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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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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网站仔细阅读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巩宝生董事缺席会议。公司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四)本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五)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一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计算。

2、根据新财务报表格式要求,本公司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利息,反映在相应金融工具中,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尚未收取的利息,列示在其他资产中。本公司已按上述要求调整财务报告及其附注相关内容。为便于比较,除特别说明,此处及下文贷款和垫款及存款相关项目余额未包含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利息。

3、“贷款损失准备”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应收利息损失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有关详情请参阅财务报告附注。除特别说明,此处及下文相关项目余额均为上述口径。

2、主要财务指标

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2、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3、资本充足率指标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计算。

4、流动性指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规定计算。其中,流动性比例为母公司口径。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4、资本构成情况

单位:千元

注: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2、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3、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5、杠杆率

单位:千元

6、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7、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

(三)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

单位:户

2、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西安市人民政府。本公司股东西投控股为西安市财政局的全资子公司;西安经开城投为事业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西安城投(集团)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为事业单位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的三级控股子公司;西安金控为西安浐灞管委会实际控股子公司;西安浐灞管委会为事业单位;西安投融资担保为西投控股的控股子公司;长安国际信托为西投控股持股40.44%的公司,西投控股为其第一大股东。基于行政关系或股权关系,上述8家股东成为西安市人民政府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报告期末,合计持有本公司1,211,239,54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7.25%,具体情况如下: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和全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在疫情影响持续,外部经济存在多重不确定性的形势下,本公司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紧跟地方经济转型步伐,不断强化金融服务力度,实现了规模、效益的双增长。

一是经营规模实现稳健增长。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达到3,213.13亿元,较年初增加149.21亿元,增幅4.87%;存款本金总额2,198.29亿元,较年初增加124.83亿元,增幅6.02%;贷款本金总额1,774.26亿元,较年初增加54.54 亿元,增幅3.17%。

二是经营效益得到明显改善。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5亿元,同比增加1.9亿元,增幅5.6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8亿元,同比增加0.7亿元,增幅5.21%;基本每股收益0.32元,同比增幅6.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43%和0.45%。

三是各项指标保持总体平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良贷款率1.19%,拨备覆盖率262.78%,贷款拨备率3.13%,资本充足率和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13%和12.04%,流动性覆盖率260.13%。主要财务和风险指标保持总体平稳。

(一)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5亿元,同比增长5.6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8亿元,同比增长5.21%。本公司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紧跟地方经济转型步伐,不断强化金融服务力度,利润增速稳步提升。下表列出本公司主要损益项目变化:

单位:千元

注: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起,本公司对信用卡现金分期收入进行了重分类,将其从手续费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

(二)资产负债表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3,213.1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87%;负债总额2,951.5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12%;股东权益261.5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09%,规模实现均衡稳健增长。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注:1、其他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使用权资产等。

2、其他负债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租赁负债等。

3、根据新财务报表格式,上表资产及负债项目为包含其对应应计利息的净额。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单位:千元

(四)可能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情况

单位:千元

(五)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

单位:千元

(六)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7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总部4楼第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郭军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巩宝生董事缺席会议。公司股东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根据监管规定对其提名的胡军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了限制。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8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总部4楼第5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于本公司监事长空缺,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刘强监事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举公司监事会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推举刘强监事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至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会议还听取了2021年上半年财务分析、2021年上半年战略规划实施、2020年度绿色信贷实施情况等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180版)

3、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或存续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终止或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本员工持股计划于2021年4月完成全部标的股票过户(拟认购的股票份额全部认购完毕),以2021年3月25日收盘数据预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3,584.16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锁比例分摊,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则2021年至2024年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十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本草案约定的标的股票来源或管理模式、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数量、修改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修改持有人的认购份额、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十四、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4、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均将回避表决。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需要回避。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审议批准。并于2021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3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1,048.00万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4,296.80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泰嘉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4.10元/股,不低于公司回购股份均价的50%。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就实施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2021年4月9日,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1年4月15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4、2021年6月下旬,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资金认缴、验资工作,并申请办理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手续。2021年7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中的1,048.00万股已于2021年7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5、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就调整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本次调整。

二、本次修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目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并实施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鉴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销售情况良好,业绩增长好于预期,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长效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经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动力,使公司长期激励措施与公司战略、发展更加匹配,同时也为更好的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拟调整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三、本次修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具体内容

本次拟调整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调整、修订对照如下:

公司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相关的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上述文件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修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的,本次修订能长效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经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动力,使公司长期激励措施与公司战略、发展更加匹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同时也能更好的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本次拟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解除锁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拟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的,本次修订能长效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经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动力,使公司长期激励措施与公司战略、发展更加匹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同时也能更好的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本次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同意将本次修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相关议案已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其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本次修订能长效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经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动力,使公司长期激励措施与公司战略、发展更加匹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同时也能更好的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本次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修订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修订的程序及内容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修订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9月13日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一2021年9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一9:25,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C栋34层3401室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至议案4、议案9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根据该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赵德军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9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议案1至议案8、议案10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议案1至议案8、议案10的表决权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0日8:30-11:30,13:00-16: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0731-8805161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9月10日16:00之前送达公司。(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C栋34层3401室,邮编:410023)

3、登记地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上午9:15一2021年9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9月8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4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