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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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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阳煤01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08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乃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董事会秘书王平浩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志坚、李易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阳煤01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在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乃时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变更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会议同意翟红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立之日止(简历附后)。杨乃时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增补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赵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立之日止(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包括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期限、债券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共计20项条款,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方案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新建七元智能化矿井项目已投入175,673.84万元,尚需投入金额368,493.5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九)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收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拟定了《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收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并予以公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收益、采取填补措施出具了承诺,并保证切实履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证所有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起草了《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将自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数量、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转股价格修正、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票面利率、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并决定向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申报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以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公司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或其他与此相关的其他变更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上市、交易、托管、付息及转换股份等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在本次发行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有新的规定或者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者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宜。

除上述第4、5、6、10项的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期间有效外,其他事项的授权有效期12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1. 董事长翟红先生简历

翟红,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山西灵石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汾西矿务局高阳矿机电副矿长、柳湾矿矿长、煤炭经销公司经理,山西焦煤集团煤炭销售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西焦煤集团董事,山西汾西矿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党委常委、董事、总经理,阳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山西省十一届省委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附2. 副总经理赵志强先生简历

赵志强,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山西平定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阳煤集团开元公司总工程师,翼城汇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阳煤集团开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398 债券简称:20阳煤01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资料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在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为7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有兔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监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包括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期限、债券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共计20项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方案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新建七元智能化矿井项目已投入175,673.84万元,尚需投入金额368,493.5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七)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收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拟定了《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收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并予以公告。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收益、采取填补措施出具了承诺,并保证切实履行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九)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证所有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起草了《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将自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0348 公司简称:华阳股份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号),认定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2016年、2017年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累计金额约为19,029.26万元,其中(2021)粤03民初2601号案件(诉讼金额56.99万元)拟于2021年8月31日开庭审理。目前投资者索赔案件处于立案阶段,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日期: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1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8月27日,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金壹号”)持有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66,065,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藏金壹号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3,057,751股,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含1%)。

截至2021年8月27日,藏金壹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970,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减持系藏金壹号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五)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藏金壹号未来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藏金壹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藏金壹号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运泰利”)、运泰利自动化(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措施;公司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为公司前述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向高新投提供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长园装备制造(河南)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在河南省信阳市新县设立全资子公司长园装备制造(河南)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结果为准),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业务是为集团内部子公司提供五金加工制造服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9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运泰利自动化(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运泰利”)、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运泰利”)

●对子公司担保金额:对香港运泰利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金,对珠海运泰利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5亿元

●本次对子公司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合计6,600万元(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沃特玛及相关主体承担反担保责任)。

一、申请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园集团”)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之全资子公司香港运泰利拟向中国银行澳门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美金贷款。公司及珠海运泰利为香港运泰利前述贷款申请提供保证担保。

(二)公司与珠海运泰利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7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提供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A栋土地及建筑物、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E栋土地及建筑物作为抵押担保;珠海运泰利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5亿元,其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75亿元(或者等值外币)时,公司为此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并提供控股子公司珠海达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明科技”)位于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八路5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担保。

(三)公司拟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人民币3亿元(以实际借款规模为准),期限一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为公司前述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向高新投提供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香港运泰利

1、名称:运泰利自动化(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3、法定代表人:孟凡伟

4、注册资本:2万美元

5、成立日期:2014-01-14

6、经营范围:其他电子零件和设备。

7、股权情况:珠海运泰利持股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珠海运泰利

1、名称: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内B型厂房

3、法定代表人:吴启权

4、注册资本:34,610万元

5、成立日期:2004-09-18

6、经营范围:五金、电子元件的生产、加工;工业自动化设备维修;电子技术开发;电子元器件、普通机械、五金交电、塑胶制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建材、包装材料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珠海运泰利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三、高新投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1年4月1日

3、注册资本:700,0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5、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6、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7、股权结构

8、主要财务数据

9、关联关系: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抵押物情况

1、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A栋土地及建筑物

2、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E栋土地及建筑物

3、达明科技名下土地及建筑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提供担保措施,是为满足资金需求,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发展,符合实际需要。本次被担保方珠海运泰利、香港运泰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高新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本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1,737.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5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2.1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1,737.97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5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2.12%。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合计6,600万元(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沃特玛及相关主体承担反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0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3日

至2021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8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00;(传真登记日期为2021年9月8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 真:0755-26719476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525 公司简称:长园集团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