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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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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996 公司简称:贵广网络

债券代码:110052 债券简称:贵广转债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96 证券简称:贵广网络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10052 债券简称:贵广转债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4-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议案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96 证券简称:贵广网络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10052 债券简称:贵广转债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建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及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二○二一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收购人通过国有资产出资人变更的方式取得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导致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收购已经获得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和授权。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摘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二、收购人的产权和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的股权结构

收购人为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系贵州省委职能部门,不适用本条内容。

(二)收购人控制的其他重要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的财务情况

(一)收购人从事的主营业务

收购人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为贵州省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不涉及经营内容及主营业务,不适用本条内容。

(二)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重要说明

收购人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为贵州省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不适用本条内容。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收购人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为贵州省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不适用本条内容。

五、收购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上述人员最近5年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收购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收购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收购人不存在在金融机构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机构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履行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资产出人职责的函》(黔府函〔2019〕31号),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由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对贵广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贵广集团出资人变更后,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成为贵广网络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出资人变更有利于推动建立健全贵州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优化国有文化资源配置,推动国有文化产业发展。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收购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如收购人作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

三、收购人做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2019年4月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授权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履行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资产出人职责的函》(黔府函〔2019〕31号),同意授权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对贵广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

2021年8月13日,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贵广投资的控股股东贵广集团出具的《关于变更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通告》,根据《关于授权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履行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资产出人职责的函》(黔府函〔2019〕31号)、贵州省委宣传部《关于对贵州广电媒集团有限公司修订章程请示事项的批复》(黔宣复〔2021〕11号)文件精神,贵广集团的出资人由贵州广播电视台变更为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据此,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变更后,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通过贵广集团间接拥有本公司44.21%的股份。

2021年8月17日,贵广网络就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发布《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实施前的主要情况

本次收购实施前,收购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贵广网络的股份;贵广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持有贵广网络464,905,736股无限售A股股份,占贵广网络总股本的44.21%;贵州广播电视台为贵广网络的实际控制人。收购前贵广网络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3日,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贵广投资的控股股东贵广集团出具的《关于变更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通告》,根据《关于授权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履行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资产出人职责的函》(黔府函〔2019〕31号)、贵州省委宣传部《关于对贵州广电媒集团有限公司修订章程请示事项的批复》(黔宣复〔2021〕11号)文件精神,贵广集团的出资人由贵州广播电视台变更为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据此,贵广网络的实际控制人亦变更为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本次贵广集团的出资人变更后,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持有贵广集团100.00%股权,并通过贵广集团持有上市公司44.21%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贵广网络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本次收购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收购中,收购人通过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变更的方式取得的贵广集团100.00%股权不存在设置任何质押等担保物权及其他权利受限制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司法冻结、扣押以及可能引致诉讼或潜在纠纷的情形,股权权属真实、合法、完整。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收购系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变更,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之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之日,收购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徐 静

2021年8月27日

(此页无正文,为《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徐 静

2021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0488 公司简称:天药股份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68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XP0015、XP0016、XP0017、XP0018项目的《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静女士、陈立营先生、袁跃华先生、翟娈女士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69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药业”)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研院”)签署《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药研院将其拥有的XP0015、XP0016、XP0017、XP0018项目的技术秘密所有权转让给金耀药业,金耀药业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费分别为835万元、835万元、835万元、835万元,共计3,34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及与不同关联人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九次,金额为12,040万元,均已单独履行审批程序。以上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制剂产品方面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药研院关联交易的议案。

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也是药研院的控股股东。药研院与公司为受同一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发生12,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2%,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

药研院成立于2002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北、新环西路东,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成飞,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医药产品、生物制品、保健食品、医药中间体及化工原料、生产工艺的改进);医药中间体的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自成立以来,药研院先后被认定为天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药研院内部设有以甾体药物研发为主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近年来,累计开展研发项目超过200项,承担国家、天津市市级研发课题40余项,申报发明专利204项,获授权56项。

药研院2020年末总资产27,523万元,净资产6,212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6,741万元,其中技术转让类收入6,388万元,实现净利润8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为金耀药业受让药研院的XP0015、XP0016、XP0017、XP0018项目,属于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类别。项目完成后,药研院交付金耀药业技术研发报告、全套注册文件等一系列技术文件,对金耀药业产业化提供技术指导,协助金耀药业取得XP0015、XP0016、XP0017、XP0018项目生产批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等文件的精神,2019年8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关于征求《经口吸入制剂仿制药药学和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揭开了我国鼓励发展高端吸入制剂的序幕;2020年12月16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经口吸入制剂仿制药生物等效性研究指导原则》的通告(2020年第49号),吸入制剂药学研发和临床研究的技术细则明晰化,为我国高端吸入制剂尤其是高端粉雾剂领域的发展起到了规范指导意义。公司初步规划进入高端粉雾剂领域,本次将开展高端粉雾剂吸入剂项目XP0015、XP0016、XP0017、XP0018四个产品。

XP0015、XP0016和XP0017均为粉雾剂创新药,注册分类属于化药2.2类,拟用于COPD(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XP0015为ICS(吸入性糖皮质激素)+LABA(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复方粉雾剂;XP0016为ICS+LABA+LAMA(长效毒蕈碱拮抗剂)三方粉雾剂;XP0017为LABA+LAMA复方粉雾剂。XP0018注册分类属于化药4类,为LABA+LAMA复方制剂,用于成人COPD(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患者维持性支气管扩张治疗以缓解症状。XP0018由诺华公司研发,最早于 2013年7月获欧盟批准,随后在日本、德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等多个国家上市,2017年在中国上市。目前上述项目均已完成实验室药学研究工作,后续尚需开展中试放大工艺研究、质量研究、工艺验证、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直至金耀药业取得生产批件。

(二)定价政策

为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子公司金耀药业将与药研院签署XP0015、XP0016、XP0017、XP0018项目的《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金额分别为835万元、835万元、835万元、835万元,共计3,340 万元。由于本次交易标的为自主研发,没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因此交易价格依据对产品项目成本的合理预算及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确定。定价中包含药学研发过程发生的材料费、人员费、测试费、杂质对照品等费用,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金耀药业将与药研院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合同,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为保证金耀药业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药研院应向金耀药业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无偿对金耀药业进行现场检查和三批试生产(工艺验证)进行技术指导并达到预定指标。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药研院无偿指导金耀药业进行样品试制,并协助金耀药业使产品达到预期的技术指标。

3、中试阶段以前技术服务期间产生的食宿、差旅费用及相关用品(包括车间装备等)双方都自行负责;中试阶段后至合同履行完毕前产生的食宿、差旅费用及相关用品(包括车间装备等)由金耀药业负责。

(二)金耀药业向药研院支付费用及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金耀药业支付项目转让费用的40%。

2、药研院完成制剂中试放大工艺研究和质量研究等相关工作,提交中试放大研究报告十个工作日内,金耀药业支付项目转让费用的10%。

3、药研院配合金耀药业完成工艺验证后十个工作日内,金耀药业支付项目转让费用的20%。

4、药研院完成项目申报资料撰写,取得受理通知书十个工作日内,金耀药业支付项目转让费用的20%。

5、取得生产批件并确认转移工艺无误之后十个工作日内,金耀药业支付项目转让费用的10%。

金耀药业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且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的XP0015、XP0016、XP0017、XP0018项目将进一步提升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促进公司进入高端粉雾剂市场领域,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根据北京慧研纵横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0-2025年中国呼吸吸入制剂市场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国内呼吸系统疾病市场统计数据为538亿元,其中哮喘和COPD治疗用药市场规模为255亿元,2013年至2019年复合增长率为15.37%。XP0015、XP0016、XP0017为吸入粉雾剂,治疗COPD具有起效快、副作用少的优势,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

根据米内网数据库数据显示,2019年XP0018国内市场销售额(医院+零售)为338万元,2020年XP0018国内市场销售额(医院+零售)为4022万元,以公立医疗机构销售为主。目前诺华公司在该产品国内市场的占有率为100%。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俞雄先生、边泓先生、陈喆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要求;交易将增强公司在制剂方面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及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70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药业”)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氨基酸(15)腹膜透析液(以下简称“该药品”、“本品”)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药品注册证书的基本情况

(二)该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氨基酸(15)腹膜透析液主要用于肾衰竭患者的腹膜透析治疗,该药品为全球唯一含营养成分(多种氨基酸)的腹膜透析液,可以作为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因腹膜透析出现营养不良(血清白蛋白在35g/L以下)时的营养补充剂。与同类别药物相比,该药品具有减少腹膜刺激、生物相容性好、改善营养不良、儿童使用有更好耐受性等特点。2017年11月金耀药业向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药品注册申请并获受理。近日,该药品获得《药品注册证书》。截至目前,金耀药业在氨基酸(15)腹膜透析液研发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2,100万元。

二、市场情况

该药品由美国百特国际有限公司研发并推向市场,目前已在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爱尔兰、丹麦等国家上市,注册分类属于化药3类。根据米内网全国放大版的医院数据(含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显示,2020年中国市场腹膜透析液类药品的销售额为42亿元。

三、风险提示

金耀药业的氨基酸(15)腹膜透析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完善了公司制剂产品群,将对公司拓展国内制剂市场、提升公司业绩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该药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时间、销售规模及后续拓展进度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1-077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的通知,获悉林汝捷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3、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同意公司为恩施麟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麟觉”)等6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共计人民币1.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4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0.32亿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21年4月26日和2021年5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宜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恩施麟觉在广发银行宜昌分行办理额度不超过4,8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8月27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0,369.60万元(含上述担保),均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16%;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担保责任余额为10,931.14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9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广发银行宜昌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