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5版)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担保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2,735.36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3.4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9,300.29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1.5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1-013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B栋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4日
至2021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登记(传真和电子邮件以2021年9月13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4、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邮编:361006
电话:0592-3668275
传真:0592-3668275
电子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
联系人:夏成亮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出席会议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