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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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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解质押的公告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星科技”)日前收到控股股东谢保军先生办理股票解质押的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押情况

单位:万股

二、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3、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谢保军先生本次股份质押用途为置换其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2、谢保军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11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6.73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586%,对应融资余额为9,000.00万元;谢保军先生未来一年内(含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4,224.1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3.48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3205%,对应融资余额为16,660.00万元。

谢保军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质押申请受理回执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谢保万先生、李明先生、张云红女士、徐会景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谢保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恒星科技656,97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23%)的董事谢保万先生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4,2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1%)。

持有恒星科技788,36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27%)的董事李明先生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7,0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57%)。

持有恒星科技525,77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18%)的董事张云红女士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1,4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5%)。

持有恒星科技805,96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41%)的董事徐会景女士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1,4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0%)。

持有恒星科技394,18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14%)的高级管理人员谢保建先生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8,5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8%)。

公司于近日收到谢保万先生、李明先生、张云红女士、徐会景女士、谢保建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4,2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1%)、197,0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57%)、131,4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5%)、201,4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0%)、98,5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姓名、任职情况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

3、拟减持数量:

单位:股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谢保万先生、李明先生、张云红女士、徐会景女士、谢保建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谢保万先生、李明先生、张云红女士、徐会景女士、谢保建先生发给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中明确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减持事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谢保万先生、李明先生、张云红女士、徐会景女士、谢保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谢保万先生、李明先生、张云红女士、徐会景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谢保建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本次减持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谢保万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李明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张云红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4、徐会景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5、谢保建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