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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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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32 公司简称:爱旭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受到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75.8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607.84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

1、产业链短期的供需失衡导致原材料硅片供应不足,公司产销量低于预期。

2021年上半年,因为硅料环节短期供需关系的不平衡,主要硅片供应商供货不足。在上游硅料价格持续上涨的推动下,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价格普遍呈现上涨趋势,终端电站客户观望情绪加重,组件客户提货速度放缓,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及产销量低于预期。

2、原材料价格的快速上涨使得公司生产成本增加。

2021年上半年,受行业上游硅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硅片的采购成本大幅提高,尤其是进入二季度以来,硅片价格上涨速度加快,而电池片环节的成本压力向下游客户传导较慢,使得主营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以166mm电池为例,从下图可以看出硅片价格的上涨幅度超过电池片,造成公司生产成本大幅度增加。

图:166mm单晶硅片/电池片2020-2021H1价格走势

2021年初以来,受硅料市场供需失衡、上下游产能错配等原因,硅料价格短期内出现非理性上涨,但这并非市场长期发展趋势的体现。根据硅片及电池片历史价格变动趋势,电池片与上游硅片价格变化基本保持高度联动,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在受到特殊因素或突发事件的影响时,上游硅片价格的变动幅度或趋势在某段特定时间内可能与下游电池片售价产生短暂的失衡。但从长期价格变动趋势来看,价格失衡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后最终将被市场消化,重新达到平衡,形成新的联动态势。

2021年出现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并非长期影响因素,不具有可持续性。伴随上游硅料环节新增产能自2021年四季度起的陆续投产,产能错配情况将逐步得到缓解,产业链供需恢复平衡,原料价格也将回归至正常水平,公司经营业绩会逐步得到改善。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1-05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1-058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1-05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及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时,公司监事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做到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对募集资金实施项目的管理有效,能够按照募投项目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1-058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1-05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1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440,957股,每股发行价为12.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9.2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847,433.3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9,152,555.93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将募集资金划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518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年1-6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64,101,078.80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00,768,057.49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6,880,168.39元),支付发行费用42,661,229.06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4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收到银行利息7,251,505.58元。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3,822,208.3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8月,本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乐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6家银行机构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00,768,057.49元。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表: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项目预计2021年上半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于2021年7月全部实现转固,与预计进度基本一致。

注2: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26.73亿元(不含税),年均税后利润2.68亿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基本建成投产,目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