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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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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成都医云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47.35%股权,转让对价为74,813.00万元。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2021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董事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此事项。截至2021年7月15日,公司原持有的康爱多47.35%的股权已过户至成都医云,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2021年7月6日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详见2021年4月22日、5月11日、5月14日、7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33、2021-34、2021-35、2021-36、2021-37、2021-38、2021-39、2021-56、2021-57、2021-58、2021-082、2021-083)。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参股公司广州金皮宝置业有限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广东宏鼎房地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对价为22,482.9万元。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详见2021年5月22日、6月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61、2021-62、2021-63、2021-64、2021-65、2021-66、2021-67、2021-71)。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1-091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少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三、备查文件

经参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1-092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银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1-093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27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