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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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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666666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陆灿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佘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证券、投融资业务。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如下意见:佘砚先生现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佘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

佘砚先生:汉,1984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08年10月至2019年2月,历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经理、法务中心负责人、董事长秘书;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兼任宁波玉晟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佘砚先生通过金华宏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3,774,078.8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8,010,673.75元,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46,111,704.4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1年半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8,010,673.75元。

为进一步回报公司股东,与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6,66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0,000.2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未来在权益分派实施时发生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预案合法、合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当期经营需要及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计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1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对公司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作出了预计,同意公司新增2021年度与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航包装”)的预计关联采购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2名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只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批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 称: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2M3J9A8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航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4月13日

营业期限:2021年4月13日至长期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仙华南街666号一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办公服务;包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尚品);纸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出版物印刷(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起航包装控股股东傅航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女士妹妹之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比照关联方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2、截止2021年6月30日起航包装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起航包装采购纸箱。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并与其他同类业务供应商同等对待。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采购制度,对采购商品有同质、同价且非独家采购的内控要求,纸箱类采购业务现有多家供应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并且公司对采购商品有同质、同价且非独家采购的内控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此次新增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新增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国信证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将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周二)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周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三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三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7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四、本次会议的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9月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9月8日09:00一11:30;13:00一17:00。

(6)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788号.

联系人:佘砚

联系电话:0579-84896101

传真号码:0579-82271092

Email:hckj@hongchang.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788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可以通过深交所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08”,投票简称为“宏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三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周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做出投票指示。

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