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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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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2021-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8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27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高导”)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69,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丹阳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Ea163172108240060)。为鑫海高导与南京银行丹阳支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63172108240055)项下鑫海高导所欠南京银行丹阳支行的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本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业务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镇江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DB2100000047420),为鑫海高导与中国民生银行镇江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ZH2100000087424)项下鑫海高导所欠中国民生银行镇江支行的主债权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限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2021年8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224,655万元(其中:为鑫海高导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06%。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南京银行丹阳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镇江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