招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为:575903174410502)人民币10,0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绍兴越城支行(账号为:19535101040026312)人民币6,739.1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86.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152.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17]49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852.7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41.43万元。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8,443.77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823.69万元。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7,005.92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334.78万元。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893.19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56.90万元。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7.5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0.76万元,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96.81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首发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招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绍兴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账号为:377973521097;招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为:575903174410502;中国农业银行绍兴越城支行,账号为:19535101040026312。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全部注销。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异常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其结项,并将相关募集资金196.52万(包括利息收入)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后续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招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农业银行绍兴越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合计节余募集资金196.8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已按计划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年产 5 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系对原有生产项目的扩建,项目完成后,原有厂房整体搬迁,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注2] “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对激光全息防伪包装领域技术的研发,不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注3] 为了实现对瑞明科技公司的100.00%控制,公司收购瑞明科技公司时,同时收购了珠海市欧科创盈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瑞敏包装有限公司,“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本年度实现的经济效益为前述三家公司合并净利润按照募集资金投入比例计算。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21-030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0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3日(周五)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2日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600468@benefo.tj.cn。公司将会在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19日发布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拟以网络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针对2021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3日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 ir.p5w.net)与公司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赵久占先生、总经理史祺先生、财务总监李军女士以及董事会秘书刘敏女士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3日上午9:00-10:00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2日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600468@benefo.tj.cn),公司将会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83963876

联系邮箱:600468@benefo.tj.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31日,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1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longking.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8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上半年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 2021 年8月31日下午15:00-16:00召开 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 年8月31日下午15:00-16:00

(二)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何媚女士、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冯婉如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廖剑锋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 年8月31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1 年8月31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stock@longking.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 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